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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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板主認定爭議性文章 鎖文不罰,公告或推文規勸發文者│
│ 與回文者停止爭論。 │
│ 再犯水桶一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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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我處理爭議文的方式就是不偏頗任何一方,但是在爭議的過程當中常常會有人
玻璃心,發了又刪或是刪了又發,這樣會造成後面的板友無法準確掌握事情全貌。
所以這次的文章,因為怕發言者又刪文,我已經鎖文處理。
至於已經刪文的內容,大家也不用擔心,為了讓之後的板友能掌握完整的事情全貌,
待所有當事人都盡情陳述意見之後,全部文章我都會備份放進精華區(沒錯,就是包含已
經被刪除的所有內容,一篇都不會少,板務垃圾桶裡面都有文章完整備份),為了板友的
權益,將來在貓板打關鍵字『嘟爸』二字就能被指引在精華區內找到全部爭議文。
目前嘟爸討論串文章仍然可以討論,只是注意
1.注意用詞,請勿有人身攻擊、洩漏個資、言語挑釁等狀況。
2.本公告可以推文、不可以回文喔。
3.覺得我的處置有任何不公平都可以推文表達或是來信討論。也可去組務板檢舉。
文章備份於精華區z-6-97 (持續更新中)
PS.我個人的風格,不會偏袒任何一方,但是極不樂見爭議過程當中有人刪文(除非有
非常重要、不得不刪的理由),因為即使是之前的發言錯誤也仍然可以用事後再發
文的方式來道歉或補救或補充說明,根本沒有刪文之必要。尤其是商家爭議,既然
打開大門做生意,當然所作所為都要可受公評。
crazybaby ψ201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