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有兩隻貓咪一隻非常膽小怕生,在家只和我和姊姊親近,被逼到沒地方跑時會揮拳打
人但不出爪子。其他人靠近頂多自己繞開。媽媽曾經希望把他送人我不同意。這是今天的
主角。
另一隻貓家中父母都很喜歡,非常親人人人好的貓。
今天膽小貓從高處跳下勾到櫃子門把受驚嚇,媽媽不知道情況要把櫃子門關好,貓咪以為
要被攻擊出爪子打媽媽加咬了四個洞,我聽到貓咪在哭泣嚎叫出來看,貓咪已經驚嚇逃走
,媽媽傷口蠻深的。
家中只有我一個人能處理狀況,貓咪已經躲起來,看不出來有沒有受傷,所以幫媽媽簡單
消毒,決定先帶媽媽到醫院包紮加打破傷風。(為了不表現出太關心貓咪,媽媽吃醋趕貓
咪出去,媽媽被咬當下有大發雷霆。)
到附近萬華醫院掛一般外科打破傷風,11/22下午約四點左右,診間有兩個醫生一個護士
。簡單詢問是什麼傷口,媽媽說是被貓咪咬的,兩位醫生就開始說著個貓咪可以殺掉了。
我當下聽了很不舒服表示是家中養的貓咪,兩位醫生依然說這個貓咪可以殺了,如果是小
朋友被抓傷眼睛或臉怎麼辦,如果是抓傷別人家小孩怎麼賠,並一直重複貓咪可以殺了,
要處理掉不能留等字眼,完全看不出來是開玩笑。可以殺了這句兩位醫生加起來至少說了
五次以上。
我當下媽媽受傷,貓咪在家不知道有沒有受傷,加上又是我當小孩養的貓咪,另外又會擔
心媽媽ㄧ怒之下要趕走貓咪(幸好媽媽沒有這樣想,一開始養貓都經過家中大家同意贊成
),心裡已經很不好受,又要聽這種話,我當下真的差點哭出來。現在想起來也覺得很委
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