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台灣很多議題都很極端化
例如行人這議題
大多數人不是支持無條件都要讓
就是連斑馬線行人綠燈都不讓
我就說這樣台灣交通那可能好?
俗話說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何謂道路上的規矩?
就是合理的依照路權分配何時誰該讓誰
支線讓幹道
轉彎車讓直行車
斑馬線汽車讓行人
以上皆是正常狀況
何謂方圓?
就是大家都照著既定的路權分配使用時
道路使用會在最有效率且安全的狀況消化車流人流
以前的台灣說真的我也非常有感
我都綠燈或是無號誌走在斑馬線上了還沒有人要讓是怎樣?
但其實看了一下後來一些文章的討論
認為汽車就應該無條件「應讓」行人
這就明顯不符合正常使用道路的狀況了
其實更明顯的案例是隨意穿越馬路
根據法規
只要前後一百公尺有行人穿越道 地下道 天橋等等供人穿越的地方時
行人不得隨意穿越馬路
但這個狀況也被極端魔人認為是應讓狀況
這其實反而會造成交通的混亂
然後這些人會滑坡反問你難道你要撞下去?
事實上路權是誰的跟要不要故意撞下去是兩回事
路口兩台車對撞
綠燈的人看到闖紅燈也不能故意撞下去
這部分我就先回應掉
誰是造成這狀況的主因?
就是台灣的執法
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
大家不讓行人就幾乎只抓這個
合理的分配是只要違規都要抓
讓大家合理的依照路權使用道路才是真正對台灣交通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