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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照片中,
陳皓揚已將大橘子的前腳折斷,
一路抓著他走進地下室...
他的一舉一動,
都被監視畫面錄到。
他踹貓,
用膝蓋、傾全身之力壓制貓身,
置貓於死地的企圖明顯,
事畢,還脫下手套,
將貓踢至角落...
日昨凌晨,
收到王老師的簡訊,
很擔心大橘子案拖得太久,
寄給法官的信件若太少人響應,
可能會讓叛虐殺貓咪罪犯陳皓揚,
最終以繳交罰款了事。
王老師一直很相信台灣的司法制度,
相信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
虐貓犯會得到嚴懲。
現在陳皓揚被起訴,
但,卻是交付簡易法庭,
可由法官直接判決。
在偵查庭時,
陳皓揚辯稱是因為大橘子咬他,
他一時情緒失控才失手殺貓,
這只是為了脫罪之詞!
事實是他的行為早已有預謀,
一般人怎麼會戴防咬手套去摸貓?
除非他以前侵犯貓有被咬的紀錄!
王老師為大橘案奔走,
四處尋求協助,
而我們能做的,就是在電腦前動動手指!
這是愛貓者與虐貓者最後對決的時刻!
一人一信,
請法官依法懲處惡性重大虐待動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