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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16487248386284
這張照片中,
陳皓揚已將大橘子的前腳折斷,
一路抓著他走進地下室...
他的一舉一動,
都被監視畫面錄到。
他踹貓,
用膝蓋、傾全身之力壓制貓身,
置貓於死地的企圖明顯,
事畢,還脫下手套,
將貓踢至角落...
日昨凌晨,
收到王老師的簡訊,
很擔心大橘子案拖得太久,
寄給法官的信件若太少人響應,
可能會讓叛虐殺貓咪罪犯陳皓揚,
最終以繳交罰款了事。
王老師一直很相信台灣的司法制度,
相信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
虐貓犯會得到嚴懲。
現在陳皓揚被起訴,
但,卻是交付簡易法庭,
可由法官直接判決。
在偵查庭時,
陳皓揚辯稱是因為大橘子咬他,
他一時情緒失控才失手殺貓,
這只是為了脫罪之詞!
事實是他的行為早已有預謀,
一般人怎麼會戴防咬手套去摸貓?
除非他以前侵犯貓有被咬的紀錄!
王老師為大橘案奔走,
四處尋求協助,
而我們能做的,就是在電腦前動動手指!
這是愛貓者與虐貓者最後對決的時刻!
一人一信,
請法官依法懲處惡性重大虐待動物者
作者:
qm21 2016-06-03 04:32:00已投書哪個檢察官阿有姓名嗎
作者:
cations (愛落紅塵心已死)
2016-06-03 04:52:00幫高調
我講這句八成會被魔人炮,我國法律就是認定貓是物啊。
作者:
vicyfiu (vivicom)
2016-06-03 06:26:00我不敢看照片,在臉書上看到照片我都覺得髮指,死變態!
作者:
Chuckj (全世界只有你不懂我愛你)
2016-06-03 06:56:00可惡…
作者:
myroy (小夜)
2016-06-03 11:00:00寫信系統竟然顯示無法收信>“<晚點再試試
突然想到一個問題,人可以驗屍貓可以嗎?如果證明前腳被折斷才被帶至地下室是否更能證明他的罪行?
作者: tero 2016-06-03 11:21:00
已寄信
作者:
Ephraim (Ephraim)
2016-06-03 12:21:00幫高調
作者: crucifixsky (此羽) 2016-06-03 13:03:00
幫高調,另外現在還是無法寄信,Err 424
作者:
lilu76 (lalala)
2016-06-03 14:11:00看了好不舒服,好難過,自從養貓後來貓版看到這些文心都很酸,一堆神經病變態好想揍飛他們。已投書
作者: bluesky0754 2016-06-03 14:54:00
高調
作者:
askaa ((å°å¸ƒ~))
2016-06-03 16:48:00已投書 rip 大橘
作者: remaxxx (新上路) 2016-06-03 17:01:00
好難過,不知道能不能轉八卦板呢?
作者:
blanklove (人生不就是吃喝玩樂?)
2016-06-03 17:57:00已投書,幫高調
作者:
huashiow (FAITH)
2016-06-03 21:07:00推 希望不要再發生這種事...
作者:
vuvul3 (西)
2016-06-03 21:47:00已投書,希望能正視這件事。生命都值得被尊重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6-04 00:00:00推推
作者: tess791011 (許嘉) 2016-06-04 23:33:00
推
這男的應該要慶幸當時沒被我遇到,否則他真的會倒大楣,沒關係,有照片有名子,大家同住一個台灣,相遇的到,有時候,以暴制暴才是王道
作者:
ypp32222 (真。皇民後裔)
2016-06-05 22:51:00該死的中國留學生!
作者:
aceone 2016-06-06 00:48:00這檢察官也太...虐殺動物是小事?不知道這種人以後就是殺人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