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我二兒子就是在這個協會認養的,
距今大約四年多,協會尚未搬家以前,
流程如下:
1.到現場看貓
基本上算自由,進入前消毒,可任意跟貓互動,
有風險的貓會事先提醒(不親人、殘疾),
愛滋貓有另一區隔離。
2.評估
對哪一隻貓有興趣,現場志工會介紹貓的個性、生理狀態,
並口頭詢問認養人家中環境,有無養貓經驗等問題,
若確定要領養,會登記保留,
請領養人回家考慮清楚,並拍家中門窗照片回傳給志工,
志工說是為了確認家中沒有會被貓輕易打開逃家的門窗。
如確定要領養,下次帶外出籠過去。
3.領養
第二次去協會,帶著外出籠,
我領養的貓因為已經有晶片,晶片登記在協會,
要簽一張晶片轉移同意書,
以及認養協議書,就可以帶走貓咪。
志工交代一個月內須拍貓咪在家的生活照回傳給志工。
4.回報
我在一個月內傳了貓咪生活照給協會志工,
從此以後再也沒有被協會要求要定期回報或家訪,
我兒子也就這樣在我家安穩的生活了四年多。
整體來說,整個領養流程,沒有讓我感覺到煩人、或是刁難,
平常幫兒子拍了幾百張照片,只是傳個兩張給他們後,從此再無聯絡,
所以這次協會發生這種事情,我認為滿意外的。
協會A、認養人B、跟續養人C三方都有問題,
協會不應強硬帶走貓。
我認為除非貓有立即的危險需要救援,不然強硬帶走貓絕對是錯誤的做法。
協會該做的是理清事情經過,並且視實際情況,確認續養者B是否符合認養條件。
如有不符合的部分應進行輔導要求改進。
但其中提到C的先生親自交還貓咪,以及B不願意轉移貓咪給C
這兩點希望可以描述清楚。
B的問題最大
領養後無消無息,一個多月才連繫上,結果貓也不在領養人那邊,而轉移給了親戚,
接著花了一年半的時間才聯繫到親戚,
卻發現早就被轉移給完全不相關的人,
想必協會一定氣炸了,已經說好要回報,
不回報就算了還連續轉手兩人,
基本上C是被B害慘,無庸置疑,
B做錯了所有事情,導致現在AC火大對槓,
C是不是需要找B出來好好對質並解釋清楚?
B轉移貓給你的時候,是否有提到這貓是在協會認養,並且需要回報?
我覺得既然協會訂了需要回報的規則,
你不喜歡你就不要在協會認養,
全台灣一堆中途,規定很鬆的也有,
何必這樣為難別人也為難自己?
抖M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