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https://streamable.com/oqwpr3
自己的車禍自己回!歷經了超過半年多的時間,這件事情總算 了一段落。
先說結論,車鑑會判定雙方的肇責爲50/50。其實蠻出乎意料之外,原本以為兩造之間會較多較少,結果是雙方責任相當。
在車鑑會當中,其實都會給予雙方一段時間陳述自我的想法,並且委員也會陪同一起觀看事故畫面。
在鑑定報告內指出,委員認為我方有打方向燈,但打得太晚,並未在路口前30公尺警示,及未注意後方來車。而對方超速行駛快車道,未注意車前狀況採安全措施,而導致事故發生。
在第二次調解會議之中,對方同意我提出的和解條件,決定撤銷民刑事的訴訟。
但我忍不住想抱怨,對方的爸爸不斷發表一些情緒性描述,還想獅子大開口向我求償7、8萬左右的賠償,整件事故不斷得被拖延。但還好遇到佛心調解委員,站在我的立場說服對方同意我的條件,最重要的是,我的和解金額一毛都沒有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