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試閱新版發文須知與板規

作者: anidiot (^__________^)   2010-09-22 12:39:59
注意此版本只是試閱,尚未執行。
請板眾給意見,特別是diesss,如果可以請幫忙檢視法規哪裡有明顯漏洞?
依你豐富的申訴經驗,我會認真思考是否更改。
謝謝!
板奴敬上
A.貓板發文須知
九大類別,為方便板友搜尋文章,即日起請使用下列類別發文。
類別出現後,請空一個半形格再打標題(控制十五字內),勿私自創造類別。
標題內容也請明確,不合格者譬如(1)怎麼辦?(2)救命!
違反規定者(含內文格式),處置方法:幫改標題或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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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解說
作者: ganbaday (低調)   2010-09-24 04:00:00
1.刑度不宜綁死,尤其8、9兩條程度輕重差異非常大,須注意比例原則,例如罵三字經整篇 跟罵腦殘兩字 不應同等又例如公佈別人msn,跟公佈別人全家姓名地址公司也差很大2.挑釁的定義很含糊...問個「天兵問題」讓大家不爽,應該離挑釁仍有很大距離...所謂挑釁,須為故意引起爭端方為引戰,若僅異想天開問怪問題,何以判定其是否惡意挑撥?挑釁換個說法是「嗆聲」,是有挑戰的意味在裡面的...3.注音文應有限度,離如「足以造成閱讀障礙」等,否則有些時候的注音、火星是不影響閱讀的,例如我的貓取名叫做"ㄅ一ㄤˋ" 難不能要用漢語拼音?再者火星文的定義其實非常朦朧,例如XD?囧? 正常來說很難會出現誇張的火星文留些主觀判斷空間以免淪為鬥爭檢舉的工具...4.關於標題格式部份,只有內建格式有8個限制,並沒有看板只准用八個標題格式的規定喔!高興也可以設定20種標題呀唯一的差別是,內建標題可以內建格式讓人填寫,可以防範違規。建議一些沒必要弄內文格式的就拿掉讓人自己打標題例如[新聞],只要貼新聞出處,然後有排版就可以了...看了一下好像只有新聞、情報可以不必內建格式XD這樣應該可以把徵求的類型獨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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