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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浪貓被車撞死
作者:
ayumi0907
(漾寶)
2016-11-02 10:18:22
昨天下班騎車我在蘆洲往五股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台汽車輾過一隻約不到一歲大小的小貓,
那隻貓在血泊中大量出血掙扎,第一時間我是國罵大喊叫他停車,但汽車加速逃逸!
我非常憤怒但是顧不得只能先停車把貓貓從馬路正中央抱著他移動到路邊安全的地方
抱著他移動時還感覺到他的溫熱
因為我騎機車 昨天寒風刺骨加上貓貓很痛又大失血我沒辦法抱著他邊騎車移動,只好趕
快打電話請在地的朋友來接,還好有好心路人過來幫我顧車
我去雜貨店拿紙箱把他放進去然後請朋友載者我到最近獸醫院 但已經失血過多死亡了,
那時後再也忍不住邊氣到顫抖一邊大哭
我給了醫院1500請他幫我火化(有500是幫我顧車那位好心的媽媽資助)
回到家身上的血雖然洗淨了,但有一種味道一直還在我手上,洗澡後還是沒完全散去,一
聞到就讓我很傷心
看到生命逝去第一次感覺無能為力
我想請教
若是遇到此類的事情有專屬的浪浪動物醫院還是什麼團體能第一時間幫忙的嗎?在蘆洲五
股地區
我覺得我無法緊急處理而間接害死這條小生命 看者他失血斷氣心裡覺得很遺憾,自己有
養貓心裏真的很不好受
而我送去的動物醫院老實說我覺得醫生給我感觀不是太好(就不便多說離題了)
可以推薦給我有醫德或真心樂意幫助浪浪的醫院診所嗎?或是臨時遇到類似緊急問題可以
求助的機構。
另外我想感謝住在蘆洲民生街這位好心的太太幫我顧車以及堅持要掏錢幫助浪浪,這位太
太沒有留下姓名電話,只告知我他有養狗狗所以無法冷眼旁觀。
若是喵版有聽起哪位朋友或太太提到這件事情,麻煩幫我轉告他謝謝!貓貓已經走了!
我也照她意思請醫院將貓貓火化了。
(手機排版有點亂)
作者:
Anail
(南雅)
2016-11-02 10:20:00
拍拍)你是好心人 不要遺憾了
作者:
momo9988
(momo9988)
2016-11-02 10:34:00
感謝你的善心QQ
作者:
tivo
(小貓人羅賴把)
2016-11-02 10:45:00
謝謝你的善心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11-02 11:13:00
是在馬路上還是快速道路啊?可以理解輾到小動物的無奈,我以前輾到老鼠老鼠在路邊掙扎處理時也是幹意連連,相信處理更大型又很血腥的動物需要很大的勇氣;撞到突然跑出來的人,至少可以打119,及跟他進行後續求償事宜,但撞到突然跑出來的動物通常都只能自己認了
作者:
BURNFISH
(éš)
2016-11-02 11:29:00
難過..謝謝你的善心
作者:
proreo
2016-11-02 11:47:00
謝謝你
作者:
ckhaodai
(昊呆)
2016-11-02 12:10:00
謝謝你
作者:
zx5372
(天藍)
2016-11-02 12:14:00
謝謝你!
作者:
mxsonly
(我們好好)
2016-11-02 12:52:00
謝謝你也謝謝那位媽媽
作者:
otto23
2016-11-02 14:32:00
謝謝你 也謝謝那位媽媽
作者:
pianowen
(piano)
2016-11-02 14:57:00
謝謝你,我有過類似經驗,我懂那種心痛~~
作者:
Shawn0439
(咩咩揚)
2016-11-02 15:38:00
謝謝你
作者: swallow438 (swallow438)
2016-11-02 17:37:00
謝謝你的幫忙,讓牠有尊嚴走完最後一程,原PO也不要太傷心,你已經盡力了
作者:
R2234
(胸口碎大石)
2016-11-02 18:13:00
好心人推
作者:
betterguy
(別拒人於千里外)
2016-11-02 18:24:00
有抄下車牌號碼或拍照存證嗎?可找動保單位或警方提訴
作者:
Leadkeita
(每天都要記得微笑:))
2016-11-02 18:32:00
謝謝你QQ
作者:
betterguy
(別拒人於千里外)
2016-11-02 18:34:00
這就是肇事逃役,與動保法條文中寫的:傷害動物,甚至使動物死亡,最高可處新台幣一百萬元罰款.............對方也許是逃犯,提訴你還建功一件
作者:
chi0103
(lalala~~~~)
2016-11-02 18:57:00
QQ
作者:
qwehaha
(qwe0827)
2016-11-02 23:38:00
動物醫院基本上知道是浪貓都不太有意願..不能怪醫生,只是很現實
作者: pleione (未來是無限的未知)
2016-11-02 23:53:00
謝謝你!
作者:
ifooleru
(i服了u)
2016-11-03 10:45:00
QQ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11-03 12:25:00
動物保護法第25條及第30條規定「故意或過失致使動物遭受傷害。但若是在行車途中突然有動物衝出,而不慎撞傷動物,則屬於「無法預防」的情形,這個部分則不會違反動物保護法。參考連結:
https://goo.gl/QAO21N
作者:
smin7073
(老M)
2016-11-03 14:14:00
汽車是故意的嗎?不然你憑什麼飆他國罵跟要求停車?
作者: hbf (Mirror)
2016-11-03 22:47:00
樓上,故意或過失沒看到嗎
作者: WangChiChia (行到水窮處)
2016-11-04 04:44:00
樓上 過失是應注意 能注意 但未注意 你覺得開車撞到貓能注意嗎?
作者:
vicyfiu
(vivicom)
2016-11-04 10:10:00
謝謝你的好心,遇到這種事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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