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停車格反收紅單!駕駛被檢舉「併排臨停」

作者: ASKA (The 羊男)   2023-12-21 09:07:20
※ 引述《yokann ( )》之銘言:
[deleted]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 我覺得這個要駕駛申覆也不太合理,如果過一個月後才收到單,
: 你怎麼可能還有行車紀錄器影片?不就摸摸鼻子認栽?這有點扯...
: 以後路邊停車都要提心吊膽,難怪會限縮檢舉...根本瘋了
罰單的用意本來應該是讓駕駛有所警惕
知道自己的行為是危險有錯的。
例如超速罰單,就表示這路段政府認定超速有危險,
警察沒辦法一直在現場盯,所以開個罰單讓你知道危險,下次要注意。
結果現在罰單動輒30天到,根本就失去警告意義。
在駕駛不知情又天天同樣開法經過被開單路段,
不就是天天製造危險嗎?
我覺得應該要改成公家儀器確定違規7天內/收到民眾檢舉7天內寄出罰單才能罰錢,
超過就只能寄勸導單。
這樣比較有意義,也比較能激勵警察積極讓駕駛有所警惕,改善交通
真的有誤判,民眾也比較不會苦無證據...
作者: baritone7563 (翰哥)   2023-12-21 09:27:00
警察都不管了 他有惹到你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