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imgur.com/tzhLlbK.jpg
http://i.imgur.com/fHw0Ek0.jpg
這是我第一篇幫人代 po的貓姐妹
本來很開心他們一起被認養
可以一起過好日子了
孰不知今天中途媽媽卻跟我說
“她們倆被虐待了!!!”
一隻口腔全潰爛,舌頭也流很多血,都要輸血了!!
另一隻只剩皮包骨!!!
我不懂怎麼會有人這麼殘忍…
現在她們又被中途媽媽接回西螺動物醫院治療了,
請大家幫那對姐妹祈禱快點恢復健康好嗎?
還有虐貓人是一對就讀敬宜大學化學系四年級的兄妹
請大家多多注意
千萬不要讓他們再有機會了!
後續情形我會在回報!
謝謝大家!
哎,所以有時候看到野貓,會想除非送養能後續一直追蹤不然也不一定送養比當貓好,然後如果送養過不好好像是自己害的=_=,一直無法動念送養常去餵的那些浪貓第二句是"送養比當野貓好"漏打=_=會傾向:貓送了解熟悉的人>當野貓定時餵養>送陌生的人
作者:
Ruthcat (王葛格!站起來)
2014-11-18 10:45:00真的!野貓在街頭活的好好的,風險就是容易出車禍可是送養後就有太多太多變因
不只是車禍吧? 還有補獸夾跟老鼠藥,平均壽命不到3歲,我認識的浪貓基本上都沒看過出沒一年以上的...大四常去飲料店看他們餵養的浪貓*2,剛畢業沒多久,一隻吃到毒藥(還是車禍?)死了,另一隻某天失蹤再也沒出現,那隻不親人,所以不太可能是被拐回家...他們在店裡也才出沒半年多,生小貓都溜進店裡生...還是覺得送養重點是切結書跟後續追蹤,光靠這兩點就可以過濾掉多數不安全認養人了。
作者:
kxk8059 (皇)
2014-11-18 12:13:00希望兩隻貓貓快點康復....
作者:
amemura (BLよりBromance)
2014-11-18 12:23:00虐貓人都該死-皿-
作者:
ohmco (吃吧吃吧挑嘴姆)
2014-11-18 12:36:00扯,必須高調...能報警嗎..
可依動物保護法,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作者: shiningsunny (囧囧) 2014-11-18 13:20:00
如果可以報警支持讓法律制裁
資料太少,轉發效果不大,至少也要知道姓氏跟部分電話,理論上如果狀況屬實,公布全名跟部分手機是OK但是要先確定屬實,連絡動保處問問細節看看
作者:
pftmax (無)
2014-11-18 15:32:00什麼樣的人啊!!!!貓咪這麼可愛!!
作者:
mt0827 (mt yang)
2014-11-18 15:37:00臉書有一個社團是 認養人黑名單 建議可以po出來給大家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