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調解委員在幹嘛?

作者: ccc101419 (還是養狗吧)   2023-07-06 10:17:00
之前小弟任職的銀行發生因行員調動所生的勞資爭議
(簡單來說,行員是夫妻為了防弊不能在同一個單位,其中一個會被調動到其他分行,但是
被調動的行員不願意被調動,又認為被調動太遠明明有其他離他家比較近的分行云云)
先定了一次調解
HR要求法務派員陪同協助
我們主管指示我去
我就準備了本行內規,依循的外規、銀行局的函釋、類似的勞資糾紛法院判決見解等等
甚至還準備了google map的截圖,說明調動的距離在法規限定範圍內
結果到了調解委員面前
他老大直接阻止我說:「今天不談法律,不談規定」
os:那我來要幹嘛?
然後開始凹人資
「結婚你調動人家,這樣很可憐不合情理耶」
「不調動會怎麼樣嗎?」
然後人資就向我投來求救的眼神
我就說,委員說今天不談法規的,你們覺得金檢勞檢能過就好
調解真的絕大多數都不講法,甚至不講理
(調解委員如果是律師或法律背景還可能講一下法規)
單純就是搓湯圓喬一個折衷方案而已
除非是那種法律規定一定要調解先行的程序
不然我是覺得不用浪費時間
※ 引述《ttnakafzcm (tt大)》之銘言
: 雖然我的案例跟車板沒啥關係
: 我最近剛好因為執勤公務被打 告了對方
: 目前刑事走完了 對方傷害判三個月處易科罰金
: 但! 本案起訴書檢察官寫明對方有公共危險前科 判兩個月 處易科罰金
: 建議從重量刑
: 目前我這件民事剛開始跑 本月第一次調解庭
: 小弟我被打兩拳 外加眼鏡損壞
: 剛好刑事準備庭時對方提了月薪是四萬
: 我直接開一拳一個月薪水外加眼鏡的損害賠償...
: 希望不會碰到很神奇的調解委員Orz
: 所以 總結 易科罰金還是有前科紀錄 不要以訛傳訛了......
順帶一提,雖然判決主文寫「得」易科罰金,但是能不能易科罰金最後決定權還是在檢察官
那邊的
比如說如果是酒駕累犯,或者罰金與犯罪所得利益顯然不相當,檢察官是有權不准易科罰金
的,因為執行判決是由檢察官指揮的。
另外計算易科罰金未入監服刑,但是易科罰金仍屬自由刑之執行,還是算有前科的。
作者: kissa0924307 (瓦斯來一桶)   2023-07-06 10:52:00
看立場啊,對於理虧又想凹的哪一方並不算浪費時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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