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lkSmash (~萬物之下 OBA~)》之銘言:
: 我是覺得乾脆從現在開始限縮每年發牌照數量
: 開始減少道路上的汽機車數量
: 也順便逐步汰換掉老舊的汽機車
: https://youtu.be/LY3S-TPWFmI?t=47
推動「人行車全停」的號誌,雖然是有他的效用,並不可行。
臺北市的港墘路與瑞光路的十字路口,每到中午,交通號誌就會變成
「人行車全停」的運作。看起來的卻是有達到保護行人的作用。
然而,是要全台每個有紅綠燈的路口都要推動這種號誌嗎?可能嗎?
其實全台灣有很多非幹道的小路口也有紅綠燈。這種路口,行人不多。
在這種路口如果還推「人行車全停」,一定會被幹爆。因為大部分時間
是徒然增加駕駛的等待時間。並且,小路口又比較沒有誰在關注。反而
容易促使汽機車駕駛因不耐久後而闖行人的綠燈號誌。這種情況在中南
部更常發生。
但是這種路口如果不推「人行車全停」的話,又很容易發生車輛不讓行
人的問題。
我是覺得加重處罰反而是最簡單有效的方式。又不花國庫一分錢。凡是
不讓行人者,重罰 10000 元起跳。看有誰會嫌自己錢多。
很多人覺得美日歐的路上,駕駛人都會讓行人。但殊不知,大部分是重
罰的成效使然。不然你真以為歐美日駕駛人這麼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