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城市貓旅誠徵正職人員

作者: eviya0123 (Chloe )   2017-08-06 12:40:28
台北市貓旅館-城市貓旅誠徵正職人員
工時基本上為35-40小時/每週
月休八天以上
***週末及連續假日、春節須排班***
工作內容不外乎就是清潔打掃(旺季大概有快30個貓砂盆等你清...)
打理貓咪的大小事 注意貓咪們各種狀況回報顧客
(本月技能大爆發還要會包紮跟打皮下......)
基本顧客接待及商品販售
適合超級貓奴 / 及對貓咪飼養具有相當程度知識的你加入!
須注意工作內容含大量清掃工作!!!!!!!!!!!!!!!!!!無法接受者勿試
歡迎有興趣的人站內信跟我聯繫詢問詳細薪資 福利以及面試
謝謝~~~
8/6晚上補充
薪資範圍約在25-27k (起薪25k,試用期三個月後依能力調薪27k以上)
福利:三節及各類獎金 不定期聚餐 年假 及在貓旅上班可享的員工價
之前也在板上po過徵人文
但當時分別是先po在petwork版 跟徵兼職
有照寵物工作版規走及時薪很明確
這次因為薪資範圍不確定 只能給25-27k這樣的範圍故沒有寫上
不過老闆非常有誠意歡迎有相當熱情及具有相關技能的人加入 故可談
如造成各位誤解請見諒
謝謝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citycat.hotel/
作者: Ruthcat (王葛格!站起來)   2017-08-06 20:31:00
為何薪資不能如實寫出來?
作者: eviya0123 (Chloe )   2017-08-06 21:10:00
因為薪資要跟老闆談 身為店長我不確定新人薪資 但是會是25-27k在詢問的時候都會告知 對於這樣的工作需要對貓咪有一定的熱情跟喜歡 我們也會希望先看過對方的履歷或自我介紹而不是劈頭就先問薪資 老實說寵物業薪資一直都不是太高 但我們也願意根據每個新人的能力談 皆有商量空間我不明白這有什麼好噓的
作者: kochanharuka (Mirumiru)   2017-08-06 21:49:00
比照job版就是違規啊 請一開始就寫薪資範圍
作者: jimhall (真好)   2017-08-06 22:24:00
貫老闆的起手式都是要熱情不要問薪資,雖然有貓有推,但是這不是當貫老闆的藉口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7-08-06 22:32:00
話說一般正職人員依法是不能打皮下的吧......
作者: alicebbb (小魚兒)   2017-08-06 22:59:00
薪資為什麼不寫出來?真搞不懂…如實寫覺得可以接受的人就會去,不能接受就算了沒緣分,幹嘛浪費彼此的時間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7-08-07 00:04:00
看一下獸醫師法吧......腎貓家長自己打和正職人員打是兩回事啊 = =請見獸醫師法第30條這個建議還是問一下所在地的動保處,如果依先前我們對獸醫師法和動保法的理解,這個獸醫師指導應該是指獸醫師在場的情況下。飼主在獸醫師醫囑下的醫療行為似乎有其他認定方式。但由於旅館人員非飼主,是屬於業務行為,依法不得執行獸醫師的醫療業務。飼主的認定部分,有動保法第11條。基本上就是獸醫師法第30條和動保法第11條的規定,所以飼主在獸醫師醫囑下在家打應該是沒違法疑慮,但因為旅館正職人員是執行旅館業務又非飼主,不適用動保法第11條。先前新北市特寵證申請許可資格考試的題庫中,也有考到類似的問題如下:http://i.imgur.com/pGyPCgS.pnghttp://i.imgur.com/6Lwipcj.png獸醫師法的限制不單只限制特寵呀 @@ 只要沒有獸醫師執業許可執行獸醫師業務就是違法了,不單對特寵有限制。目前特寵法草案已在去年12月底修法並公告,目前上路時間未明,可以看一下,需要特約獸醫師(不是掛牌,而是需要特約) 剛剛不知道為什麼沒送出餵藥的部分只要涉及治療行為基本上就是獸醫師業務了,我還是會建議您問一下動保處會比較保險。依法來說應該是不行(除非旅館的專任人員有符合獸醫師法第30條的資格,且有獸醫師在場指導?)是呀。不用客氣 :)
作者: eeuueee (e.e)   2017-08-07 11:12:00
這個薪資好像比較適合打工族...有升遷加薪制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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