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徵求] 尋人跟尋貓,拜託大家幫忙QQ

作者: Aggyggyy (ggyyder)   2016-12-23 13:03:11
※ [本文轉錄自 Kaohsiung 看板 #1ONAv5AB ]
作者: Aggyggyy (ggyyder) 看板: Kaohsiung
標題: [徵求] 尋人跟尋貓,拜託大家幫忙QQ
時間: Fri Dec 23 12:55:30 2016
大家好,大概在還沒放暑假前我撿到了一隻小奶貓
養了幾個月後父母以沒有辦法接受家中環境及我現在要專心重考大學為由將貓咪送給他們
的朋友
因為太過難過生氣的緣故我有一段時間不敢聯絡,我怕我一看到貓咪就很失控
只確認了對方的住址跟聯絡方式(貓咪帶去那天我也跟著去看了環境不算太差)
這幾天覺得自己比較走出來了想去看看貓咪過得怎麼樣
結果對方說高雄上來的姪女看了很喜歡就帶走了
後續想跟他要姪女的聯絡方式時他卻告訴我姪女一人上臺中帶走貓咪,回高雄後家人非常
不諒解大吵了一架,姪女離家,一家也都跟他翻臉
姪女還刪了微信沒在用臉書什麼的聯絡不到
目前我只知道他姪女叫做「高金珊」,是高雄人,應該是華僑
如果貓咪過得不錯我也許可以放下,就算在高雄我也想過去見一面,但是現在貓咪的狀況
怎麼樣我都不知道我真的很害怕
萬一姪女跟家人吵架後貓咪被丟出去流浪什麼之類的我真的完全不能接受
對方的態度太奇怪我完全不能不往壞的地方想
我前段時間真的太不負責任現在真的自責的快要瘋掉
只希望能找到這個女生,最好也能確認貓咪的狀況…
附圖是我昨天和對方的對話紀錄
http://i.imgur.com/aHfReGq.png
http://i.imgur.com/RMddsDK.png
http://i.imgur.com/aEqf4gt.png
昨天在打字的時候真的氣到手都在抖,目前要求更詳細資訊被已讀中
網路上唯一能找到的高金珊也都發訊息詢問過
臉書上訊息可能被擋所以也追蹤了ig
但是發了訊息卻沒有回應,所以也不確定是不是他
http://i.imgur.com/E266FOb.png
想要麻煩高雄板上的大大能不能幫我留意一下有沒有認識同名同姓的人
不確定也沒有關係,只要能聯絡上就好
順道附上貓咪的照片,希望如果大家有在路上看到浪貓能幫我留意一下,我知道賓士很難
認但還是麻煩大家了QQ
http://i.imgur.com/GoCbwIU.jpg
http://i.imgur.com/VkuamtT.jpg
http://i.imgur.com/b1jsJwZ.jpg
http://i.imgur.com/lfsAx8e.jpg
http://i.imgur.com/FjG3hSI.jpg
http://i.imgur.com/Y0JfNIP.jpg
臉是非常正統的賓士,肚子跟四肢都是白色的,背部的毛仔細看沒有那麼黑,隱約可以看
到虎斑
非常親人,在哪裡都可以睡著
這樣的個性讓我更擔心他如果在外流浪會遇到壞人
真的麻煩大家了!QQ
酬謝物如果找到人能聯洛上的隔天立刻匯款500元
如果貓咪真的在流浪而且能被找到我會匯2000
真的很抱歉目前只是個重考生軟囊羞澀,但是我真的很焦急只好出此下策
我姓劉,電話0976631090
站內或是打電話給我都沒問題,拜託大家了!
因為有板友提醒,我怕模糊焦點還是先把沒碼到的名字line對話撤換掉,謝謝好心板友提醒
作者: skyqiu (珊瑚小天)   2016-12-23 13:16:00
我覺得根本沒有姪女 你的貓可能已經被丟在路邊 去找領養人家附近的中途問看看 說不定中途撈走了
作者: dopamine1834 (Rosario)   2016-12-23 13:18:00
作者: yoyobaka (yoyo)   2016-12-23 13:26:00
你是把貓送走不是寄養,後手本就沒義務給你看貓或是讓你知道貓的後續(包括再轉送人也與你無關),你更沒權利這樣隨便po人家的全名到網路上請大家肉搜,愛貓是一回事,但你的做法超不妥
作者: sowhat220 (sowhat220)   2016-12-23 13:29:00
怒噓樓上,那這樣中途送出貓之後就沒資格追蹤了嗎?一樣都不是寄養,但是都是照顧過的貓,當然會想知道貓過得好不好啊
作者: silia (Silia)   2016-12-23 13:30:00
原PO非中途。
作者: sowhat220 (sowhat220)   2016-12-23 13:31:00
內文都說找不到人了,這種方法也是下下策吧
作者: silia (Silia)   2016-12-23 13:32:00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自己的經請自己唸。您大氣,不介意犯法,請不要叫網友陪你一起罰款賠錢。
作者: plmokn54 (努)   2016-12-23 13:45:00
不管是真是假 貼全名出來太沒道德了吧= =
作者: cherimore (夢櫻桃)   2016-12-23 13:45:00
幫高調
作者: plmokn54 (努)   2016-12-23 13:46:00
推錯補噓
作者: silia (Silia)   2016-12-23 13:47:00
您所謂的「一點點不便」是基於自己「猜測」對方對貓不利。就算今天貓真的被虐,您都無權過問了,更何況還請網友肉搜…
作者: yoyobaka (yoyo)   2016-12-23 14:07:00
扯中途的那位,今天就算是中途也是要後手簽字同意中途才有資格追蹤,沒簽中途一樣沒資格過問好嗎?原po情形很明顯當初就是沒簽,現在一句話要人家交代貓蹤人家就要告訴你?不給就在那邊肉搜竟然還有是非不分的出來挺,呵
作者: s06i06 (三條魚)   2016-12-23 14:16:00
先不管貓的問題 未經對方同意公開聊天紀錄是違法的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6-12-23 14:40:00
無故公開才比較有刑法的問題,民事責任如果有造成對方的實質的損害他才能要求賠償
作者: cherimore (夢櫻桃)   2016-12-23 14:52:00
推樓上
作者: plmokn54 (努)   2016-12-23 15:45:00
沒品
作者: makeme (阿)   2016-12-23 16:06:00
凶多吉少了啦 名字還是要碼 不要錯上加錯隨便撈貓送貓就是贖罪了
作者: sakakikazuki (亞)   2016-12-23 17:05:00
如果真有其人知道一定很不舒服吧 跟賠償無關別只想到自己 對方沒義務給你追蹤 更沒有理由要被你公開肉搜
作者: KimDanee (蜘蛛俠vs.忍者龜)   2016-12-23 17:13:00
你很恐怖!!!老實說真的讓你找到是要幹嘛?被丟了被虐了還不是只會哭哭,你就是沒能力保護他才會被送走啊
作者: potatohaha (哈哈馬鈴薯)   2016-12-23 17:31:00
沒事先簽協議 憑什麼為了要看貓肉搜啊而且最好是造成對方“一點點不便啦” 妳太自私了
作者: annie1729 (唉呦!)   2016-12-23 17:45:00
我也有一隻賓士,希望原PO能找到人、找到貓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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