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內容表示發文預設項目的有無結紮資訊,
相對其他送養人/認養人在乎的資訊比較高有登載的比例。
那麼是否可以把常有爭議的:
1.是否需簽認養切結書(需要簽的需張貼切結書內容,供認養人事前審閱)
審閱期是消費型定型化契約必有項目,
雖切結書似乎無此事前審閱之法規規定,
但個人覺得事前審閱可降低事後爭議,
且公開切結書,也有利板眾比較切結書內容。
2.是否需接受事前家訪,認養後定期探視
列為文章範本必填項目?
如事前告知,比較不會有
「接貓當天才看到切結書內容,才知道要簽切結書。」
「事前不知道需要家訪,覺得心理不平衡」
的問題。
也比較符合「理念不合就不要認養,換別的貓認養啊」,
不會有欲認養人一直聯絡不符合期待的送養人,
然後覺得受挫的問題。
其實我覺得
有無三合一血檢,施打預防針
也該列為文章範本項目,
因為這對已有養貓的認養人而言,超重要的啊,
沒人願意養新貓造成舊貓被傳染疾病,
認養後帶去檢查才發現有疾病問題,要退養,
讓貓一直換環境,對貓也不太好哪。
有些切結書要求認養人定期施打預防針,定期驅蟲,
但是送養人卻都沒做到(這指養送養貓超過半年的),
也很……不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