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抒發] 為了棄養貓、說自已死掉的新祕!!

作者: LiwaH (珈)   2016-06-08 03:28:30
剛剛在晃fb的時候看到了一篇文章(文章蠻長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781293375433145&id=10000657498915
4
以下為律師fb原文:
https://www.facebook.com/sleeplaw/posts/1780800632149086?pnref=story
沒想到昨天最轟動的新秘詐死棄貓事件,沒想到我昨天寫的文章輾轉被共同的朋友看到,
在朋友的居中介紹下,我和那位新秘許小姐通了數次電話,我問了很多問題,我也親自用
line實驗,我解開大部分疑問,也留下幾個我無法解答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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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新秘許小姐和中途姐姐的寄貓日期原訂為何?
 
許小姐是5/30把貓拜託中途姐姐寄住的,這是許小姐第二次把這隻貓寄住在她家,上次是
因為許小姐要出國,這次是因為許小姐要上台北的醫院檢查,原本是約定6/2星期四至6/3
星期五左右去把貓帶回來,但她上台北後有點事而遲誤,所以沒趕在星期五去拿貓,而星
期六日又忙著新秘的工作,所以她本來打算星期一或二再和中途姐姐聯絡,但星期日就在
網路上看到罵她的文章了,她遲了2天仍是違約,所以很明顯是許小姐的錯,她也願意認
錯。
 
疑問:6/4星期六~6/5星期日中途姐姐多次用line 及fb聯絡許小姐,為何許小姐都沒回
應?
 
中途姐姐沒有她的手機號碼,她們主要是用line聯絡,但中途姐姐也有她的fb,而許小姐
習慣把line的提示聲音關無聲,因為這樣比較能專心做新秘的化妝工作,所以任何人用li
ne打電話或傳訊息時,除非她剛好正在滑手機,否則她絕對不會「聽」到,她只會在數分
鐘~數十分鐘~數小時後才會「看」到留言或未接來電。因為某人把line的訊息刪掉,所
以許小姐從未看到中途姐姐在line留下的訊息及未接來電。但某人並未刪掉fb的訊息,而
許小姐曾經在fb訊息看到中途姐姐的未接來電,但因為6/4星期六~6/5星期日許小姐在忙
新秘的事,加上那兩天和男朋友大吵,所以她沒立刻回電給中途姐姐,這很明顯是許小姐
的錯,她也願意認錯。
 
疑問:某人為何能盜用新秘許小姐的line?為何沒盜用她的fb?
 
某人知道她的line的帳號密碼,但剛好不知她fb的密碼,所以許小姐只有line被盜用及刪
除對話,而fb沒被盜用也沒被盜刪,所以許小姐只看到fb的未接來電
 
疑問:某人如何盜刪盜用新秘許小姐的line卻未被發現?
 
因為不能2隻手機同時登入,所以唯一的方法是用電腦版的line登入,但登入後照理說許
小姐會收到登入的通知,但她說她沒收到,這部分我後面再討論。若有人盜用帳號後能否
看到她們之前的對話呢?我用我的電腦登入line後的確可以看到以前手機的全部訊息,所
以某人盜用後的確可以得知她們談過寄貓的事。最後一個問題就是可以從電腦版刪除手機
的line訊息嗎?原本我以為不可以,因為電腦版的訊息按滑鼠右鍵根本沒有刪除的選項(
反而手機可以刪除部分訊息),我一度以為她騙我,但她又說警察說可以,所以我又實驗
了一下,我發現只要再往上移到訊息列表時,就可以把和中途姐姐的全部對話刪除(所以
不能只刪一句或幾句,只能全刪),也因此她的手機完全看不到6/5星期日以前的歷史訊
息,因為全被某人刪除了
 
疑問:新秘許小姐在網路po文自清的時間是6/6星期一的凌晨00:24,文中說她已經去報
警了,但事後貼出來的報案三聯單的時間為何是6/6星期一的凌晨2:46?
 
因為她原本去壽天派出所報案,還記得其中一名警察姓袁,但警察要她去戶籍地的派出所
提告,所以沒正式完成告訴程序,然後她就po文章,然後才去三民第一分局報案
 
===========
 
寫到這裡應該已經能解答絕大多數疑問了,至於有無何人於何時何地盜用她的line?這個
問題未來將交由電信警察及檢察官處理,我們當然猜不到答案,但有下列幾點疑問可以交
由鄉民們自行判斷,一個對許小姐不利,一個極可能證明許小姐不可能用這種方法棄養:
 
(一)如前所述,若某人用電腦版的line登入,照理說許小姐會收到登入的通知,她為何
沒收到?若有收到,為何完全不緊張也沒報警而坐視某人登入她的line?這是對許小姐絕
對不利的證據
 
(二)新秘許小姐只有一個fb,它既是私人的,她的親友全在那個帳號內,也是她工作用
的,她新秘的作品及照片全在那個帳號,所以那個帳號是公開的,任何不認識的人都看的
到,新秘是她唯一的工作收入來源,而那個fb帳號也是她最重要的廣告工具,所以她必須
公開使用那個fb帳號,而中途姐姐也知道她有這個fb帳號(所以才會也用fb電話找她),
若許小姐只是用line詐死,絕對會輕易被中途姐姐發現她仍好好活在fb中,事實證明,才
短短二天,中途姐姐就從她的fb公開的照片發現她仍活著了,試問:「你(妳)會對同時
有你(妳)的fb及line的朋友只用line詐死嗎?」,我相信這世界上絕對不會有這麼笨的
人,至於是否有某個只知她line密碼但不知她fb密碼的人故意刪line害她,那就有可能做
到了,這個是對許小姐絕對有利的證據
 
===========
 
最後,您若想問我結論到底誰對誰錯,坦白說,我不確定,但如同我上一篇文章所寫的,
這一系列文章真的是可以用來培養鄉民思維的好教材,因為重點並非誰對誰錯,而是思考
流程及習慣,在還沒聽到另一方說法前,在還沒看到聽到足夠事證前,千萬別輕易下定論
,如同您還沒看到我這篇文章前,您一定都深信新秘許小姐絕對是詐死,但看到這篇文章
的事證後,您就會發現還有些疑問還沒找到答案,而且很可能永遠找不到答案,但至少我
們越來越是能中立冷靜思考的鄉民了
 
 
ps1:所以很多人都會痛恨律師,因為律師都在幫壞人,順便咀咒生孩了沒屁眼(我把不
到妹一定也是被咀咒,難怪每個中途都不願把小貓給我養),這篇文章也是個好教材,我
幫了一個原本大家都100%確定她是壞人的人,但看完我的論述後,大家才發現只有50%
的可能是壞人,也有50%的可能是好人,而且是被害人,在我這個黑心律師不收半毛錢出
面幫她前,她的人生已經在昨天毀了,她再也接不到新秘的case了,她的朋友全部和她絕
交了,連最愛她的2隻貓也見不到了,只因為從未審理就判決確定的網路公審
 
ps2:果然團結力量大,同時有幾位鄉民私訊我,經他們實驗證明,如果電腦版在第一次
登入後有勾選「自動登入」,那之後的登入手機不會再收到提醒,所以的確有可能做到[
某人用電腦登入時,許小姐手機卻從未收到通知]
作者: wassad22 (Peggy)   2016-06-08 03:35:00
她個人fb也有轉Po。也沒有澄清老公還是男友的事情,整個超怪...他朋友還回真的說謊又怎樣,誰沒說過謊...看到超傻眼
作者: yiwhere (小甜)   2016-06-08 03:42:00
推邏輯 推程序
作者: kissnini520 (努力賺錢~)   2016-06-08 03:43:00
大家真有時間研究別人的事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6-08 03:46:00
楊律師 要update 結婚板的資訊(爆卦)啊快來貓板啊 要老要嫩要火爆要溫柔的貓 應有盡有 任君挑選還有啊 領養貓不一定要上貓板喇 可以去收容所喔 領養最高!
作者: LiwaH (珈)   2016-06-08 03:53:00
我轉給律師看了!getmarry版的文章他也看到了
作者: im1ll (picapica)   2016-06-08 04:30:00
律師也是什麼案子都接啊~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6-08 04:33:00
那她刪除或是隱藏FB動態是為什麼?現在大家都不用手機聯絡嗎?都靠LINE?Y師這PO目前分享只有她 點過去看又只有這篇公開 中途當時有截圖到工作動態小元新娘那篇動態又是公開的 她為什麼要刪此地無銀三百兩?所以中途要不要也跟Y師通個十通電話 電話錢我出看看Y師接下來會PO甚麼?然後啊在她上來貓板PO澄清文之前 有先用LINE 好好向中途道歉了嗎?三聯單是先去哪個分局就會先拿到 隔天會轉到轄區啊
作者: ALENDA   2016-06-08 04:51:00
此地無銀三百兩,事情發生了處理方式非常多,結果她選擇這種
作者: Twone (二奶)   2016-06-08 04:59:00
說一個謊要用更多的謊來圓 很明顯鬼話連篇 看平常的工作糾紛就知很不老實的一個人啊 那那麼雖小各種鬼扯淡的事都發生在她身上
作者: oldbalanc (yes)   2016-06-08 06:18:00
所以某人為了棄養她的貓特地盜用LINE??????這個也太不合邏輯了吧如果是前男友盜用,棄養她的貓是能得到什麼好處而且一般人原定那兩天取貓,不行肯定會先聯絡對方不先聯絡、fb電話也不回,只會說自己很忙,別人就不忙?別人活該一直等她?????就算這些離譜的事情都是真的好了,她品德仍然有問題
作者: a152508 (a十五二十五零八)   2016-06-08 06:25:00
再騙啊 當大家白痴?「姊...沒了 人沒了...」不知道自己打這句的時候在想什麼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6-08 06:26:00
來不及知會對方 可以用sorry或是哭哭的貼圖啊
作者: honey0417 (夯泥)   2016-06-08 06:42:00
這你敢信哈哈哈哈
作者: itsukiokada (p.p~Enchanted)   2016-06-08 06:46:00
男友盜用帳號只為了棄養她的貓?!
作者: zero0105 (包小捲)   2016-06-08 06:55:00
姑且不論真假,如果一個人真心愛貓,再晚再累再忙都不會忘記跟寄放的中途說一聲吧,我自己寄放貓都是整顆心懸著欸...
作者: itsukiokada (p.p~Enchanted)   2016-06-08 06:59:00
而且有版友說她四月已秘婚但她一開始澄清時說前男友,這篇說男友請問到底...?說詞要不要統一一下XD撇開假設真的被盜帳號,光是她對貓咪這麼不在乎(原訂代養時間過這麼多天才聯絡中途)中途也是有權力把貓帶回的她還是別吵著要回貓了...去管管那個有問題的男友(?比較實在啦
作者: nicayoung (大覺屋.師真)   2016-06-08 07:11:00
因為fb是公開的在那邊也詐死是搞笑嗎
作者: wurara22 (烏拉餓餓)   2016-06-08 07:12:00
無法準時接貓又不跟中途溝通,只要好好講我相信中途也會讓他延幾天,只能說處理方式很多種,他用了不好的方式,看結婚版的爆料也看的出這人品德讓人懷疑,也不用怪大家對他說的話抱持存疑態度不相信他
作者: nicayoung (大覺屋.師真)   2016-06-08 07:12:00
整篇看起來就是比較合理一點的開脫之詞
作者: tobe2015 (愛波)   2016-06-08 07:21:00
老公? 男朋友? 是說line改個密碼很難嗎?
作者: windswith68 (風林林.笑定千秋)   2016-06-08 07:22:00
先統一說法再來吧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6-06-08 07:29:00
Line每次改版時候,電腦版/iPad 要登入一定要輸入手機上面顯示的code。而且line更新的很頻繁,兩三個禮拜就更新一次,一更新就要重新輸入一組手機新產生的code。在這個情況下不知道要怎麼樣才能盜用別人帳號那麼久?
作者: ivantung ()@_@()   2016-06-08 07:36:00
整件事中沒有壞人,只有一個不負責任的人
作者: cvoa1026 (貓兒小朵)   2016-06-08 07:45:00
不好好解釋,還在FB轉PO…
作者: imhsian (陳安安=點滴娘)   2016-06-08 07:52:00
作者: euniceang ( 香氣 你 自由與雲淡風輕)   2016-06-08 07:54:00
我只有一個問題,好像聽說是有腦部腫瘤..我不懂的是有腦部腫瘤的人為什麼會染髮?醫生沒有提示建議不要嗎?ㄧ般都會說的吧......如果真的是什麼都不知道,建議你快去洗掉以後也不要再染了,那種要長時間停留在頭上的化學物質對有腦部腫瘤的人來說不好吧?請你愛惜自己,在各方面來說
作者: cat763152001 ( )   2016-06-08 08:06:00
還是很怪 結案
作者: amelialing (僕が僕のすべて)   2016-06-08 08:13:00
真的無法準時去接貓 老實跟中途說她一定能理解的
作者: godzillabox (核廢料)   2016-06-08 08:15:00
這世界上最不能相信的職業之一不就是律師嗎,你要我怎麼信?
作者: SILVERSELENE (clover)   2016-06-08 08:15:00
getmarry板那篇又要怎麼解釋? 某人為何要盜帳號棄貓不能準時去接貓,難道不用先告知嗎? 什麼理由不先告知? 超級超級奇怪的.......
作者: skylin (自由翱翔)   2016-06-08 08:18:00
妳星期四沒辦法準時拿回貓,星期五、六、日完全都不跟中途姐姐不用講?或傳個訊?又是在忙? 忘記?
作者: amelialing (僕が僕のすべて)   2016-06-08 08:20:00
聯絡只是很簡單的事情 把自己搞成這樣 我覺得很傻眼
作者: edit852 (朽楓)   2016-06-08 08:32:00
不用看了 就是不要他了才這麼多出頭
作者: elmush (elmush)   2016-06-08 08:39:00
他只是怕沒收入才滅火吧
作者: treacle   2016-06-08 08:40:00
1. 許最早在ptt的澄清文中有表示,她的line被盜,且已經有朋友被騷擾 => 那就是貓事件前已出問題. 為何不立即報警或改密碼?為何等到貓事件爆出才想處理? 許的line應該有很多客戶私密的資料耶!這樣真的敬業嗎?2. 同許多網友的質疑,有事情無法接貓,可以主動打電話或傳訊說明. 花不了多少時間的.3. 此文中第二點是用常理推測,認為沒有人會自己做那麼蠢的事,撒那麼扯的謊. 但我身邊就真實有這樣的人!說謊成性,且明知道那個謊很荒謬,可立即被識破,還是三不五時撒這樣的謊!所以我覺得用常理推斷也是陷入某種偏見.畢竟,常理只適用某部份的人.
作者: yinrw (Yin)   2016-06-08 08:50:00
又有新劇本啦?乾脆轉職去寫鄉土劇好了
作者: WTF1229 (Tigger)   2016-06-08 08:55:00
明明還是有很多可疑點啊....
作者: edina (席那)   2016-06-08 09:00:00
歹戲拖棚 好難看啊
作者: CookieNCream (Cookies'n'Crème)   2016-06-08 09:02:00
真的以為大家都白癡嗎?還護航
作者: WTF1229 (Tigger)   2016-06-08 09:03:00
剛開始說六年前分手的男友 但是line引進台灣是2012年的事有電腦版也是2012年3月的事欸... 該怎麼解釋呢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6-08 09:04:00
Line部分的疑點超級多,我直接回文好了。
作者: sa0105 (ササ)   2016-06-08 09:15:00
如果把貓看的很重要 根本不會像她這樣這篇文章我完全看不下去
作者: leaveornot (Talk)   2016-06-08 09:47:00
所以?還是沒講到我的疑點,延遲接貓為什麼不跟中途說?
作者: riddler (firefountain)   2016-06-08 10:10:00
這邊是貓版,扯一堆無腦line做啥? 什麼許小姐是用line跟中途聯絡喔,那她5/30(一)把貓送出去完全沒有“主動”問一下貓咪的狀況!!!!原先還打算6/6(第8天了)再跟中途聯絡,別說低能詐死了,她這一星期完全不理貓(就不負責啊)被爆出來她新秘工作又能剩多少??推回來...白話文就是在貓咪送出後只要每2天(這時間夠寬裕了吧)主動問一下貓咪狀況就不會有這腦包詐死的事了
作者: edcyc (void)   2016-06-08 10:27:00
Line資料都是存在Line公司那,不同機器登入都會再看到一次
作者: season002 (WTF)   2016-06-08 10:46:00
那個....我一點也不覺得有解答大部分(我的)疑問
作者: migo0303 (migo)   2016-06-08 10:48:00
「消失的新秘」推文中有提及fb也被盜事
作者: speedythief (speedyy~~~~~~y)   2016-06-08 10:51:00
貓中途那邊的證據有確認嗎?沒有的話怎麼說自己中立?雙方說法和證據都一應具全再出來說話吧,律師是有社會責任的
作者: migo0303 (migo)   2016-06-08 10:52:00
或許從該方接收的資訊不完全或不正確也說不定
作者: speedythief (speedyy~~~~~~y)   2016-06-08 10:54:00
說真的,都當到律師了,還僅從當方說法來判斷事件台灣律師的素質?
作者: hacnec (日出而做日落而息)   2016-06-08 10:58:00
老實說,這只是假設有人要惡搞她技術上可行,但不能證明這件事是自導自演還是有人惡搞她
作者: bluerainyi (夢涸)   2016-06-08 11:09:00
照你這樣說 前男友要搞她 把她LINE客戶全刪了不是更好怎麼會只用LINE去鬧中途而已 不合邏輯
作者: gillian30917 (CC)   2016-06-08 11:18:00
不同意這篇 很多地方都不合理
作者: wolfplay (沃夫玩)   2016-06-08 11:32:00
新秘這種個體戶 等風聲過改個名一樣爽爽賺
作者: Darius (阿美烘焙)   2016-06-08 11:37:00
豪好笑,特別是報案那邊,記得有員警姓袁所以呢?http://www.focusnews.tw/?p=292997我努力發功一下還能知道哪間分局有員警姓啥呢! 滋滋滋~~~
作者: Ann1990 (發文限制好多~~~)   2016-06-08 12:05:00
紅明顯,下面那篇的推文圖片中,中途說她根本點不進去婚秘的臉書這樣子這個律師的結論情況2就不成立啦~推回來~
作者: season002 (WTF)   2016-06-08 12:10:00
是許小姐真的很會說話還是這位律師先生太單純...?
作者: kebling (Oo小柯顆oO)   2016-06-08 13:11:00
盜帳號棄貓如果別有目的就好解釋了
作者: BreakingBad (絕命小蟯蟲)   2016-06-08 17:07:00
誰會盜別人帳號棄貓阿
作者: guemao (肝為罷極之本)   2016-06-08 19:12:00
中途是被封鎖或是被限制動態瀏覽?
作者: avec (小兔)   2016-06-08 22:43:00
支持中途找律師聊聊,我可以幫忙出錢
作者: aabb636 (天明)   2016-06-08 23:28:00
現在報案早就單一窗口了!隨便你高興去哪提告都可以!
作者: Iceascool (艾)   2016-06-08 23:46:00
盜帳號為了丟他貓咪哈哈哈哈,再掰啊,他那麼愛貓咪還不聞不問?
作者: chingtian (武田小百合)   2016-06-09 02:17:00
淨是一些屁話
作者: jun123rong (jun)   2016-06-09 02:36:00
這麼愛貓,為什麼時間到不會主動連絡,還要過幾天忽略了這個可預想的事實,把焦點轉移到別的地方然後說自己是中立的,真棒
作者: ardice (ardice)   2016-06-09 09:22:00
問一下哦!連您這位路過的專業律師都願意相信她的清白,她的朋友更應該會無條件力挺&選擇相信吧!如果真如您所言通通絕交,我很難不會腦補成:該新秘的私德本來就是會讓她朋友相信"她就是會為了棄貓而詐死的人"...如果她還是有朋友。那您也不必替她難過了。新秘工作就更不擔心了!過段時間大家淡忘了,再註冊個新帳號又是一尾活龍。另外"盜帳號的人"幫她詐死棄養貓,是不會毀了她的人生的。真正毀了她的是,明明說謊還不認錯,然後千方百計為了彌縫而去說更多謊。
作者: qoo3262000 (qoo3262000)   2016-06-10 07:36:00
line 第一次用電腦登入要輸入驗證碼 前男友是特工嗎?
作者: SILVERSELENE (clover)   2016-06-10 12:03:00
樓上,人家現在是說前男友"擁有已經登入過且勾選自動登入的設備",所以通知才沒跳,至於對話通知...有可能把提醒關閉了,其他細節我就不知道了
作者: uki1749 (小希醬)   2016-06-11 12:24:00
所以她北上看醫生的單據拿出來了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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