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狂!走人行道遇違停車竟這麼做 「行人地獄」另類抗議!再告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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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江孟謙/台北報導】大安區1名何姓男子(35歲),不滿巷弄內1部小客車違規停在
標線型人行道上,竟直接爬上引擎蓋上後踩過擋風玻璃從車尾下車,造成前擋風玻璃破損
,自己的腳也受傷,轄區警方獲報後,分別依毀損、過失傷害法辦兩方當事人;另警方對
駕駛人邱男(27歲)違規部分舉發「在標線型人行道臨時停車」。
何男走在人行道,直接踩過違規停放的小客車。翻攝畫面
大安警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上周三(13日)獲報,延吉街附近有行人踩破違停於標線型人
行道上車輛擋風玻璃案件,隨即派遣線上巡邏警力抵達現場。
小客車擋風玻璃破損。翻攝畫面 (圖片一定要看,前檔超帥的蜘蛛網)
車主邱姓男子指稱,當時他把小客車停在臨停在標線型人行道上等候友人金姓女子,此時
有行人走著走著,就突然爬上引擎蓋上後,踩過擋風玻璃從車尾下車,造成前擋風玻璃破
損。
違規停放的小客車。翻攝畫面
行人何男則表示,因為小客車違規停放,「迫使」他必須須踩過汽車,從車上下來時右腳
受傷,因此他也對邱男提出過失傷害告訴;邱男則提毀損告訴,兩方都被函送,至於違規
部分則被舉發開單。
心得
你各位停車要是遇到這種事,只跟你說個慘字了
被開單還要上法院浪費時間,還賠錢
在標線型人行道臨時停車 -1200
不知道幾年的馬3,換前擋風玻璃一片8000吧(不確定)
上法院討賠償,還要被算折舊
有沒有4000都是問題
不同意和解就要開兩次庭
這樣就要耗掉一天
賠工錢
留點路給人走,或許遇到的機率會小一點點
用這招搞舊車,上法院算折舊
你可能只賠了幾千,對方卻要花好幾萬來修
很虧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