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kar0to (Poker Face)》之銘言:
: 題外話想請教一下版友.
: 原po有保超額1000萬,但保險公司只願意賠400萬.
: 然後原po還要因為保險公司不願意賠多出來的400萬被告上法院.
: 那當初保超額的好處都沒有了? 這點不是很怪?
: 保超額1000萬結果保險公司不願意理賠低於1000萬的價格?
: 有人可以說明一下保險公司的做法是正確的嗎?
是原PO倒霉遇到獅子大開口,家屬想靠長輩的死致富
8X歲老人要800萬?是撞到張忠謀還是郭台銘?
一般老人,原PO的保險願意賠400萬就很佛心了.
保額有到,法院判多少,保險公司都要賠
保障並不會沒有意義.
而且交通事故造成的過失致死
只要你不要太白目去惹到法官,幾乎都能緩刑.
如果真的不懂,就請個律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