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geniusofgod》 之銘言:
: 重點就是安裝共用線槽等等基礎設施,要參加的住戶每戶繳五萬,
: 有參加並繳錢的住戶共用線槽一定會拉到你的車位附近,
: 之後要安裝充電樁的住戶就可以利用線槽拉線,當時知道的只有這麼多,
: 反正原本就有打算要買電車,當初就五萬塊丟了給社區處理,買未來的方便,
: 只覺得當初運氣真好買在這裡,住戶對電動車充電問題不排斥,
: 不需要買電車時還要考慮充電問題,或是去排充電樁。
: 三、 後續申請之住戶,若可以使用已施作完成分表之公共線槽,則在繳交專用 電表及公
共
: 線槽使用費並取得專用電表及公共線槽使用權之證明後,始得進行後 續申請。專用電表
及
: 公共線槽使用費以第一批住戶分攤後之費用,增加 20%為原 則,由該屆管委會核定之。
管
: 委會得於申請之住戶即將達到能提供安裝之分表數 量上限,且充電設備專戶內的經費足
夠
: 時,逕行升級擴充分電盤及分表數量,以 便後續住戶之申請。
: 四、 若後續申請之住戶,並無已完成之分表或公共線槽可供使用,需以前一次 建置的基
礎
: 做擴充,並自行支付該次相關擴充費用。若擴充費用少於第一次費用 之 120%,需繳納不
足
: 之部分。若新施作的費用大於第一次的 120% 就以新施作費 用計。若有數戶共同申請並
共
: 同負擔擴充費用,每一戶需支付之金額若少於第一 次費用之 120%,需繳納不足之部分。
並
: 由管委會核發專用電表及公共線槽使用權 之證明。
不好意思舊文重新回覆,由於我覺得貴社區的成功案例
不管是自己未來要換電動車,或是社區要加裝充電樁,多了解對自己都是好事
關於貴社區的規約簡單講就是使用者付費,但有一部分不是很理解
第一批人丟五萬,拉了線到自己車位附近
後續的人要申請,需要多付20%,也就是給管委會六萬
規約四,若後續申請的人,擴充費用小於六萬,則補不足的費用
如果我擴充隔壁之前付五萬的,我只要多付一萬就可以充
關於這點不是會引起爭議嗎?
我並非要鑽牛角尖,但我們社區這兩年區大都有充電樁提案
有沒有一種方法是能成全電動車主,又可以說服油車住戶
先不論拉線配電等施工配置,並且走EMS管理機制
管委會初期投資EMS與專設一戶,配線只走車道線槽
後續要裝充電樁的住戶,需付費跟管委會申請,並且自費從線槽拉到自己車位
一方面可以讓管委會陸續回本,且先付費先使用,也可以讓不換電車的人惦惦
不知道有沒有人社區有成功案例可以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