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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308/26963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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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北市國小師騎車撞違停併排「釣蝦場貨車」 頭部重創慘死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憾!北市士林區陳姓國小代課老師本月6日放學後,騎乘普重機車行經至善路2段時,不慎
撞上併排停車的小貨車車尾,連人帶車重摔馬路,頭部受創當場身亡。據了解,違規小貨
車當時正準備下蝦至釣蝦場,警詢後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士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以5
萬元交保候傳。
據了解,39歲陳姓男子為北市士林區某國小代課老師,6日下午4時放學,騎機車沿至善路
2段北向南行駛時,擦撞併排停車的自小貨車,重摔倒地鮮血直流明顯死亡,29歲王姓貨
車駕駛見狀當場嚇到說不出話來。
警方經查,王男駕駛貨車在至善路二段併排臨停,正在卸下車上載運的蝦子到釣蝦場,當
時占據外側1個車道,陳師騎車行經時,可能視線不佳,加上路滑才沒注意閃避不及。士
林地檢署檢察官昨(7日)相驗,訊問王姓駕駛後,依涉過失致死罪諭知5萬交保候傳。
對此,士林分局交通分隊長呂昭霆提醒民眾,車輛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
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然汽車駕駛人於臨停或停車時,均不得違規併排臨停或
停車,別因貪圖一時方便而任意違規,發生交通事故可謂害人害己得不償失。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士林分局說話小心點!併排停車是行政院認證的不得檢舉的微罪
你們說駕駛人不能違規併排停車,這樣是不顧他的家計,剝奪他的生存權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