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我居然看到正解~那個簽巡邏箱的,你好懂長官的想法欸~老實講~一樓這種留言呢~反而是比較了解警察的人~派出所制度上沒有職務之分喔~要抓案件要受理案件要巡邏也要抓違規~除非主管去分配~你們的問題來源是因為1.警力不足,交通業務又不專業化,不用懷疑~案件量跟著時代還有進步的法治觀念也變多了~很多人動不動就叫警察~晚上睡不著野狗在叫也叫警察~其他糾紛跟刑案比你們想像的多更多~某些時期還會因應社會現況長官會包工程~例如前陣子要求嚴重藥局前還要排警察怕有糾紛~2.民粹力量,在台灣很多地方是情理法~你用法理情會被地方人民跟民選山大王針對,裡外不是人~而且其實開單比想像中危險~有警察開單被違規人砍好幾刀的~我個人是支持交通舉發業務專業化~這樣會更有效率~可席沒有足夠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