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
本人昨晚開車,在等紅燈時有開手機播了一下音樂,也因此被警察敲門並指引至前方紅線處停車並開單。
*關於開車用手機,被罰應該我認。
我納悶的點是
警察指引我至紅線處時(距轉彎處10公尺內),剛好我停車的前方也有一台白色BMW紅線違停,警察卻只有勸導其離開,而不是開單。
請問警察這樣是否雙標?
(停紅燈用手機有比紅線違停影響交通還嚴重嗎?)
(還是紅線違停本來就可以先勸導?)
*避免引戰,重申一下,關於開車用手機,被罰應該我是認的。
*為何當下不反應?覺得沒必要跟警察起衝突,我只是事後好奇想討論一下大家想法。
以上,請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