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滿地血!母女過馬路遭孕婦開車撞

作者: AirCondition (MJ<<<冷氣)   2023-05-08 19:00:49
※ 引述 《ujmrfv (UUU)》 之銘言:
:  
: 先猜結局啦
:  
: 過失殺人
:  
: 重判兩年
:  
: 因為孩子年幼得易科罰金
:  
: 對這種人台灣根本沒辦法執行正義公平
:  
: 只能被撞的家屬等她的小孩長到三歲
:  
: 再一樣用A柱撞死輾過
:  
: 對了 要先喝到爛醉才能證明撞人的時候沒有殺人目的哦 只是意外過失
:  
: 不然鬼島你能怎麼辦?
:  
其實換個角度思考,
這起事件三個人都是受害者,
先別急著噓聽我說完:
1.行人母女是受害者這大家一定沒意見
2.肇事駕駛也不願意發生這樣的事,她會受到
(1)法律責任
(2)輿論譴責
(3)良心譴責
但會造成這樣的結果就是把駕駛權當人權的濫發駕照制度,
你各位車版車神也許都是智商PR90以上,
上路可以從我們的道路上學習到你們認為很基本的知識(例如雙白線不能跨、車道的觀念之
類以及本篇主角轉彎角度要到彎道中心再轉90度)
那剩下普羅大眾智商沒這麼高,
但政府又有讓他們上路的必須性,
把駕訓教好就很重要,
例如至少我16年前在駕訓班就沒被教育過轉彎角度這件事。
我也是有一些駕駛經驗之後才慢慢的修正自己的駕駛習慣。
回到主題,
這位駕駛該不該譴責?
我覺得可以譴責當然沒問題,
但大家不要忘記最該譴責的對象,
糟糕的駕訓制度你我的家人都有可能是受害者,
也許哪一天你的媽媽上路也因為某些原因撞殘人,
導致你們家也變悲劇也不一定,
不是在詛咒,是這麼糟糕的駕訓制度,
全體國民都會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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