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RodNrnl.jpg
https://i.imgur.com/p4uOBO7.jpg
https://i.imgur.com/0wOEQe0.jpg重大傷病
我於4個月前被汽車駕駛撞傷,在加護病房5天,共住院2星期,總花費20萬元,
我是行人要過馬路,被右轉汽車撞到腳,人倒地傷到腦,初判表我是0,汽車全責
手術自費:8萬元(右腳開刀)
因為當時撞傷腦部,有發出病危通知給我家人,最不好情況要開刀腦部,所幸後來沒有開腦
這期間,只接到一通對方母親打來一通電話,電話內容就是關心,並說有出險,後來這四個月
,完全沒有任何關心
我這四個月受到更種身心的打擊,實在是痛苦,現在復原大概6成,可以自行上廁所,但還無
法騎機車
請問我該要求多少合理精神賠償金,我有去查了法院判決,腳骨折約15萬元精神賠償金,腦
部約20萬元賠償金
總共合理精神賠償金,光是精神賠償金約35萬元,但我家人覺得人沒事就好,不要和別人要
求這種精神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