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kann》之銘言
: 上次去爬十八尖山
: 下山後去小七買飲料
: 看了一眼街上
: https://i.imgur.com/kuEkVmf.jpg
: 大部分家戶的車都是把汽車停在騎樓 形成一種微妙平衡
: 缺點當然就是騎樓很難走
: 這種大家可接受嗎?
一直沒有騎樓停車相關的修法
是國家立法委員的怠惰…
大家都知道
透天厝騎樓停車是全民共業
現在有關於騎樓
高雄都已經通過 騎樓擺攤合法化
只要留1.6m給行人通行
就可以合法擺攤
像這種立法 兼顧情理法
就是地方政府有在用心思考
當初規定騎樓不能停車的唯一理由
就是說會影響行人通行
那既然如果可以留1.6m
行人 輪椅 推車…通通通行無阻
騎樓有什麼理由不能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