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版上剛好在討論向中途認養貓咪時的認養合約,我正好有這部份的經驗,
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下~
基本上在養貓前就拜讀過版上對於各種認養管道的分享文(稱職貓奴一定
要乖乖做功課),因此我的頭兩隻貓是透過收容所認養來的,養著養著因
為貓主子們實在太可愛而興起了我養第三隻貓的念頭(根本被虐狂)。當
時恰巧朋友透過中途認養了一隻貓,他告訴我他的中途是個好人來著,也
因此讓我原本堅定的心有些動搖。雖然版上有不少關於向中途認養碰到的
奇人軼事但也不乏順利認養貓咪的經驗。
於是在網路上尋覓了一陣子之後,碰巧看見一隻超萌小貓,這也是我第一
次透過中途認養貓咪。詳細的溝通細節我就不加以贅述了,因為我覺得在
與這位中途交涉的過程還算順利,在約看貓前也僅是簡單問了我幾個問題
,例如:經濟會不會有負擔、基本養貓觀念,要求要餵食一餐的主食罐或
濕食、生育規劃和會不會以後有小孩就棄養貓咪..等等,這些都算是一般
貓奴可以回答出來的問題。另外他也有詢問家中兩隻尊貴貓主子的情況和
請我提供貓咪照片給他看,最後他有稍微交代我要怎麼樣照顧小貓後就請
我周末去他家領貓了。
不過為求謹慎,我在出發前詢問這位中途跟他認養貓咪是不是不用簽切結
書,因為前面的討論都沒有提到,但中途回覆我是需要的,而這份切結書
就跟原PO分享的差不了多少。當時針對其中兩點我比較有疑慮也有嘗試跟
中途協調,卻沒有成功。
其中一點是,當轉讓、遺失、死亡時要依法辦理,並立即通知送養人。關
於這點我的疑問是若我已經養了10年、15年,我還是要通知送養人嗎?因
為我覺合約無明確期限規範有點不合理。
另外一點是認養人要願意接受送養人日後追蹤訪視和飼養輔導。因為我是
一個比較被動的人,所以我的提案是可否改為提供我的FB帳號讓他追蹤,
我這邊就不主動再另外發照片或影片給他。除了懶惰以外,我也擔心自己
如果一忙起來忘記要傳照片,對送養人也不好交代。至於訪視更不用說了
,這一條也沒有一個期限規範,那是不是表示10年後中途突然想看貓了,
我也不能拒絕呢?一旦不服從契約,就會被要求要退還貓咪。
可惜的是送養人不同意更改合約內容,也沒有什麼討論空間。我可以理解
送養人的疑慮,但站在認養人的立場,我一方面不太願意簽這種未經雙方
共識的制式合約,另一方面則是對於我若是無法百分之百履行這份合約而
輕易向送養人給出承諾的話,屆時發生糾紛真的會扯不清。
在和送養人協調過程中壓垮最後一根稻草的是,他跟我說他希望貓咪送養
出去就算是10年、20年之後,他都要知道貓咪過得好不好,就算過世時他
也要知道貓咪有受到完善的照顧,走的安詳、幸福。聽到這邊我已經明白
若是合約簽下去這個責任,也就是對送養人的責任會是一輩子的。
我並不是要說這位中途的要求有多過份,或許就有認養人願意花一輩子和
送養人保持聯繫也不一定,同時也能維持不錯的關係。我也不否認中途花
時間、花勞力、花錢把貓咪照顧漂漂亮亮的,更肯定他們對貓咪的所有關
愛與付出,甚至有些新手貓奴因為有了中途可以請教、幫忙,讓他們在養
貓過程中可以適應得更快,也能幫助貓咪可以盡快融入新家庭。這些或許
是其他認養管道可能沒有的附加價值。
我發這篇文章只是想提醒想向中途認養的人,當一個聰明的認養人很重要
,簽合約前務必和中途仔細討論合約內容,比如說追蹤多久、要提供照片
還是影片,家訪時機,或是飼養方式等等,雙方的共識要明確列在合約上
,畢竟制式版本的合約是很模糊的,主觀認定的部份太多,如有爭議一定
會變成各說各話。審慎檢視合約是認養人應該要做的功課之一喔~認養人
務必確認合約內容是自己可以百分之百履行的才簽,不然最後有可能會兩
敗俱傷,甚至害到最無辜的貓咪。記住中途有訂定合約的權力,但認養人
也有拒簽的權力,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隻花呢!
最後我想要提倡如果想要養貓又想要簡單,收容所真的是很好的一個管道
,還有很多很多無家可歸的貓咪在收容所等待他們命定的主人喔~我的第
三隻貓也是轉向收容所認養的。
額外補充:現在到收容所認養寵物也要簽家訪切結書囉~不過以目前政府
的能力來看,這份切結書是遏阻無心認養人的成份居大。除了家訪切結書
外,還有另外一張不得棄養的切結書,若認養後棄養會列為終身不得再認
養名單喔!養寵物是一輩子的事情,認養不棄養!
祝福所有貓奴和貓主子都能有彼此終成眷屬,幸福一輩子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