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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這縣市開第一槍!佔用電動汽車充電車位 7/1起開罰1200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交通部於2022年11月完成停車場法條文修訂,律定充電停車位為專用格位及違規占用的罰
則,雖相關專用格位標線與牌面規範的細部管理辦法尚未制定完成,為讓台南市民可以循
序漸進適應即將上路施行的新規定,避免不熟悉法令而不慎占用後遭處罰,台南市交通局
將試辦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
交通局長王銘德指出,交通局先選擇中西區海安路地下停車場、及新營區南瀛綠都心公園
地下停車場兩場,共計18格設有充電樁停車格進行試辦,將依據交通部管理辦法草案的圖
例,重新畫設充電格位專用標線及設立說明牌面,並自5月1日至6月底進行為期2個月的宣
導期,自7月1日起將針對占用違規行為開單處罰,除期望讓市民提早知道占用充電專用格
位已屬違規可開罰行為外,亦可讓民眾提早熟悉與辨識充電格位專用標線與牌面的型式,
後續則將視交通部相關管理辦法制定進度,再逐步推展至全市路外停車場內的充電停車格
(不含智慧路邊停車充電格位)。
市長黃偉哲表示,為改善移動污染源達到節能減碳保護環境目的,國家持續推動電動車產
業,而營造友善電動車使用環境,是電動車普及化的關鍵要素,目前電車車主最擔心的就
是無處充電以及充電樁被占用問題,中央已完成停車場法修訂,提供了充電格位設置及違
規占用的法源依據,因此提醒交通局要特別注意新法上路實施的適應期與宣導,避免新法
上路產生的衝擊。
交通局局長王銘德指出,目前全市路外公共停車場(含公有及民營)大約設置有210支快
、慢充電樁停車格,這些停車格仍以「綠能優先格位」型式設置,非電車占用仍以勸導為
主,尚未實際執行裁罰,主因為可讓用路人明確辨識且具全國一致適用的專用標線與牌面
,目前中央仍還在制定細部的設置管理辦法。
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交通局不斷接獲電車車主反映充電車格被占用問題,失去了設置充
電停車格位的美意,為了保障電車車主充電權益,並配合中央管理辦法的制定進度,交通
局將以「先試辦」、「再宣導」、「後全面實施」的腳步,逐步推動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
車位的設置及裁罰。
王銘德局長指出, 2個月的宣導期,會先對違規占用行為以勸導為主,7月1日起,將正式
執行違規占用裁罰,裁罰標準與違規佔用身障格位、婦幼格位相同都是1200元,另為加強
提醒,也將於該2處試辦停車場入口處設立明顯牌面加強宣導,提醒非電車駕駛人逐步養
成不占用充電專用停車位的習慣,以免受罰。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427/2487464.htm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讚啦~
裁罰標準與違規佔用身障格位、婦幼格位相同都是1200元
之前還在吵什麼優先非專用的
都不用吵啦
提醒非電車駕駛人逐步養成不占用充電專用停車位的習慣,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