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w9801 (貓男)
2016-08-12 11:27:36※ 引述《deoxyribonuc (DNA)》之銘言:
: 根據這兩篇可以確認,店家一開始就定位班班是浪貓,不是店貓
: 但是
: 還是一直一直拿班班做宣傳…
: 營造出要找班班來本店就對了
不需要用太高的標準去看待每個人與貓的互動
反之 每隻貓與人的互動方式 都有他不同而微妙之處
世界很大 人口與貓口數多得如天上繁星
沒有甚麼是最正確的標準
也沒有人有能力可以兼善天下所有云云貓生
因此 善的部分 對貓對人或有助益的部分 我們推崇並鼓勵
惡的部分 則盡力避免之
無端虐貓殺貓 才是這事件的重點
作者:
rikoC (崎)
2016-08-15 12:03:00店家確實沒必要非得做什麼,那也不需要再拿動物權當宣傳開庭很累,這個大家都知道,所以王老師才令人敬佩店家選擇不想繼續,其實不難理解,但就不要唱高調往臉貼金
作者:
silia (Silia)
2016-08-12 11:45:00所以對方都是殺浪貓,浪貓都是今天活、明天死,他的行為只是把結局提早,法律能辦就辦、不能辦是緣分~結善緣,垃圾還是有教化可能~追究也不能讓五隻貓活起來,只是貓嘛!是這樣的對嗎?人口如繁星,殺了省食物;貓口如繁星,殺了脫離畜生道,是為善呢^^
作者: labulato 2016-08-12 13:14:00
樓上說真好 反正人終有一死 你何不早點自我了結 脫離污濁的世道呢?人口多如繁星 不差你一點不是嗎?
作者:
silia (Silia)
2016-08-12 13:22:00繁星也有存在的必要,要大愛就問原PO吧!為何口口聲聲說善惡,卻又放任店家利用斑斑賺錢卻在斑斑出事後說殺貓狂是社會責任、滿口偽善!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4:14:00
原來動物誌對流浪貓好也不對 我真服了這些貓癡 愛貓是好事 但不要是非不分 一直加注自己的標準在別人身上好像通通關在家和收容所就是對的 我其實蠻支持放養的 而且仔細看粉絲團po文也沒什麼問題 重點還是殘殺動物的人才對吧
作者:
silia (Silia)
2016-08-12 14:20:00支持放養就沒什麼好談了。動保法是最低標準,連動保法都認為放養是不當飼養,還能支持,我確實無言。從頭到尾我沒說過貓有多偉大,今天大家要的是修改動保法,而這部分已經在努力了!但是動物誌卻不主張斑斑是他們的貓,導致不能用刑法的竊盜罪和毀損罪來制裁他,這真的一樣嗎?店家利用了斑斑,在他被虐殺後卻選擇冷處理。錢賺了、還想留一個慈悲的名聲?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4:25:00
我支持的是放養流浪貓 店家好像也沒說過是店貓吧?社區也跟流浪貓咪共存了很久了 因為那坨屎把平衡都毀壞了 但店家固然有爭議 但真的不是問題
作者:
silia (Silia)
2016-08-12 14:32:00友善店家很多,但是拿貓來當宣傳就是消費,消費斑斑就有責任。再說了,原本他們要和解,如果不是他們的貓,憑甚麼代替斑斑和解?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4:35:00
如果你要講傳言 那動保團體也請一起拖出來好嗎 大家都想知道內幕
斑斑有植晶片嗎? 之前大橘子的餵養人王老師也想對陳生提告毀損罪,但檢方認為王老師非大橘子主人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4:41:00
店家除了你們要的哭天喊地 叫爹叫娘 之外 我不知道店家還有什麼責任沒做? 斑斑不屬於誰 他是在社區的流浪貓 而且fb po文就代表宣傳嗎 很多人是當日記在寫而已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16-08-12 14:42:00你護航可以不要那麼難看嗎~連FB PO就算宣傳嗎?這種話都說的出口這不是宣傳那是甚麼~公司粉專是私人日記?
作者: pili20934 (Yoyo) 2016-08-12 14:45:00
純推E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4:49:00
你也不用這麼激動 開始戴人帽子 我只是不覺得這是問題 今天如果不是斑斑 那位人渣還是會去找下隻倒霉鬼 而且剛好在16號之前 他根本就是挑釁犯案 結果還真的一堆人上鉤 你們要檢討店家ok 但記住 不是所有人理念都要一樣 動保法的刑責才是重點傷害動物的人必須受到嚴厲制裁fb po不po照片是事件的重點嗎? 你們管到人家跟貓咪的相處模式? 重點是為何上次哪個人渣沒因為制裁而收手才令人憤怒吧
作者:
silia (Silia)
2016-08-12 14:59:00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5:05:00大橘子事件發生之後,就有人勸說親人貓晚上將其關在店內不要讓斑斑在人可輕易到達的地方,這樣太危險,店家沒聽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5:11:00
拿"歹徒的目的"(而且勢在必行)來強壓給店家會不會太可笑...貓咪們都在社區好幾年了 這跟鎖定江子翠隨機犯案一樣啊 根本無法預知啊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5:12:00大橘子事件發生之後,就有志工跟店家說過讓斑斑晚上進室內,目的就是要防範像陳皓揚這樣的變態。但店家沒聽因為斑斑有名(被POFB曝光),且作息地點都被摸清,又親人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5:15:00
我看很多人說是翻牆犯案的耶 這樣怎麼防?
推行TNR不是讓貓回到原環境嗎?焦點放在店家上歪掉了。這個事件應該想辦法推政府修法解決人渣無法可治的問題。反過來究責店家跟貓的相處方式,只是讓愛貓的人被逼得更不出手而已。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5:15:00大橘子的情況很像,那段期間中途跟志工愛爸愛媽都互相提醒不要曝光親人貓的地點,以免被害。讓斑斑進室內阿= = 不是有說了
作者:
silia (Silia)
2016-08-12 15:16:00既然如此,就就事論事就貓論貓。他們用FB打著貓的名義宣傳,現在只是希望他們能替斑斑發聲,這有這麼難?刑法告發後也不過是偶爾出庭作證,就做不到嗎?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5:18:00他們已刪除的尋貓文找的是店貓斑斑,當時新聞也都說店家PO尋貓文找"店貓斑斑",8/5店家發表什麼原諒的聲明,然後就把以往那些提到斑斑的文章刪得乾乾淨淨,並關閉評論
作者:
m08088 (我伏萬歲♥(′∀` )人)
2016-08-12 15:19:00我記得好像有人存圖~所以應該找的到他們的協尋文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5:19:00評論內有提到店貓斑斑很可愛,大家去吃這類的評論
作者:
kikiqqp (喵食罐頭)
2016-08-12 15:20:00店家事前事後態度完全不一樣才讓人可議, 是甚麼事情還是壓力急著將先前信誓旦旦和尋找的發文截圖都刪掉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5:22:00原先一副請大家幫忙找我們的斑斑,拜託拜託(當時因為放養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5:23:00還引發論戰),到後來刪除文章並聲明斑斑是流浪貓,最新版
無論貓是被抱回家養 還是車禍 還是遇到這種變態我覺得店家視為店貓就是有責任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5:23:00
店貓和浪浪不過就是稱謂 整個焦點都被模糊了 為何動物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5:24:00啥? 店貓就是動物誌的貓,另有刑法毀損與竊盜的問題在
很多人的家貓也是路邊撿的 所以只是本來就流浪貓只提供食物跟水及對她友善的空間 就可以放養嗎前陣子我家附近才一個放養的貓被車撞死主人還跟車輛主人索賠呢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5:26:00放養就不再論戰,問題是現在動物誌根本連放養都不承認。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5:28:00
要撇清關係 就假裝弄丟就好了 如果我記得沒錯上星期很多人就在找啦 怎麼一堆人都好像記者下嗜血標題啊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5:29:00那時候動物誌又不知道是被抓走虐死zzzz單純跑走、抱走養跟被抓走虐死,這責任程度差之大的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5:30:00
全天下都知道他們放養浪浪吧 不承認的新聞哪來的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5:30:00他們現在就不承認阿 現在說斑斑只是流浪貓。店貓放養跟餵食流浪貓是不一樣的.....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5:34:00
他們不是本來就是流浪貓嗎 搞得我好亂啊 現在是有晶片每晶片啊? 不是po照就代表店貓吧
樓上你有沒有看第一篇文的圖片都打上 肥肚斑斑上早班 在動物誌期待大家光臨周末十一點開門 要發懶的話就過來跟豬斑一起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5:37:00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5:37:00
滑了一下店家以前的po文都也都是說浪貓 不算"改口"吧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5:38:00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5:38:00
這張圖是阿瑪做的 不是動物誌 這已經過好幾天了可以去找阿瑪求證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5:39:00尋貓文剛出時,新聞也都說是店貓,8/5來個大轉變之後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5:40:00不是店貓阿瑪會這樣做嗎?? 如果不是店貓,那店家有啥資
斑斑都在動物誌上早班了 打廣告就店貓 出事就...
身分是浪浪,生活行為模式是放養,這樣有合理解嗎@@
作者: labulato 2016-08-12 15:41:00
不管貓咪是不是放養的 都不應該有殺貓犯的出現 大家都是愛貓人 今天再把風向吹向放養不ok前 不應該先檢討隨意虐貓嗎?在這個時間點上吵放養的意義不大啊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5:42:00檢討虐貓人? 陳皓揚就是個虐貓人渣阿? 這有什麼問題?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5:47:00
任何人要怎麼解讀 關動物誌什麼事? 放養流浪貓 猴桐就是啊 車站還有印尋貓地圖勒 跟抓pokemon一樣
作者:
edina (席那)
2016-08-12 15:47:00虐貓人就是渣 讓斑斑被渣鎖定盯上的就是店家 這有什麼問題?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6:06:00
被盯上原來也是問題 真的好扭曲啊 我會警告身邊朋友別在公開曬貓的 你們就是要這樣的社會對吧
可笑至極,公開曬貓有標明地址嗎?有放養嗎?不要硬凹了好嗎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12 16:08:00被釘上當然是問題,我公開曬貓,但人家不知道地址,我家貓也不出門,是要怎麼抓?? 斑斑何止地址,連作息都可以一清二楚。 店家沒打算保護牠就不要消費他。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6:20:00
我是想說 被盯上就是被盯上 難不成不會被朋友盯上嗎???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6:32:00
我在說一次 被盯上就是被盯上 我真要傷害 犯罪 破窗也有辦法 何況是打烊的店家
護航成這樣…我曬貓,但朋友來我家也不見得見的到我的貓,我的貓除了去獸醫院,根本完全不出門
你覺得 你家小孩放在路邊被壞人帶走 跟壞人到你家破窗擄走小孩 這兩種完全一樣嗎...
作者:
WI82 (peace)
2016-08-12 16:41:00還有人在護航 真是噁心
作者:
ghostyao (鄉民1127號)
2016-08-12 17:08:00那某E,為什麼斑斑會被盯上?不就是看到店家po文嗎?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6-08-12 17:54:00XDDD 奇文共賞
某e的邏輯好怪啊,如果你公開自己小孩固定時間在某處玩耍而導致小孩被人盯上被綁架,或是自己高調說我每天下午都不在家而導致歹徒闖空門,怎樣看高調公布這些資訊的人有錯啊
作者:
muabc (muabc)
2016-08-12 20:59:00噁心護航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6-08-12 21:16:00被盯上跟可能會死得這麼容易是兩碼子事被盯上如果有良好保護 被抓的機率小很多吧 怎麼會有人說的好像被盯上就算啦什麼都不要做就是會死這樣 = =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16-08-13 14:01:00要不要先去查呂律師寫的大橘子案,告訴人和告發人差在那?植晶片今年7月才開始強制,那之前沒植晶片就不能認定嗎?並不是啊!護航也查一下資料吧
作者:
muki720 (小麥)
2016-08-13 18:19:00動物誌在這個事件裡到底是什麼角色?若他只是個路人甲憑什麼代替斑斑原諒?
作者:
rlstray (R.)
2016-08-14 09:27:00看完推文之後我也忍不住了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4 16: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