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身心俱疲!承認疏失:不希望官司打完前得不到幸福
報導連結:
https://reurl.cc/KjL7Qy
原文(六月臉書):
https://reurl.cc/9XLepn
藝人六月(蔡君茹)與老公李易育有1子1女,因孩子對貓毛過敏4月時她將愛貓「小三」送
至貓旅館寄養,之後卻因貓旅館頂讓、跟老闆溝通出現問題等原因,導致毛孩被送到中途
之家,如今她希望直接接回愛貓回家,卻遭拒絕,老公李易已經委託律師處理,她今(10)
天發長文,承認自己疏失,也說「不希望官司打完前得不到該有的幸福」。
六月愛貓被送到中途之家已經過了一個星期,六月從生氣、失落到現在的身心俱疲,「這
幾天深夜我都在想我到底哪個環節出錯?」她表示兒子3月初開始對貓毛過敏,從臉上佈
滿一點點的紅疹、眼睛發癢甚至開始腫得跟核桃一樣,無論如何吸黏貓毛都沒用,「於是
我開始詢問前業主貓旅社的環境跟住房費用。」
她跟李易確認貓旅社環境後,決定讓毛孩們暫時前往貓旅館住宿,她把握時間消毒並大掃
除住處,同時尋找新工作室,隨著愛貓小三越來越開心,貓旅社的前老闆娘也非常喜歡她
,「她也知道小三的情況,所以她提議讓小三店裡續住,收編對我們而言就只是納入你的
隊伍,歸你管但不歸你所有,是我們在生活時蠻常提到的意思,但沒有想到觸犯到愛貓人
士的底線,這是我們的疏忽。」
六月表示如果真的有識人不明的地方,她願意道歉,「我最識不明的應該就是我自己,這
比較是我現在的心情寫照,因為現在就是不管我多努力,得到的答案都是直接判我死刑。
」
假如事情沒有轉寰餘地,她想拜託新飼主跟自己加好友,不定時讓她知道小三的近況,「
我不知道打官司要耗多久,我不希望小三孤獨,我不希望她在官司打完之前得不到該有的
幸福。她就是公主而我是個媽媽,手心手背都是肉,我只要我的寶貝開心快樂都好。」
https://i.imgur.com/mgPFvup.jpg
https://i.imgur.com/xQf5y4w.jpg
—————————
這件事我看了很久,一直沒有發聲,但若撇除小3的所有權,我只感到人心的險惡及滿滿
的噁心。
原送養文出處:https://reurl.cc/7oLG4Q
(這篇也有po到貓瘋社團,才會引發軒然大波)
從中途一開始疑似故意張貼送養文帶風向放任不知情網友去撻伐六月(原飼主),甚至還
讓這些網友因此有挨告的風險,明明知情的中途都沒有表示任何意見,只是偷偷看著這一
切發展。
現在中途突然拿出所謂的證據,證明所有的問題來自於貓旅館前業主,那麼當初該被撻伐
的人根本就是自行簽棄養的前業主,中途們又憑什麼污名化六月呢?
難道操控輿論、玩弄人性很有趣嗎?
有網友還刻意說另2隻帶回的是品種貓,只有小3是米克斯。
但我看了6月粉專,根本就是1虎斑1豹貓啊。
https://i.imgur.com/THXeHIv.jpg
明明已經能證實這就是六月因貓旅館疏忽而離開身邊的貓,中途們卻百般刁難不願歸還,
背後動機真的很令人匪夷所思。
我也中途過幾隻貓,知道愛媽們的付出毋庸置疑,但是此次事件裡的行為,到底是愛貓還
是礙貓呢?
作者:
DosTaLiCa (ONE TWO GO!)
2020-11-10 14:44:00怪中途故意貼文? 怎麼不怪自己疏忽 以及跟前業主溝通好
作者:
NANASAN (無所謂)
2020-11-10 14:47:00同意一樓
抱歉 我無法同意 你真的愛他不會半年多都沒去探望他都承認自己送給貓旅館讓他被收編了 所有權當然不在他身上了阿!
當事人都開告了就讓法律去決定貓的去留就好了 不需要另開戰場吧
「曾經」是六月的貓,她送給前闆娘時就失去所有權了更何況哪一個愛貓的人會愛到半年沒去摸過貓一次?明明在同個縣市耶...
不是說有時常去看那貓嗎?又變成半年沒看貓?羅生門?
作者:
DosTaLiCa (ONE TWO GO!)
2020-11-10 15:30:00中途說的也是事實,也換名甚至沒指名道姓,叫故意?如果不是自己沒做好,自己的貓怎麼會跑到中途那邊?
作者:
Sutter (哈囉你好嗎)
2020-11-10 15:31:00半年沒來被認為是棄養也無可厚非吧……
作者:
j29772 (吃貨人生)
2020-11-10 15:41:00她有付17萬住宿費啊!錢有付怎麼算棄養?
有付錢所以不算棄養,不過只是將貓送給前老闆娘?那到底有沒有所有權要不要解釋看看
作者:
pomr8177 (媽媽的味道)
2020-11-10 15:55:00這件事就是一堆羅生門XD
更何況還硬凹收編的定義XD收編對我們而言就只是納入你的隊伍,歸你管但不歸你你所有<<你去問看看有多少貓奴覺得這是收編的定義
作者:
pomr8177 (媽媽的味道)
2020-11-10 16:08:00不過一般要轉送 還是會通知原主人吧(?)先說我無立場,覺得兩邊都有問題
半年....恩小孩繼續過敏不就要繼續放置?半年根本不是個尾
作者:
vinven (流浪貓)
2020-11-10 16:12:00所以收容所認養來的話也不是收編,只是暫時的歸我管但不歸
作者:
wij51271 (我ä¸è½‰å½Ž)
2020-11-10 16:16:00看網友推文,好像半年沒去看過貓了,都只有透過監視器講話跟旅舍回報,對照半夜的內心喊話發文,實在是難以想像是同一個愛貓的人。不小心按到推,補一下噓
作者:
vinven (流浪貓)
2020-11-10 16:21:00不小心按到推補噓+1,不懂中途哪裡污名化她,都幫小三改名了,也沒有去跟六月對嗆不是嗎?
作者:
vinven (流浪貓)
2020-11-10 16:32:00前業主說沒看標題就簽了棄養同意書 (這話你相信???
"收編歸你管但不歸你所有" 根本強辯吧呵呵當然如果你也是送養不等於棄養這一派 就不用多說啦
作者:
vinven (流浪貓)
2020-11-10 16:40:00既然你也中途過,所以你也認同收編是歸你管,但不歸你所有
收編那個定義很奇怪,除此之外我不是兩造,不好說什麼
作者:
tinyblue (♥Travel )
2020-11-10 16:44:00收編新定義耶
有人自己會講「我放在旅館半年"都"沒去看唷」這種話嗎
作者:
vinven (流浪貓)
2020-11-10 16:46:00我不知道中途還有什麼證據,但手上握有什麼幹嘛提供給對方,都要對簿公堂了,曝光是要讓對方想怎麼應對嗎?如果有就直接提供給法官就好了,中途沉默多天後才po了一篇,就被解讀為擠牙膏覺得替她委屈
同意樓上 沉默多天把事情公開 還被說擠牙膏 問號?
攝影機隔空呼喊 重新定義探視陪伴?XDDD現在可以體會什麼叫代溝了(我沒說硬拗哦)同樣中文二造定義差有夠遠
作者:
k209 (草履蟲 - k209型)
2020-11-10 17:00:00所以我說那個棄養同意書到底有沒有簽下去啊(小聲)
作者:
wij51271 (我ä¸è½‰å½Ž)
2020-11-10 17:02:00我出門玩兩天就一直用監視器看貓了,回家第一件事情也是馬上找貓,實在不能想像半年沒看到自己貓的感覺qq對了,好像也沒看到六小姐說有去親自看過貓,都只有巧妙避過問題回答我是用監視器看他跟監視器跟他說話,網友問他有親自去看過貓嗎?那她的回答怎麼不說:有啊,我有去看過啊。
作者:
clyanal (bow)
2020-11-10 17:14:00六月從頭到尾發聲明稿都只是在說明她有多愛貓不可能棄養貓,但是貓咪為何會落得如此下場,她從頭到尾都沒有解釋這其中的前因後果,說得不清不楚,一下說前業主是每週聯繫的好朋友,一下又改口說前業主擅自做主棄養?自己想想什麼樣的人說詞才會這樣一直改來改去?
所以是有去看不想跟網友講?老媽是獨立個體經濟行動都獨立 什麼時候貓還可以找工作養活自己了真是神貓 法律上你媽也沒打晶片阿
這邊是貓版一般不會喜歡這種寬鬆到極點的探視陪伴 半年不見已經沒心了不用硬拗不知道來這想帶什麼風向欸 建議去藝人粉絲頁效果比較好哦
作者:
clyanal (bow)
2020-11-10 17:28:00中途來幫助被棄養的貓啊!自己養貓養到被棄養是中途的錯哦?呵呵
我不太確定妳是帶風向還是單純固執己見但如果你只是要把反對意見一條一條嗆,那也沒啥好討論
作者:
vinven (流浪貓)
2020-11-10 17:40:00剛剛我的截圖,六月有說“我沒有有說我去旅館啊!我有說有攝影機可以看啊”這樣我應該沒有誤會吧?
作者:
clyanal (bow)
2020-11-10 17:53:00因為六月自己親口解釋說送給前業主「收編」然後前業主親自簽署的棄養文件啊!我們就來看看真的上了法院,法官是否認可六月對「收編」的解讀XD中途不還貓?一個養到貓不見都不知道的人還適合繼續養貓
作者:
ibaby (消失)
2020-11-10 17:59:00說真的可以體會公眾人物有形象包袱,可是像這樣亂抹不是個辦法也沒止血效果,明眼人都理解發生了什麼事,讓事收尾不是很好嗎
完全沒看到合理解釋,不過事不關己卻發文幫忙辯解也是怪怪的,好像在看人類也瘋狂那的文,哈哈
作者:
clyanal (bow)
2020-11-10 18:09:00棄養協議是前業主發聲明說她沒看清楚就簽惹啊!你是不是沒追到這段?你一直找不到的話我也可以截圖來給你看啦!XD
前業主都說簽了你還要凹不能肯定是親簽,再來你自己都說進入司法程序了「不勞我們費心」那這篇是?只准州官帶風向不准百姓費心啊~ 要取暖建議發自己臉書就好
作者:
sj0823 2020-11-10 18:26:00不要護航了啦看不下去耶.....
你感覺她不想與人結惡,我只感覺她老公到處在叫囂&鼓譟粉絲聲討中途,什麼搶啊、擄啊的都來了
作者:
makeme (阿)
2020-11-10 18:33:00若感覺她不想與人結惡?就少說二句吧你!
如果不是反串的話建議還是安靜一點不要當豬隊友,偶像會更感謝你的
作者:
makeme (阿)
2020-11-10 18:35:00別再講愛了 那就是這件事中最缺乏的
只准自己講心得不准我發表感想,好大的官威啊!不好意思ptt不是你家開的,不想別人發表想法的話還是回自己臉書取暖比較好
我沒有要詢問啊,我就是來噓你的,因為你就沒有要討論而只是想說服所有人都變得跟你一樣想法
作者:
NANASAN (無所謂)
2020-11-10 19:17:00看完李先生的文章,很難不給噓耶
作者:
voncroy (niflheim)
2020-11-10 19:17:00你是不是就六月本人啊?誰有興趣過氣藝人的內心世界怎樣?沒能力就好好送養,不用一直跳針跟攻擊相關的人,還訴訟咧!炒這些也不會紅啦!明顯偏頗想帶風向,真的會看六月影視的人都是不上網的婆婆媽媽根本不會管你貓怎樣又在扯買貓?愛慕虛榮怕麻煩還可以扯到中途刁難?啊就不願為動保費心要扯那麼多?確定要另開戰場?很懷疑你是不是真的有當過中途,還是就有閒撿隻小貓來玩玩...這年頭貓比人好搏流量很多...
作者: applehot1984 2020-11-10 19:35:00
要截圖截全部給大家看阿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這句還你
作者:
tatasui (塔塔)
2020-11-10 20:04:00這樣看下來我覺得六月不行
作者: applehot1984 2020-11-10 20:19:00
你看到她謝謝中途,我是看到她要告中途辣,厚禮?
作者:
makeme (阿)
2020-11-10 20:23:00如果我是中途知道A因為小孩寄宿半年不見面 當然找新主人阿 寄宿原因又沒有消失送回去是重演嗎
作者:
kotoyan (kotoyan)
2020-11-10 20:23:00這種都能護航?
作者: peggy20120 (桜まさ) 2020-11-10 20:41:00
我個人是覺得比較疑惑的點是前業者究竟有沒有跟六月說過要送養小3這件事
作者:
clyanal (bow)
2020-11-10 21:36:00所以?貓是A的,B未經同意認為A不要貓所以把貓棄養給C,A發現後不是應該直接對B提告追究責任?干C啥事?
作者: fanny0825 (花花琳) 2020-11-10 21:51:00
請問妳是六月嗎?
喔 感覺你追的不是同件事今天會把貓放半年 店家問要不當店的吉祥物也答應了但事情一出來立刻在粉絲團說很愛貓 請粉絲幫忙討貓好像中途是什麼霸佔貓的惡人 我是中途大概也傻眼
作者:
wij51271 (我ä¸è½‰å½Ž)
2020-11-10 22:32:00要不要看看李先生在粉絲頁回應人的樣子啊 很難支持他們耶
同樓上感想 一直tag網友說可以幫他要貓嗎 態度很差
所以中途要還貓了嗎?不都是誤會一場嗎?今天如果要棄養的話,怎麼只棄一隻?應該三隻都棄了吧....
問題是他之前出來呼籲不要因為生小孩棄養,然後自己做了
作者:
ally929 (Ally)
2020-11-10 23:32:00不要再把"買貓"和"中途嚴格審核領養人資格"放在一起說了!根本二件事
作者:
luvfilm (luvfilm)
2020-11-11 00:06:00噓回推文 莫明其妙內 你這是想討論的態度嗎 六月是你的誰啊 根本想帶風向批中途
作者:
midorikyo (midorikyo)
2020-11-11 00:49:00噓這篇原ok的態度,看來應該是討厭六月的人才會跑來發文替她吸仇恨。然後她不管半年內有沒有親自去看,把貓這樣寄在旅館半年我是不相信她有多愛這隻貓啦
作者:
clyanal (bow)
2020-11-11 01:57:00作者:
makeme (阿)
2020-11-11 02:14:00一個收編 各自解讀 連晶片都沒有 有的吵了收編硬拗成無償代養 已經不知要說啥了..
作者:
cocogg (居居)
2020-11-11 02:21:00免費的最貴貓讓給別人收編、半年沒去接、給中間人無償飼養、貓所託非人又被轉讓給中途,然後爆發出來再發情緒勒索文討貓、順便超譯收編定義,帶風向給腦粉出征善意第三人,珍蚌...
抱歉整篇先不論誰對誰錯,看下來我覺得你在引戰,而不是討論或心得...被質疑是護航或帶風向實在不意外,因為對於相反意見的留言令人感覺很偏激
要帶風向也找個國文好一點的,通篇胡說八道,重新定義收編一詞
作者:
en90508 (EN)
2020-11-11 08:18:00看開頭以為是付費給貓旅館養結果被送走,後來發現是被收編收編定義是那樣嗎?到底當初兩人怎麼講的
作者: Fatus (Nothing) 2020-11-11 08:35:00
收編的定義真的顛覆我之前的認知...到底哪個才是正確的解
中途既然知道六月沒有要送貓,為什麼要一直霸佔贓物?
作者:
wainxs (idjfo)
2020-11-11 09:31:00六月跟前老闆之間撲朔迷離
作者:
DosTaLiCa (ONE TWO GO!)
2020-11-11 11:35:00如果前業主知道是六月的貓,在旅館住宿,有那個膽子送用自身名義簽放棄飼養給中途嗎? 這已經不是前業主的問題 而是六月跟前業主到底藏了什麼沒有說清楚的六月絕對也是其中一個沒說清楚的人 要不然貓怎麼會在中途那邊呢?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20-11-11 11:37:00其實我看到這個收篇的定義時,第一個想到的是不移轉晶片的中途耶...
作者:
arakawa (おおきなキノコ)
2020-11-11 14:28:00看完中途跟員工的文與截圖,感覺問題明顯出在六月與前業主身上。我是相信六月愛貓,但只是她有更愛的對象。不然,光是沒打晶片跟被網友告知才知道愛貓被送養就不合常理了。更何況硬拗收編的定義。
作者:
lingtpe (ling)
2020-11-11 15:52:00公眾人物形象包袱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20-11-11 20:35:00過敏
本來對這件事情持中立的看法,但看完整篇妳強詞奪理的鬼打牆,反而討厭起第一任飼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