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但家家不念。
看到原PO的情況,有感而發
我媽也是個討厭她討厭的動物的人,而且有強烈控制別人的控制慾
曾經把我弟養的白文鳥故意打開籠門把鳥放走
而且理所當然,完全沒有任何愧疚感
我弟傷心,但也無可奈何
如果是我,早就家庭革命了
我知道我媽是這樣的人
我也知道自己是那樣的人
我愛我媽
所以,即便念想已久,依舊遲遲沒有養貓
我愛我貓
一但養了,就要有一輩子都不能回家定居的覺悟
現在,我養了(還2隻),也有此覺悟。
先給原PO及哥哥夾心餅乾拍拍
原PO無奈的點應該是在於
媽媽原本是可以容忍養貓的,卻突然變成有貓就沒媽的狀況,
也許是更年期或是憂鬱症,無論何者都應正視並尋求專業協助,
我了解原PO對媽媽的愛
但是”貓的地位比她這個媽媽還重要”這是種情緒勒索
不建議因媽媽說這種話就妥協,
”___的地位比她這個媽媽還重要”
若把”貓”代換成工作旅遊聚餐約會朋友情侶配偶兄弟姊妹子女,也全都要割捨嗎?
話說,我媽的照樣造句是祖母,我無法把祖母送養阿Q_Q
當然也不是要原PO和哥哥跟媽媽大戰
而是要溫和但堅定的處理此事
版友建議在外租屋一事,正是我目前的做法,也是個最兩全其美的解決辦法
請堅定的讓媽媽知道無論如何都是愛她,愛貓並不影響對媽媽的愛
租屋養貓並不是拋棄媽媽,而是尊重媽媽、愛媽媽才做出的決定
至於,租屋額外的經濟負擔,就是魚與熊掌的抉擇了
若必須繼續住在家中
非常不贊成原PO哥哥的偷養策略,
媽媽不爽貓咪,媽媽不快樂
貓咪在家中感受到媽媽對牠的敵意,也不會快樂
貓咪需要尊重,媽媽也是
強迫媽媽接受貓咪,
我認為就跟要求媳婦顧全大局必須跟公婆住一樣不合理
而且,如果在你們上班期間貓咪被走失,難道不是親子關係更深一層的撕裂
既然”媽媽、孩子與貓咪從此一起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這樣的結局不可能發生
還是要肯定原PO與哥哥願意盡其所能給貓咪最好的安置,
出不了力,就出錢吧!
審慎評估後的送養,或是專業可靠的長期代養
妥善追蹤並負擔可能衍生的額外開銷,
這是唯一能微不足道彌補貓咪的方式
然後,在有覺悟前,暫時別養貓。
(因為不想被認出,請原諒發文不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