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機車
對方:汽車
前往公司路上
被uber白牌乘客下車未注意後方
(對方是在紅線未靠邊路中地方下車)
開車門導致我左手骨折已自費六萬開到住院
初判表還沒出來
但對方肇責應該更大
目前已知
1.雙方皆只有強制險
2.乘客只說初判表出來再賠償
但有查明法規如司機已告知下車小心後方
而未注意乘客則有賠償責任
3.公司有團報可以陪醫藥費
4.目前財損已知只有螢幕破裂的手機手錶
機車因不方便騎車還未知是否有內部受損
5.綜合因素下來好像要走民刑法才有可能得到合理賠償
想問各位版大意見有沒有需要補充或注意的經驗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