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chiya (漂浮)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他過綠燈「後面冒出路人」 慘吃6000元!
時間: Tue Aug 1 19:31:04 2023
1.媒體來源:
https://speed.ettoday.net/news/2551851
2.記者署名:
劉維榛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他過綠燈「後面冒出路人」 慘吃6000元!員警回答...更傻眼了
4.完整新聞內文:
日前行人站在分隔島上,而駕駛綠燈直行卻挨罰6000元,引發爭議!而一名車主則哀喊,
同樣是綠燈直行,過完斑馬線後,路人才從後面冒出,殊不知也被開罰6000元,「我怎麼
暫停禮讓?開車退後嗎?」事後向相關單位申訴,但警員的回答讓他更無言了。
「被開這種罰單很無言!」一名車主在臉書《爆料公社官方專屬》無奈表示,最近收到一
張傻眼罰單,7月13日中午行經台11縣86公里,「駕車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
通過」,因此原PO被挨罰6000元。
https://i.imgur.com/k508H8O.jpg
https://i.imgur.com/P7PwsIa.jpg
https://i.imgur.com/xTuLIlQ.jpg
對此,原PO也貼出3連拍畫面喊冤,當時是綠燈直行,路人似乎是站在斑馬線的邊緣,因
此就被認定「未禮讓行人」。
最後,原PO一臉無奈求問,「從此是不是只要行人在邊邊斑馬線上,我們都要停下來,讓
行人闖紅燈?我是過斑馬線後,行人才走出來,那我怎麼暫停禮讓?開車退後嗎?我都不
知道怎麼開車了。」
底下網友也罵翻,「行人地獄升級成行車地獄的概念,紅燈停、綠燈行都不適用了」、「
這太矯枉過正了吧= =」、「我也是這樣,在新竹被開單的,申訴無效,目前走行政訴訟
」、「汽車是綠燈欸,要是這樣下去,只要斑馬線上有人不管他走不走,不管什麼燈號,
所有車輛都不要通行好了」、「申訴!然後提ˇA任警員」。
事後,原PO補充後續,已經申訴了,但警員的回答讓他更無言了,表示「同仁都看過評估
後,才開出這張罰單」。有苦主則安慰,「行人闖紅燈有帝王條款,你還是要讓~行人站
邊邊準備闖紅燈,你更要讓,我被帝王條款弄過了」。
事實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修正規即起上路,臉書粉專《TCPB局長室》特別製
作相關圖表,包含什麼標準構成開罰、救護車等特殊車輛停讓原則,其中值得注意的是「
行人闖紅燈仍需停讓」,也就是俗稱「帝王條款」。
粉專指出「汽機車駕駛人不依規定停讓行人,最高罰鍰提高到新台幣6000元,並違規記點
3點,及應受道安講習3小時」,而取締關鍵為「行人穿越馬路時,汽車前緣(機車前輪)
不能進入行穿線,且與行人行進方向距離不能少於3公尺」。
心得
這樣很難判斷是否要禮讓欸!矯枉過正了
行人故意檢舉的吧
汽車要先停車讓路人闖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