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愛貓的行為

作者: dmxy (Barcssob)   2016-07-02 00:01:25
手機排版請見諒
追蹤了出社會之後,貓咪變成負擔的系列文
我開始產生一個疑惑,到底什麼是真正「愛貓」的行為?
一個人在路邊看到一隻瘦巴巴的流浪貓,於是他去便利商店買了一瓶鮮奶倒在地上給貓喝
而另一個人則是挑選了飼料的品牌,裝在小碟子,每天定時給流浪貓吃
哪個人的行為是愛貓?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會說後者比較愛貓,因為他有深入研究,知道貓吃什麼比較健康,而
怎樣的餵食方法比較不會造成環境污染.....等等
可是出發點不一樣嗎?一樣都是因為不想看到貓餓肚子呀,只是給予的方式不一樣
前者愛貓嗎?他不知道大多數的貓有乳糖不耐症,但他有那個心意買東西給貓,沒有眼睜
睜看著貓沒有東西吃
後者愛貓嗎?他雖然沒辦法給貓一個遮風避雨的家,但也好好地照顧他的飲食,不至於挨

但這兩個行為在懂得養貓的人眼裡,就不是同一回事了
前者大多會被說,貓不能喝牛奶...快換成罐頭吧、怎麼不裝在碟子裡面,這樣只是半套
愛心
後者則是滿滿的讚揚,好有愛心、謝謝你的付出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別?
就在於他是否有多下工夫,去尋找貓「需要」的是什麼
我家的貓之前是浪貓,一直很掙扎到底要不要帶她回家,基於以下的原因讓我很猶豫:
1.我是學生,沒有足夠經濟來源可以負擔養她、帶她看獸醫檢查、治療、打預防針的費用
2.在外租屋的小套房規定不能養寵物
3.父母不太支持養寵物這件事,覺得很麻煩,而且養久了有感情,寵物走了會難過
把她帶回來養她會開心嗎?還是在外比較自由?附近觀光客和攤販都會餵食,也不缺食物
來源
可是在有一天看到地上殘留的烤魷魚和大魚刺,讓我堅定了要帶她回家的決心
我愛貓嗎?我不知道,但我只覺得不能害她
烤魷魚貓吃了對腎臟負擔很大,魚刺沒挑就丟給貓吃,有可能會把小刺吃進肚子
餵貓很有愛心啊,可是這樣是對她好嗎?
如果是原PO的情況
她是跟前男友一起養,但並不是分手了就不處理貓的歸屬
家人不支持,也沒有因為這樣就棄養或是送養
食物貓砂玩具都準備的很充分
可是為什麼一提到送養兩個字,很多人的反應就很大,「貓很可憐」、「妳不適合養任何
寵物」、「學生、情侶等等」
我想問,到底什麼才是真正愛貓的行為?
對啊,養貓的確要克服很多問題,包括有些人的貓有疾病,每隔幾天要餵藥、或是養好幾
隻都沒嫌累
但這些都無關「學生」、「情侶」、「送養」
我自己的情況是,先問自己到底有沒有能力給她好的生活、讓她快樂的活著、給予她真正
需要的,而不是「我覺得」她需要的
接著說服房東、說服父母讓我養,包括貓生病、養貓的花費、濕食的概念、所有一切
我從一個貓砂長什麼樣子都不知道的新手,變成現在可以告訴別人什麼品牌的罐頭、飼料
比較好、貓砂的選擇,貓的叫聲、行為表示什麼
而搬回家後,父母反而很喜愛貓咪,也在我上班的時候幫我照顧貓咪、也一起研究怎麼讓
她喝更多水、要去哪間醫院看黴菌
可是如果事情沒有這麼順利,導致我無法繼續養她而必須送養,我有沒有可能會變成「不
愛貓」的人?
前陣子在板上PO了收編浪貓的閃光文,很多人都謝謝我給了貓咪一個遮風避雨、免去挨餓
受凍的家,可是我想說的,是我要謝謝她,因為在餵食她的時間內,她陪伴我走出失戀的
痛苦
她療癒了我,而我所能做的就只有給她一個家
我愛貓嗎?我真的不知道,她過得開心嗎?她的需求有滿足嗎?我不懂貓的語言,但是看
到她躺在地上踏踏就覺得很開心、看她玩逗貓棒、吃罐頭吃得滿地都是、抓毯子抓得毯子
啪啪響、在家裡跑跑跳跳
我就覺得很開心、真的很開心,儘管有可能只是我的一廂情願
貓變成負擔那篇的原PO或許有很多行為是不好的(包括拿零錢丟貓等等),但在基本需求
上,她也有盡力去滿足,現在也在板上發問怎麼解決目前的問題
但是對於貓的習性,我想原PO還需要花點心思
囉嗦了一大串,目的在於問大家什麼是愛貓的行為之前,我更希望大家去探討什麼才是貓
需要的
不是給他們吃的玩的就是愛他們
也不是在無法負擔的情況下還繼續養就是愛他們
而是有沒有那個心,去了解他們的需求?他們的個性、行為模式?還有他們的所有一切?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一起了解貓這個物種,也希望更多人加入貓奴的行列
-
養貓不是養小孩,貓的壽命很短暫,我們的十年,有可能就是他的一生
順便偷渡我家貓咪的可愛睡相(*ˊωˋ *)
http://i.imgur.com/K6dwgZj.jpg
謝謝大家
作者: life1005 (雨雨雨雨)   2016-07-02 00:05:00
推推 說的好
作者: eisha (沙沙)   2016-07-02 00:22:00
很感動 讓我好好思考自己
作者: zoeline321 (zoeline321)   2016-07-02 00:23:00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33:00
我覺得問題在於 很多人無限上綱把貓當成人了養貓也許有規則 但心態是沒有規律的就像很久以前一篇因為媽媽精神病上來求救的文有人甚至要他放棄媽媽繼續養貓這是什麼可怕的想法並不是把貓送養就是罪該萬死常常有人把養寵物比喻成養小孩要我們不能奢望寵物會乖乖聽話回報那為什麼人類應該要孝順呢?假設今天我的貓養了三個月一直都不聽話 亂抓亂咬我不堪其擾想找人送養 我錯了嗎?
作者: gary88035 (geng_geng)   2016-07-02 00:38:00
我可以感覺到對貓滿滿的愛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38:00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苦衷我覺得就算有人單純因為不想養了要送養 也不該被那樣對待
作者: gary88035 (geng_geng)   2016-07-02 00:39:00
我可以感覺到對貓滿滿的愛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0:39:00
回樓上,因為人類有智慧,且有充足的智商能夠被「教化」為有道德的「現代人」。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40:00
今天因為你喜歡貓就特別了解、關心它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0:40:00
我們不奢望寵物會乖乖聽話回報?不見得吧,您看經訓練的狗狗,就能做到這些點。我們不期待貓咪做到,是因為他們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41:00
人類有智慧該被教化 所以要法律幹嘛?那當你在吃他們的時候在想什麼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0:42:00
所以我國的刑法不才以教化為目的,不是以懲戒為目的嗎:)我在吃他們的時候,覺得很好吃呀 @@ 然後呢?愛有等差,我國將豬鴨雞羊列為經濟動物,僅能以人道宰殺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42:00
...你一下說懲戒 一下說教化 到底= =?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0:43:00
,若您覺得不妥,那也是您的自由,我認同,您也可以去爭取將豬鴨雞羊列為特殊保護動物呀 @@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43:00
所以法律定的就不用考慮了嗎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0:44:00
法律定的什麼?@@我在殺蟑螂的時候在想「蟑螂好可怕」。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44:00
所以我國的刑法不才以教化為目的,不是以懲戒為目的嗎:)所以要法律幹嘛?殺人抓去學校或教育單位就好啊既然你殺蟑螂是覺得他可怕 那我覺得貓可怕呢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0:46:00
呃,刑法不就是法律嗎?學校和教育單位是用來教育一般人,刑法系統是用來教化犯罪者。您覺得貓可怕,我沒有意見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46:00
貓是一般人?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47:00
送養就是該死 有這想法才可怕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0:47:00
我實在不太明白您在問什麼,貓是什麼樣的一般人?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0:48:00
您看到的是批評「送養」這件事,還是批評「飼主」的行為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48:00
看看版上的文章 看看那篇文的回文和推文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49:00
還是你遇過有貓要送養貓的在什麼情況送養 那什麼情況是對 什麼是錯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0:49:00
方式送養」。不過我不太確定您是否真的在意其中的差異。就在這一篇文章的上一篇,我的文章中就說囉。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50:00
看過了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0:51:00
嗯,那我就不再覆述了。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51:00
你把困難分級化 實務上是有瑕疵的就像我上面說的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52:00
就算單純因為不想養了要送養 我也不認為有錯你覺得貓可憐 有人覺得蟑螂可憐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0:52:00
嗯,為什麼你不認為有錯呢?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0:53:00
我做個總結吧,其實我大致上明白你要說的是什麼。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53:00
國外有人從小吃狗肉長大 他覺得狗和我們的雞一樣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55:00
並不是台灣啦 台灣也沒有大部分人都覺得 只有愛貓的人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0:55:00
這個時間點的台灣賦予我們的文化道德框架呢?難道我能假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56:00
我們只能客觀的評論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0:56:00
裝我是一個活在2016年的馬達加斯加人,還是一個活在西元1500年的台灣人??法律的來源是文化道德框架的「最低標準」,動保法將貓列為特殊保護動物,顯示台灣的文化道德框架是有將貓「視為不可宰殺的特殊動物」的道德意識的,而這還只是「最低標準」而已喔,若不是台灣大部分的人都覺得貓不可殺,這條法律本質上就沒有意義,動保法就會成為廢法。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57:00
你有長期待在貓版就知道多紐曲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0:58:00
我「非常」長期待在貓版,但如你所見,我還不算扭曲吧:)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58:00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7-02 00:59:00
不想養就送養算棄養吧(路過)我是來推推NAO大的推文derXD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0:59:00
法律是隨著時間和人性改變的只是看有沒有人修法就像通姦實質上違憲 但還是沒有被修法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00:00
是啊,所以如果哪天台灣人開始珍視蟑螂了,蟑螂就會被列入動保法做特殊保護。文化是會演進的,但怎麼演進,你我都不知道。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01:00
大法官無法被反駁 而推動修憲的過程又是極其複雜當下的法律並不能代表人心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01:00
是啊,政治也是文化的一環,這也難以避免,事情本來就是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02:00
錯綜複雜的。當下的法律並不能全然代表人心,對,因為它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02:00
真正看自己的心 將心比心去評論每件事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導師ヘ(・_|)   2016-07-02 01:02:00
單純針對回文的其中一句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03:00
而遇到和自己切身相關的事就會轉彎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03:00
其實e大,您說的就有點矛盾了。每一個人都是自己身邊文化脈絡(道德框架)的產物,再如何將心比心,那都不是本心,因為你我都仍然被各種文化意識形態框架束縛著,從來就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04:00
是啊 我不認同那篇原po 但我也不會批評他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04:00
沒有真正的客觀。沙特對尼采做出的回答,或許能給你一些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導師ヘ(・_|)   2016-07-02 01:04:00
Nao大是想說從來就沒有真正的將心比心吧畢竟不是那個人,不可能做到完全模仿跟對方一樣的心思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05:00
簡單來說 如果這麼在意法律 他也沒犯法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05:00
問題不是在於法律不是嗎 :) 法律本身是最低標準,問題不是在於你認為「不客觀」的文化道德框架(更高的標準)上嗎,但這裡更大的問題是:你我皆是文化的產物,從來就沒有真正的客觀。即便你背負著尼采的相對主義,那仍是文化脈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導師ヘ(・_|)   2016-07-02 01:06:00
他是沒犯法但是那篇文的後果是可能會讓部分的人看到類似的文章時,先去猜測對方是不是說假的久而久之,願意給建議跟幫助的人會越來越少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06:00
絡下的產物,是一種意識形態,沙特的回應,說明了即便是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06:00
我有養貓 我女友也是心理系畢業 當我們在討論這篇文的時候觀點也不同 不過基本上他的道德觀念不佳行為卻很正確 就不該被那篇回文強烈的抨擊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導師ヘ(・_|)   2016-07-02 01:07:00
行為正確是指哪部分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08:00
道德行為正不正確,就要看你站在行為論,還是結果論上看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08:00
你所認為對的正面的 包括你讀的書 並不是真正的正確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09:00
我指的行為正確是上來發問求助 先不談論他後面的回文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09:00
是真正的正確呢?沙特要說的就是這個。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導師ヘ(・_|)   2016-07-02 01:09:00
正確是很相對的東西也會隨著時間去改變所以我才會好奇以目前的標準(?)來看那篇的行為正確是指哪部分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10:00
其實哪一部分都不是真正的正確。而且哪一部分也都不是真正的不正確。但如此一來,是非對錯難分,社會群體就無法運作了,文化道德框架本質上就是社會文化的穩定副產品。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11:00
那為什麼要因為都不知道正不正確的觀念來批評別人呢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11:00
算是社會契約下的小幫手吧 :3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12:00
那他沒犯法為什麼要被惡言相待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12:00
何著正確,何著不正確的喔 :) 而正因為「有更高的道德標準」,所以修法才有所依據啊(拉高標準)。哎呀,好繞舌,說白話文好了:因為不符合大眾主流道德價值觀。 這樣比較好明白?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13:00
何謂大眾主流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導師ヘ(・_|)   2016-07-02 01:13:00
人類會隨著時間以及文明去修正所謂的正確所以大家都是以現時的正確去評斷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13:00
尼采說「2016年的大眾道德」在西元1500元不一定是對的,對,但沙特說「喔,然後呢,你活在西元1500年嗎?」這樣有比較好懂嗎? :)大眾主流道德價值觀是一種文化默契喔,不需要公投,就如同大家端午節會吃粽子一樣,是一種文化默契。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14:00
我是在說他發那篇回文之前的行為啦現在的大眾主流 是以法律為基準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15:00
嘛,若現在的主流是以法律為基準,動保法就無處可修了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15:00
而法律會隨著時間改變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導師ヘ(・_|)   2016-07-02 01:15:00
大眾主流是一個很難去界定說怎麼出現的它就是在一個很無感的情況下慢慢界定出來的舉個例子最早的人類對於殺人並不認為是錯的是在時間的前進以及文明的發展下才慢慢演變成殺人是錯的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16:00
現在的法律並不一定是人心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16:00
法律是隨著時間的「什麼」而改變?法律不會自己成長,它要靠社會去推動,社會仰賴的是什麼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導師ヘ(・_|)   2016-07-02 01:17:00
法律還是依靠著目前人類大眾主流的正確觀下去產生出來的一個底線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17:00
主流意識下的社會道德與公平正義」,太陽花才會出現,動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17:00
對啊 所以就不能以自己的道德觀和現行法律來認定一切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18:00
簡單來說 通姦有人認為違憲 有人認為沒錯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18:00
行法律去認定「馬達加斯加」的一切,那就會有問題。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導師ヘ(・_|)   2016-07-02 01:20:00
回歸到原點我們現在身處在這個世代所適用的就是這個世代的道德觀以及法律我們不可能用前1000年的道德觀來要求別人或是用未來1000年的既然身處在這世代就必須要接受這世代大眾主流的正確即便它不一定正確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20:00
你又繞回去了,問題不在於法律,而在於道德。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20:00
以自身觀點肆意批評他人 我覺得這才是不對的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21:00
為什麼一定要接受呢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21:00
來源是「主流的道德觀」。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導師ヘ(・_|)   2016-07-02 01:21:00
你可以不接受你可以抗爭但如果抗爭失敗那你就是得接受這是很現實的事情除非你一輩子都不會接觸任何人不然就是得接受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22:00
所謂民主 並不是單純的少數服從多數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22:00
的選擇,大家無從置喙,但大家一樣會去用主流的道德觀評斷當下眼前發生在台灣的一切。看看現在的台灣。台灣的民主,就是單純的少數服從多數。你可以有理想,認為「事情應當如何發展」,但當它與現實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23:00
那為什麼廢死影響力這麼大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23:00
狀況不符時,那就一點意義也沒有。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導師ヘ(・_|)   2016-07-02 01:23:00
太陽花的發生,其實就算是一種抗爭抗爭成功,他就成為一種主流的正確抗爭失敗,他就只能乖乖接受現時的正確不是一昧的少數服從多數前提是你得有辦法把大眾主流的思想被你所影響進而改變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24:00
死刑犯都被處死了嗎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24:00
鄭捷在「主流意識」與「大眾壓力」下死了,廢死影響力有多大?死刑犯在目前的台灣,都會排程處刑喔 :)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25:00
是慢慢等啊。你可以算算過去四年有多少死刑犯被行刑。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導師ヘ(・_|)   2016-07-02 01:26:00
廢死的影響力大小,要看你站在哪個主流思想上去看要知道,整個世界,不是全都一樣的主流思想如果站在台灣跟站在歐洲,你覺得廢死的影響力一樣嗎?是不一樣的吧?為什麼?因為大眾的主流正確觀是不一樣的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27:00
和歐洲不一樣 但的確影響力是大的程度的不同和影響力沒有衝突只是比較後的差別扯太遠了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導師ヘ(・_|)   2016-07-02 01:29:00
我們以主流思想來看,台灣的廢死影響力是很小的為什麼你會覺得大?那是因為政府在所謂的政治上受到了壓力這就是兩種不同的思想衝突下來的結果不然,你單看所謂的主流思想台灣的廢死影響力非常的小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29:00
把你們推文的思維實際上帶到現實去實行就會知道差別尤其是交男女朋友時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30:00
嗯…廢死的影響力在台灣真的很小,即便有兩公約,台灣一樣繼續執行死刑喔。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30:00
會執行是因為還有死刑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31:00
愈說愈遠,已經和本文主題無關了,不再歪樓了。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31:00
但10年後執行 死刑等同廢法實質意義和廢死無異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7-02 01:32:00
行,鄭捷已經死了。說遠了,晚安。
作者: encoreb00124 (江帥)   2016-07-02 01:32:00
它造就了多數案例沒被判死刑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導師ヘ(・_|)   2016-07-02 01:32:00
我們說的不是在現實推不推行而是現實在我們不知道的時候,會自己這樣運作既然講到男女朋友,就再多說一下我跟我女朋友在某些價值觀上會有出入這是我們兩在主流思想下所產生不同的產物怎麼解決?溝通溝通完之後,看是他接受還是我接受而這裡的溝通=抗爭
作者: bsb12322 (家有4喵)   2016-07-02 01:35:00
推文章和NaoGaTsu及nocesst的深度回文! 晚安
作者: gobanana ( )   2016-07-02 01:44:00
覺得歪樓。該文被噹我認為是文中充斥著沒有得到貓的報恩,只得到雪上加霜的怨念,加上文中沒有閱讀到積極處理人貓狀況的作為吧。而送養與否是假議題,原原PO也希望得到有建設性的建議以改善現況,只是壓力很大,行文讓人讀起來像是一個勁的怪在貓頭上,類似一個勁的扣別人貓本的帽子那樣吧…
作者: ccjj8 (ccjj8)   2016-07-02 01:46:00
愛貓跟行為是兩回事好嗎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6-07-02 03:07:00
不是啊,你們討論的這麼熱烈,結果那篇文的人說故事一半真一半假zz
作者: fallforyou11 (DD)   2016-07-02 04:38:00
我也覺得愛貓跟行為是兩回事。純回學生/情侶部分,那篇文章內文因為負荷不了各種壓力而考慮送養,而他所謂壓力主要來自於學生->出社會,轉換環境主人無法調適或難以克服某些問題,以各種貓咪本來就可能出現的行為作為自己不滿的理由,這樣怎麼會無關。其他案例也許無關,但這個例子絕對不算吧?「學生、情侶」養貓較可能遇到(必須面臨轉換環境)問題,所以這些無法調適自己情況的人不適合養,不代表所有學生、情侶都不適合養貓。不過也只是個造假的案例,也沒什麼好認真就是...
作者: z63876682 (夜長夢多夜短巧達)   2016-07-02 06:20:00
野貓不能每天餵吧,每天餵會不會就不找食物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6-07-02 11:23:00
給樓上這你不用擔心,貓是天生的狩獵者,就算吃飽了一樣會想要抓鳥阿蟲阿來玩
作者: yhes921118 (哈士奇抱抱)   2016-07-02 12:10:00
作者: thesecondw (Bala是全手工的新娘簽完n)   2016-07-02 13:41:00
其實就跟小孩若資源不符,寄養是更好的選項一樣,照顧者不合格只能另尋出路,而這並不是剝奪,而是保護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7-02 22:05:00
寄養跟送養完全不同...幾乎沒聽過送養人類小孩的案例吧。
作者: shyangyun (小貓)   2016-07-02 23:02:00
人類小孩也是有送養的喔 以前還有童養媳
作者: nocesst (肥宅魔導師ヘ(・_|)   2016-07-02 23:48:00
現在來看真的歪樓好多昨天一定是發瘋才回成這樣XD
作者: wandy77723 (語文)   2016-07-03 00:41:00
有送養,只是程序相當嚴格,比貓咪送養嚴格10倍。但是送養的孩子後續也是需要心理治療,所以如果家長資源不足,安排順序通常是:原生家庭(處遇計畫讓家庭功能恢復正常)>親人家庭>陌生家庭,所以不是像大家想的:家庭功能失衡就直接接走孩子送養,除非是家庭功能嚴重失衡且難以回復,才會選擇次等選項-送養童養媳,那恐怕不算送養,比較偏向人口買賣吧…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16-07-03 03:07:00
推NaoGaTsu大,你說的東西我頓時覺得茅塞頓開!謝謝你!在和朋友討論吃狗肉時常遇到類比牛豬鷄的狀況。我現在瞭解了我心裏的抗拒但說不出來,謝謝你:)
作者: tsloveph (小船)   2016-07-03 11:25:00
推,值得深思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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