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南部國道,可以看塗裝來遠離大車,尤其是野雞車風格的越遠越好,雲林到台南這段
130+“趕路“是常有的。
去年九月國旅大爆發,這些遊覽車公司一窩蜂跑團,生意好的時候要爭取時間整備車子和
休息,小車開太慢就會被教訓。
ex:我家一車五大三小外線照速限,遊覽車貼車尾逼車又不耐煩,硬壓中線他車再回外線
用車尾掃我的車頭(跟這次車禍很像),然後揚長而去。
我報警後,司機跟國道警先反咬我肇事逃逸(??),上公路總局檢舉才換公司的人說是
”變換車道不慎”,車子看修多少錢公司會處理。
這種司機和公司是共犯,而且是不怕法令的累犯,查違規記錄可以發現一年好幾起,沒被
吊照吊牌可能和”某某理事長”的職稱有關吧。
寫有點長,我現在一樣速限內,但會刻意讓道給大車切換車道(自己預留或提前切到要超
的大車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