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家人上周送養了一隻貓,這隻貓咪還在很好動的年紀。
送養時,我們親自帶貓咪去送養的人家。家中是頗大的,剛開始我們只擔心寶貝是否適應
新家生活。後來經由通訊軟體詢問貓咪狀況,問到活動範圍時,家人開始擔心給貓兒的活
動空間是否太小了......
據收養人所述,貓咪平常只能待在約三坪大的地方,到客廳放風要綁貓繩。
樓上的空間也不可以上去,本來還想說貓咪可以有樓梯可以跑跑這樣。
之前家人帶牠的時候,租屋處雖小,但是可以自由跑跑,睡覺貓咪也可以衝到床上。
所以,要用什麼理由把貓咪帶回來比較好呢?家人好心疼啊......
至於本來會送養,是因為租屋處小了點,加上照顧兩隻貓有點辛苦。
後來覺得有點後悔時,我有罵了他們,告訴他們送養要想清楚。
看了貓版的文章,才知道可以跟收養人談條件什麼的。他們之前急吼吼的找貓咪的新家,
現在又來捨不得,實在是欠罵= =。
後來決定會來版上問各位版友們,是因為跟收養人事後說明貓咪需要大的活動空間,所以
待在小地方有點難為貓兒了,希望收養人可以多陪伴貓咪一些。
收養人的反應有點「謝謝指教」的意味。應該說,家人是寵貓,收養人以待貓之道待貓。
不會對貓咪不好,但是跟家人對貓的方式有落差。或許是因為這樣,所以才放不下心吧。
是該放手,還是各位有什麼好建議呢,唉呀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