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nowanimal (動物先生)》之銘言:
: 當然很難啊 :D
: 忠孝東路從中山北路開往大安路,總長約2.7公里
: 中山北路 - 鎮江街 : 全線紅線
: 鎮江街 - 林森 : 全線紅線
: 林森 - 紹興 : 全線紅線 + 一格貨車卸貨
: 林森 - 杭州 : 全線紅線 + 兩格貨車卸貨
: 杭州 - 金山 : 全線紅線 + 一格貨車卸貨
: 金山 - 臨沂 : 全線紅線
: 臨沂 - 新生 : 全線紅線
: 新生 - 建國 : 全線紅線 + 兩格計程車停等 + 約5米黃線區
: 建國 - 復興 : 全線紅線 + 3段212號前黃線 + 兩格貨車卸貨
: 復興 - 大安 : 全線紅線 + 4段48號前黃線 + 大安路口前黃線
: 後面我就不想寫了
: 請問這樣的安排是要大家都不可以在忠孝東路上招計程車嗎?
不是。
: 人最多的復興錢櫃前面不能上計程車呢,因為那是違規的唷。
不是。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29&flno=12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 12 條
1.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
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
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五、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五十五條之情形,惟尚無
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實務上如果檢舉計程車在紅線讓乘客上下車,大多會用這條不舉發。
(我們只討論通例,不討論個案。)
: 之前有摩托車騎士停在路邊穿雨衣;但因為是紅線就被檢舉了,真是好棒棒
文章討論的是「在台北市開車不違停還真的很難」
我看不出來這裡舉機車案例的關聯為何?
: 說在台北市開車不違停,還真的很難呢!
並不難。不能停車的地方就不要開車去;一定要開車就找停車位走過去;
再不然就搭計程車,只要不要在太誇張的地方上下車,通例是不會舉發的。
有些地方不違規真的很難上下貨,這點我倒是同意。
上述第 12 條第 1 項第五款只有 55 條 (違規臨停) 免予發發
所以除非能在 3 分鐘內上下貨完畢,不然 56 條 (違規停車) 被檢舉就不能不舉發。
: 從台北車站出來,如果有任何人要在忠孝東路下車幾乎都是違規。
不是,理由如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