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因為想要再三確認,但在板上做功課好像有看到不一樣的回答
所以想要向各位前輩詢問,還請大家回覆。
(不再監理所管轄,好像是海關但沒有聯繫出口,國稅局也沒有辦法回答)
車輛已經滿20年,從家人手上於8/29更改持有,孰不知....車禍了。
車輛無法修復,所以要購買新車,考量到舊換新補助。
舊換新規則如下。
駕駛人須持有一年,才可申請補助。(半年內購買新車)
車商討論過後給出這樣的回覆
8/29更換持有,依照狀況先辦理停駛。但停駛算持有。???有版友說不算???
所以建議2024年4月初再領牌,這樣2024/8/29後持有滿一年,就可以申請報
廢申請補助。(因新車在半年內所購買,符合資格)
想要問問版友,有類似經驗嗎?這個應該可以給不少人當作參考的。
還請協助,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