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TNVR的貓咪出車禍,肇事者不願意處

作者: emmaloa (Thank U ♥My Luv)   2019-07-18 02:25:21
這案如果是人車受損,誰賠?妳朋友願意嗎?
今天人沒事已經是不幸中大幸了,還要被人家肉搜真的是夠了
動物保護處也沒委託妳朋友送醫,
自以為做愛心前先弄清楚好嗎
動保處怎可能去主張毀損,
那以後國賠案豈不是一大堆
※ 引述《miffy0814 (你要比我幸福)》之銘言
: 代朋友發文,她沒有帳號。
: 以下以朋友第一人稱描述狀況
: 小黑仔是我抓去TNVR的流浪貓,身上有桃園市晶片:955.
: 7/8凌晨一點多在平鎮運動中心對面被一個女生以時速約60撞到他
: 當下我也慌了忘了記車牌。只有請她留個賴給我。
: 有確認LINE是可以互相聯繫。
: 當下她承諾願意負責醫藥費。
: 因為小黑仔痛到在馬路打滾跳動,我急著先送中壢磨鼻子急診,X光檢查右後大腿粉
碎性
: 骨折很嚴重。
: 之後轉院至平鎮冠友動物醫院進行手術治療
: ,總共住院四天。
: 出院之後結清費用:
: 磨鼻子的費用為:$2740
: 冠友的費用為:手術費用:25000+住院四天:4000為:$29000
: 小黑仔現在目前安置在鄰居家關籠限制兩個月
: 持續服藥中;一個月後看復原狀況是否可取鋼釘,
: 中間試圖聯繫撞到他的女生,但是對方完全封鎖我了,不讀不回。
: 目前有的資料是對方的公司與照片。
: 已經到平鎮分局報案,但是警察直接說他們無從找起。
: 而且醫藥費有點無力承擔,超過能力可以承擔的。
: 明天會通報桃園市政府動保處,畢竟貓咪晶片上的主人是桃園市政府。
: 如果真的沒辦法,最後只能貼上爆料社團找人了
: https://i.imgur.com/UY22j3U.jpg
: https://i.imgur.com/eom5qDl.jpg
: https://i.imgur.com/Jxuhkzx.jpg
: https://i.imgur.com/rtC45EQ.jpg
: https://i.imgur.com/0psku9A.jpg
: https://i.imgur.com/8DvcNOU.jpg
: https://i.imgur.com/z1cbUZk.jpg
: ===================================
: 請問朋友這樣子該怎麼辦才好呢?
: 很久以前處理過一隻奶貓小不點的事情時
: 警察其實有跟我說寵物在法律上屬性算是物品
: 若是依照警察跟我說的狀況
: 這個問題應該還是要通報桃園市政府動保處處理
: 由動保這裡主張毀損(?)
: 因為我也沒處理過這樣子的事情
: 希望大家可以給一些意見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563382964.A.F21.html
作者: alkuo (我男的 謝謝)   2019-07-18 09:18:00
法律上騎車撞到的人沒有責任,倒是晶片登記者者可能會吃罰單(放養)。另外動保處出那什麼爛主意,毀損不罰過失,告不成的不要浪費大家時間&司法資源。晶片登記人是桃園市政府的話,就跟登記者要錢啊
作者: AppleRemote (AppleRemote)   2019-07-18 09:30:00
毀損刑事上不罰過失但民事上可以主張過失侵權行為只是也還好對方沒受傷 不然主人這邊也可能要負民法190動物侵權責任當然前提是有晶片 然後能證明貓是何人歸屬所有物的前提啦
作者: zxc30836 (魔法繪本)   2019-07-18 10:47:00
嘖嘖 原PO刪了
作者: jojomaan (這是誰的小啾啾)   2019-07-18 11:18:00
超級離譜的文,自已都不願意負責把貓帶回家照顧了放在野放亂跑造成他人行車危險 還想肉搜求償
作者: dan00 (幸福小女孩)   2019-07-18 12:01:00
如果可以這樣罰,以後騎開車笑笑野貓狗跟撞到名車一樣,賠死你小心(上面錯字)醫院那張都寫不能用於訴訟,到底哪來自信要人家賠
作者: en90508 (EN)   2019-07-18 13:21:00
第一次看到這種案例,不帶回家養,出事了才想找人負責
作者: KeyFSN ( ~☼☽✩☁~ )   2019-07-18 15:07:00
道德制高點真好用 還想肉搜...
作者: pepepe (突破現狀)   2019-07-18 15:08:00
雖然原po的主張在法律上站不住腳,但也能理解他的無助,既然是TNVR,當然沒有帶回家養的可能性了。大家在這板同是愛貓人,若能給點正面建議我想是比較好的,感謝為貓的付出。可以分享到貓瘋,或許有人會幫忙
作者: ccmushroom (日安)   2019-07-18 16:02:00
原文超想噓 但還是婉轉推文 無助也不能肉搜逼人出面幫自己愛心付錢 原文下面幾乎沒批評已經算很寬容了換在其他地方大概被噓翻
作者: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19-07-18 17:05:00
動保法§6有罰過失喔,依致傷程度(30,30-1)處罰
作者: watersea (水夕)   2019-07-18 17:05:00
要去告那個肇事者我覺得不實際,只能看看有沒有人能協助募款吧 浪浪很多人願意幫忙
作者: watersea (水夕)   2019-07-18 17:07:00
另外,答應要負擔醫藥費,結果把人封鎖也真的很沒品,我覺得針對答應的事情就要做到,希望肇事者以後出車禍也遇到類似的事情
作者: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19-07-18 17:10:00
我覺得肇事人可能先判斷是有主貓,所以答應事後賠償等釐清是浪貓後,就不願意協助負擔醫療費但其實雙方(包括餵食者)都有應付的法律責任
作者: jojomaan (這是誰的小啾啾)   2019-07-18 17:53:00
這動保法簡直太扯了吧,是什麼皇帝法嗎?
作者: watersea (水夕)   2019-07-18 18:11:00
如果動物有主,罰撞到的人的確有過分,但是浪浪流浪已經很可憐了,沒人管沒人教沒人提供安全的環境,撞到還不負責任?說好負責結果封鎖愛媽,不守信用
作者: lzcat (兔子仙貝)   2019-07-18 18:25:00
TNvR就是野貓 沒立場追究啊又不是蓄意
作者: watersea (水夕)   2019-07-18 18:46:00
野貓也不是可以任意傷害吧,不小心的就可以沒事?不小心的 一條生命不用負責?
作者: BreakingBad (絕命小蟯蟲)   2019-07-18 18:48:00
我覺得撞到了本來就應該負責了...
作者: lzcat (兔子仙貝)   2019-07-18 19:02:00
這種事不是你覺得該負責就能負責 這種先例一開就會有一種人養一堆貓狗放外面亂跑 等別人撞到再獅子大開口求償 你以為醫院開出來的單就都是真的嗎?噓個毛貓的所有人又不是原po朋友 憑什麼求償
作者: cheng91 (cheng91)   2019-07-18 19:16:00
沒有任何鑑定報告,憑甚麼說浪浪很可憐就要騎士負責啊…人類小孩突然從路邊衝出,肇事者都可能免責了。如果路殺浪浪都有事,我看未來街頭更沒有他們的生存空間,全部被抓走
作者: watersea (水夕)   2019-07-18 22:32:00
所以直接忽略騎士答應負責?而且養一堆貓狗放養,同樣處法,一馬歸一馬,同樣要罰
作者: jojomaan (這是誰的小啾啾)   2019-07-18 22:50:00
這事最好鬧大,讓民眾知道這皇帝法問題多大根本亂搞,我以後絕對不會支持動保團體大家以後出門小心一點,只要駕駛交通工具出門就是在賭
作者: crazyenzyme (瘋狂酵素)   2019-07-18 23:24:00
http://i.imgur.com/auNbCXH.jpg 肇事逃逸有罰則
作者: q123212 (q123212)   2019-07-19 01:03:00
唉 這如果成功,街頭一定冒出一堆巧克力洋蔥肉團…
作者: wimwenders (Everything Will Be Fine)   2019-07-19 03:05:00
基隆的新聞是我先引用的,我補充一下。撞到動物後不處置或逃逸請參考道交條例,不是近期被宣告違憲的刑法185-4。道交條例§62,逃逸者裁罰為吊照一至三個月,所長稱「將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有誤。另外,儘管動物致傷程度影響之後主管機關的裁罰(動保法部份),但道交事故處理辦法並沒有規定肇事人需將動物送醫。無人傷亡,雙方同意移置,現在有疑問的是當場和解的內容,跟肇逃應無關係。此外,動保法罰過失很正常,例如許多不當飼養致動物死傷案例中,飼主的行為是源於知識不足,並無傷害動物的企圖。尚且,肇事未必就有過失責任,還要看事故鑑定,以及各地動保主管機關的解釋(常不一致)。https://bit.ly/32KAkgy 同年度的路殺,新北沒開罰。追伸:鄉愿一下,以處罰用路人來避免路殺有具體效果的話,可以先拿去縣道140號用嗎?
作者: joere76 (reine)   2019-07-19 08:03:00
tnr就是要讓牠們自然淘汰啊 幹嘛要救流浪動物就是無主啊 放養不管理差點害人出事還要賠什麼貓狗保護法 撞其他無主甚至野生動物不用負責 貓狗一定要負責喔
作者: lily108526 (月之束縛)   2019-07-19 08:29:00
貓不帶回家養現在被撞要對方負責任,所以原po朋友承認是飼主?
作者: en90508 (EN)   2019-07-19 08:49:00
推wimwenders大,另外如果照新聞說的,肇事者跟桃園市政府都該被罰?怎麼想都很怪阿現在有問題的是對方答應付醫藥費卻裝死
作者: lynxcaracal (阿喵)   2019-07-19 09:54:00
出車禍責任歸屬是可以用誰比較可憐來分?當事故鑑定空氣?人家說要賠頂多基於道義,要索賠前動保法二十條要不要先了解一下,又要要求人家損害賠償,又不用付飼主責任,這麼棒的事情,那大家就養在路上說是tnvr就好了啊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9-07-19 09:57:00
駕車在一般道路上正常行駛, 貓狗隨意衝出撞到還要被罰是要笑死人嗎
作者: lamirk (Lamir)   2019-07-19 11:36:00
把貓放在路上跑,出事了才來哭要人賠償,只會搞得以後大家看到野貓野狗都要先通報抓走,不然誰敢安心上路?貓在馬路上根本沒在看到處亂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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