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糾結限速?有些路怒綜合症患者只要看到前方有車就不開心~不管什麼理由。
我提議在廣設固定及非固定流動式科技執法的條件下,只要能做到保持法定安全距離,最內側車道車速有下限無上限。
被抓拍者依循現有法規再加重1/2並增加三振出場條款;違規點數扣滿者終身不得再次考領。
這樣是不是非常合理~嘻嘻(X
※ 引述《zeldon (藍色眼睛)》之銘言:
: 簡單來說,速限可以依路段提高到120或130了,這樣用路人可以依路段開到130或140,依
: 現在車的性能是很輕易的事了
: 而不是有的路段還限速100....真的是開到一度都懷疑人生
: 然後要嚴格取締那些龜速車…
: 之前甚至還有匝道要匯入高速的車只開到50幾………50幾匯入高速公路就算了,別人超它
: 車還要檢舉別人????
: 這種真的套句鄉民說的,被大師兄貨車收一收也是剛好而已
: ※ 引述《donaldmusk (DonaldMusk)》之銘言:
: : 看推文可以猜到推文的人大概住在什麼地區
: : 我倒是覺得現在的速限很好啊 如果所有車都能開到速限的話
: : 國一北上早上八點後到晚上十點前經常只能開70
: : 好一點的時候可以開80 然後開一開就被開70的小貨卡擋住
: : 講得好像速限調高駕駛就會開快點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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