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要求配備識別證與需要過考試才能檢舉

作者: asin404 (asin404)   2023-11-15 18:30:01
雖然現在才有人把這要求提出來已經太晚了
但這個要求真的很合理
全國所有的執法人員從法官檢察官警察憲兵
都要經過身心檢查是否正常
行為是否正常有無前科並且經過考試合格
經過相關專業訓練後
才可以去從事執法工作
實在不懂怎政府會如此放任檢舉仔
就算是精神異常行為異常有著滿滿前科
也沒經過任何法則考試通過
更沒經過任何法則認知的專業訓練
也可以在社會上任意模仿合法的執法人員檢舉人?
不但擾民破壞社會和諧還會無端增加合法執法人員的工作量及困擾
真的是非常不合理
職業駕駛提五點要求檢舉達人! 要求配備識別證與需要過考試才能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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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devery0117 (高雄Yee大師(應該吧))   2023-11-16 0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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