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在2023年高速公路五楊高架路段下五股交流道。
我的車輛有保持安全距離,由後方第3輛推撞第2輛,讓我的車第1輛右後輪處受損。
判定對方100%責任,但需要由後方兩台車均分維修費由,但因為車輛右後輪
有需要切車體,所以我們認為除了維修外需要爭取車輛價值減損。
2022年的1年車...發生了這樣的事情真的是非常心疼,但感謝subaru讓我老婆跟胎兒
沒有任何事情。
在說明前有幾個認知需要跟需要求償車輛價值減損的大家說明。
1.保險的範圍,只涵蓋車體的修復,對於你額外所損失的車輛價值,保險無法代為求償。
2.對方保險,可以代為出席調解委員會,法務可以協助民事庭上法院,車主都無須出面。
3.車輛鑑定委員會費用為1W(看CC數),建議法官有指示後再去鑑定就好,時間要1個月
窗口有點搞不太清楚狀況,此外也有案例法官不承認該委員會公正性,所以還是收到
指示後再去。
4.1W的費用是你自己要舉證的費用,所以無法向對方求償。
5.民事庭的1審,法律上是不需要律師的,所以律師費也無法向對方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