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5-01-01 12:17:51※ 引述《dlosbpes (一聲嘆)》之銘言:
: 手機發文
: 先附行車記錄器影片檔
: https://youtu.be/-TkZH95Elxg?si=cY8RJZbJbC2pJhlU
: 在台中無號誌T字路口(我直行,對方騎士左轉)
: 在路口前我就有從圍籬縫隙看到對方車速頗快
: 所以有按喇叭示警,對方煞車前輪滑掉自摔
: (雙方無碰撞),我下車關心狀況時對方要求
: 找警察來 。
: 報完案、現場狀況拍完後我詢問是否要幫忙把
: 機車先移到路邊,問了兩三次對方完全沒反應,
: 筆錄結束散場後想說再問一下狀況還好嗎?
: 對方劈頭就說:
: 你到現在才要關心!
: 你這是過失傷害知道嗎?
: ???
: 想詢問我這樣算有過失傷害嗎?
:
作者:
niukb (niukb)
2025-01-01 12:20:00弄也要時間成本,跑警察局跑醫院跑法院,事主就算被判兩萬就互相傷害吧 頂多就一個跑流程 一個多加班賺錢
說真的 就煞車就能解決的事情 硬要直直開 你的行車記錄器也說明你看得到他 沒肇責窩看是機會很低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25-01-01 12:38:00花費時間成本也是一種損失
沒錯啊 現在po上來根本沒用 上鑑定一翻兩瞪眼 一成肇責就是騎士贏好嗎 告個傷害跟你玩到底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25-01-01 12:39:00我要是機車騎士,我會慢慢騎車、減速、停車,讓汽車先過
作者:
SimACC (didbib)
2025-01-01 12:53:00原PO沒減速意圖,在肇責上真的會吃虧
作者:
gigiabc (海王淚)
2025-01-01 13:06:00減速有具體定義嗎 限速50 最高開到45 路口前放油門到42算不算減速.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25-01-01 13:14:00要減速到隨時可以停車之準備
作者: valkyrie02 2025-01-01 13:20:00
…..沒路權概念的可以參考這文所以現在是機車行經無號誌路口是不用減速?轉彎車不用禮讓直行車?用受傷就可以壓過路權?影片中的路口那裡擁擠?那裡雨霧致視線不清?或是那裡有道路障礙了?我從影片中看不出來…如果機車方去告過失,汽車部分一定建議主張信賴原則,我實在看不出來汽車部分那裡違反規定了,反倒是機車有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左方車禮讓右方車是用在十字路口)
作者:
DontPLZ ( )
2025-01-01 14:25:00一人一張嘴 你說了就算數喔你要是機車騎士 不檢討自己還想著教訓對方 人品可見
不錯的觀點 但“無碰撞”事故 汽車並不會有肇責退一步來說 就算汽車逕自駛離 2輪猴也拿他沒皮條
作者: ariesd (台中長頸鹿) 2025-01-01 18:04:00
又一個用刑事紀錄來逼人的說法
作者:
qa1122z (19號)
2025-01-01 18:20:0050步笑百步
作者:
chi17 (米蟲就是米蟲)
2025-01-01 18:40:00無號誌路口還從圍欄作弊看到對方車速很快還這樣開
2輪猴是T字路口 是支線 理論上應停車再開猴仔沒做到就算了還煞車不當自摔 怪不得人大家來車板都開車居多 實在沒必要逆風袒護2輪猴
台灣就是有這種法條所以路上沒在管路權都在搶快 反正就算沒路權撞到也不會全責 該讓的不讓 上路就是比誰臉皮厚
作者:
henrk (台北大肥貓)
2025-01-02 07:35:00之前中和街無碰撞,就被法院判刑,那案裡的機車比這台還不長眼吧!
作者:
LiebeLion (IchLiebeDich)
2025-01-02 09:13:00建議以後下來推車只有下來推才可以做到隨時能停車其他不管你速度多少 踩下煞車到完全停止都有大於推車停下的時間
作者:
Statham (傑森史塔森)
2025-01-02 09:34:00真上法院法官看到影片應該都會噗哧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