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新領養的貓咪有嚴重心臟病問題 更新

作者: edieric (Edi)   2020-05-05 20:50:02
昨晚我用晶片號碼查詢了抹抹的登錄資料, 查到登記的地方
私訊過去說明來意之後,對方表明他們是借名登記,很幫忙的給了前一個飼主的電話
今天GOOGLE這名飼主的手機電話,果不期然還是一家有合法登記的寵物買賣店(專賣加菲貓
以下就是今天我跟對方的私訊對話
https://imgur.com/NGPZqS8.jpg
https://imgur.com/dcjXvvj.jpg
https://imgur.com/fVlj0nh.jpg
我只提了"病貓", 對方立刻知道是哪一隻, 擺明著應該知道抹抹的情況
對方還立馬還跟板橋的寵物店聯絡, 我太太的手機在我跟對方說了第2句話, 就立刻響了
板橋的寵物店殺去我太太的公司,表明他要帶回貓咪自己養...balabala
我們當然不可能這麼做,就這樣談了快2小時....
動保處
我們是真的以檢舉了,但失望的是他們只當作是一般交易糾紛,淡淡的建議我們轉他處申訴
獸醫院
昨晚因抹抹呼吸有點急促, 今天又帶去原做心超的獸醫院看診, 結果是感冒引起的發燒
院內醫師知道我們仍願意看顧抹抹,今天開立的藥免費贈送給我們,感謝幫忙
另外再附上正式的心超診斷證明
https://imgur.com/U9VYEDF.jpg
我們還在想辦法還能再如何做, 若有後續會再上來更新
作者: taurus9296 ( )   2020-05-05 21:31:00
推!辛苦了~謝謝你們QQ
作者: ayame0625 (Ayame)   2020-05-05 22:13:00
辛苦了,祝抹抹早日恢復
作者: arihanta (sai)   2020-05-05 22:23:00
辛苦了!謝謝你們
作者: LONERSAVE (最愛菇醬寶貝)   2020-05-05 23:23:00
哎..心疼抹抹 我覺得波斯系列的毛孩都很容易受驚,而且這樣看來牠以前已經換過2次環境了 可憐的抹抹......
作者: deathdecay (AZOTH)   2020-05-05 23:31:00
抹抹要加油! 終於遇到能好好愛妳的家人之前被寵物店淘汰踢皮球所過的生活 我實在不敢想...
作者: wubrianq (wu)   2020-05-05 23:37:00
辛苦了
作者: ts1234 (summertime)   2020-05-06 00:37:00
動保處這樣不積極的答覆 建議找立委幫忙
作者: RyeRenner (麥子)   2020-05-06 01:17:00
那個借名登記是不是也蠻怪的……?
作者: catbabe (滾滾)   2020-05-06 11:07:00
第一個地方沒照賣貓本身就能檢舉吧,動保說不能成案好扯借名登記也很奇怪,感覺這裡面有好幾個違反寵登法的點能檢舉
作者: arihanta (sai)   2020-05-06 11:32:00
的確怪怪的,不喜歡被踢皮球的感覺
作者: gocatsgo (gocats)   2020-05-06 14:37:00
回復樓上 他們每一個都是有寵登的 只是當時出生是掛在別的貓舍之下
作者: jc10755 (jc10755)   2020-05-06 14:57:00
難過
作者: ornot (貓生活)   2020-05-06 16:11:00
有買賣合約還好意思跑去帶貓!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20-05-06 16:52:00
找立委或議員找新北市動保處處長或副處長聊一下。
作者: Piaok (飄飄飄o'_'o)   2020-05-06 22:09:00
意思是?寵物店把病貓丟給中途,然後被你領養到的意思嗎?
作者: sasukex   2020-05-06 22:25:00
需要借名登記代表專賣加菲貓的營業項目沒有繁殖或買賣嗎
作者: Piaok (飄飄飄o'_'o)   2020-05-06 22:30:00
剛剛翻前文所以貓到底是?愛保賣給你們,然後原本的寵物店說他們托愛保送養?
作者: leo81819 (中和王陽明)   2020-05-08 23:33:00
幹嘛封鎖我臉書啦哈哈哈,人家是合法寵物店,幹嘛一直帶風向是中途啊?人家很有誠意要退你錢拿回貓咪,你幹嘛不要啊?你不要就自己默默承受照顧啊,出來哭哭?
作者: davidifish (dienj)   2020-05-09 00:48:00
對話內容就說是中途了,可能本身是店家,但重點這隻貓就是以中途的名義送養啊~到底哪裡理解障礙
作者: leo81819 (中和王陽明)   2020-05-09 16:19:00
好啦我講太深奧你們聽不懂,一直說中途之家,但沒註明是有合法寵登的店家,讓一堆版友以為是違法私繁私賣,再來說明明是認養為何是簽買賣契約,之後又貼失火的新聞引導店家會隱瞞病情,店家表示願意退款並把貓咪帶回來自己照顧,事主也不要,事主也去動保處檢舉了,但查無不法,動保處再度以第三方介入調解,建議事主退錢還貓,或是貓留著再帶一隻貓走~事主也都不要,調解再度破局,認養契約書跟買賣契約書,有腦的去看一下就知道買賣的契約書比較有保障了,那事主到底是想幹嘛?比認養契約書更有保障~看不懂事主到底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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