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養] 新竹金吉拉碰企要找永遠的家

作者: NoodleMa (安小雅)   2014-11-18 15:55:54
#標題應為 [認養/縣市],發文完請再一次確認標題格式無誤。
#切記讀過發文須知裡要求認養費的注意事項。
#發文表示您已讀過置底板規,一旦發生違反板規之情事,同意可能受到板規處罰。
#確定不會觸犯板規後,請用[CTRL+K]刪除這些預設文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