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走私] 近日人道銷毀的走私貓

作者: catbabe (滾滾)   2021-08-28 04:18:50
身為同樣寫過品種貓舍如何挑選的人,看到這篇文我傻眼個徹底。
為什麼必須銷毀的原因寫在前面,
後面會提一些走私、貓舍、品種貓相關的東西,沒興趣可以直接end。
1. 法理層面
相關部門面對類似走私案件都是依據法律使用一樣的處理方式,
試問為什麼這次要為貓咪開特例?因為可愛?因為你想?
如果真的想改變,請回歸到推動法條修改的部分。
2. 科學與邏輯方面
檢疫最重要的目的是杜絕病原體與外來種入侵,
不同地區的貓有不同傳染病的可能性,
在檢疫關卡最常被提到的是狂犬病,其他冠狀病毒、小病毒等等我不熟略過,
狂犬病感染潛伏期無法單純血液診斷的,
也就是如果這批貓在走私前沒有打過狂犬疫苗、無法提供打狂犬疫苗證明,
(有的話那就走正常檢疫就好了何必走私-.-)
那台灣根本無法檢驗這些貓咪有沒有攜帶狂犬病病毒,
而狂犬病潛伏期間從數月到數年都有,
請問是打算關這些貓數年直到確定貓咪沒發病才開放認養?
還是告訴認養人這些貓咪可能攜帶狂犬病毒喔你好自為之?
還是等開放認養了又有棄養了狂犬病毒傳出去了再來大幅撲殺台灣的貓狗?
其他地域性的傳染疾病還會面臨另一個問題是我們根本無法確知貓咪來源,
有人說貓來自中國,或甚至走私販說來自中國能相信嗎?
說不定是越南、說不定是寮國、說不定是外太空,誰知道。
不知道來源就不知道該篩檢那些疾病,
我覺得事後篩檢的安全性可能跟算命差不多...
3. 經濟人力方面
經濟最直白,正常進口一隻貓咪的檢疫費用約落在十到二十萬,
還不算上居住和照護花費,
現在開口願意認養的飼主是否真的願意付二十萬來換取一隻不明來歷與健康可疑的貓?
再來人力,有聽說台灣的檢疫所人員極為稀少(我聽到17人之類的誇張數字)
我不確定多少人,但可以確定的是絕對是無法多養150多隻貓數個月的人數,
如果開放民間機構協助,也沒有足夠的官方監督人力
(對,檢疫、疾病相關我不信任任何私人機構,看看私人機構爆發貓瘟的數量)
再來,開放認養如何篩選認養人?是否會變成走私-機構收容-私下交易的產業鏈?
這些問題當然都有可能解決,
但是要解決之後再來談是否要修改法條放寬撲殺的限制,
不是這些事情都沒有解決,就來要求政府開放這次的走私認養。
台灣曾經不是狂犬疫區、沒有口蹄疫,
這些都是走私造成的血淚歷史,
檢疫跟疫病相關的事情是很嚴肅的,拜託大家慎重以待。
(然後看看我們擋非洲豬瘟擋得多辛苦...)
4. 最後補充個動物福利方面
有人問為什麼不退回原處,
首先來的貓不只150隻,渡海期間就少了很多,
可以想見走私過程對貓咪造成多大的壓力,
原樣退回對貓是不是再一次的虐待,我想值得討論。
其次,由於來源不明,
不會有任何一國海關願意承認這些貓來自該國,
就算堅持退回某國,
在缺乏輸出國證明的前提下,該國海關很大機率也是銷毀。
然後如果我們真的要隔離檢疫開放認養,
可以長達數月甚至數年(考慮狂犬病)的檢疫期間關籠(並且照護人力可能不足),
是否真的對貓咪來說是好事?
這還在不考慮貓咪本身健康情形的狀況下。
我一時腦衝只想到這裡,
還有更多的觀點和知識我不了解,歡迎補充,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1-08-28 04:28:00
推 今年新冠才讓大家感覺到傳染病的厲害 疫情才緩一點就出現這種神邏輯 是要搞到有人被狂犬病咬到才要知道害怕嗎?
作者: arihanta (sai)   2021-08-28 05:27:00
推說明,原來台灣跟對岸距離近和語言相通,在走私問題上有推波助瀾的效果,如果這樣的走私方法經常成功,可見此間利益應該不小,可省成本與可以賺快錢還是最大的考量吧
作者: UnaBaby (晚安布布)   2021-08-28 06:17:00
好難過,希望減少這樣的憾事
作者: ss7216tw (吉仔)   2021-08-28 06:57:00
雖然知道合法合理 但情這關還是卡住
作者: minamino (時間過很快)   2021-08-28 08:58:00
作者: linda010786 (伃)   2021-08-28 09:30:00
作者: papabearche (麥蘿邦妮\(=w=)/)   2021-08-28 09:33:00
推有時候真的不是一句我出錢就能解決的了 活體進口牽連到太多的層面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21-08-28 10:02:00
酒毒槍也是越禁止越多嗎?
作者: skisk (星月痕)   2021-08-28 10:04:00
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
作者: vierzehnhund (嗨)   2021-08-28 10:11:00
作者: ERDDD (err)   2021-08-28 10:20:00
我覺得送回去就好 撲殺有任何意義嗎?殺貓超級愚蠢,學習德國做法吧,我們國家動保之路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作者: nyake (nyxxx)   2021-08-28 10:27:00
送回哪裡?海裡嗎?
作者: sparklekyu (請讓我為你畫隻羊吧)   2021-08-28 10:37:00
德國還有辦法合法獵殺流浪貓狗呢希望要學就學整套,順便引進考試制度讓國家把關飼主資格,省得一堆亂七八糟的事情發生
作者: dragon159 (Freedom)   2021-08-28 10:53:00
學德國?人家是大陸國家同時也是歐盟國之一邊境檢疫本來就不能拿來跟四面環海的國家比較你要比也拿澳洲紐西蘭來比再來送回去 阿就來源不明你要送回去哪裡走私業者說中國就中國喔 一個罪犯說的話有公信力?阿就算真的是中國 你送回去人家願意收嗎就算真收了中國那邊還是會撲殺掉 那你送回去的意義是?
作者: somia012 (Ravenclaw)   2021-08-28 11:09:00
學德國?那真是太好了,各位低端飼主、低端活者小心啦。再也沒有便宜的品種貓可以買、想認養貓一樣要審查收入跟家訪,另外還要繳寵物稅,超讚養狗沒遛狗的鄰居還可以檢舉你
作者: ivonne (我是餅餅)   2021-08-28 11:35:00
作者: inverse   2021-08-28 11:49:00
推,那個上面有說要送回去的麻煩思考一下非合法出口哪個國家要認?跟你熟的嗎?
作者: jojomaan (這是誰的小啾啾)   2021-08-28 12:27:00
作者: oj7253 (kikilala)   2021-08-28 12:49:00
推,看這批貓的犧牲能否不要再有敢走私
作者: SzuminHG (min)   2021-08-28 13:43:00
作者: jonie (小布)   2021-08-28 14:34:00
走私背後金主的要罰款啊!有一部電影講走私非洲猴子導致人畜共通傳染飛沫病毒肆虐,出血性休克死亡,對照今年全球疫情真的不要太假仁假義。走私跟吸販毒都是心存僥倖,背後的代價難以估計
作者: pomr8177 (媽媽的味道)   2021-08-28 14:54:00
推 解說仔細 這才是維護品種貓的正確做法
作者: we59422000 (張小和)   2021-08-28 15:07:00
推前輩!
作者: littleamas (麻)   2021-08-28 17:34:00
推推,品種貓犬飼主應該具備的概念
作者: aj46 (僕は君に恋をする)   2021-08-28 17:38:00
這篇才是正確觀念 前一篇是什麼邏輯
作者: tinyblue (♥Travel )   2021-08-28 17:59:00
作者: akatsuki513 (曉)   2021-08-28 18:48:00
推,也一直很想說接了這154隻,勢必會壓迫到其他流浪或需要收容的動物的空間與資源,檢疫人手空間不夠一定是找官方收容所或隔離所來支援然而很多收容所已經超收很久了,那就難以一籠一隻,打架搶食生病就在所難免大家都認養品種貓,勢必有100多隻米克斯被認養的機會被剝奪了在收容所等死,如果收容所長時間無法收容新的動物,那流浪動物的數量就不會減少且增加,不僅爭奪食物與地盤衝突更多,人與動物的衝突也一定會更多(見最近被狗追摔死的老婦),原生動物的生存也更被壓迫,待發生傳染病或是民憤達到一個極限,那更可怕的處理方式或私刑就會發生,製造出更多像茶茶的孩子這可能不會發生,但極 有 可 能發生救了154隻貓,卻製造更多的活地獄,這樣的愛 這樣的友善還真是膚淺啊
作者: sarrowtears (愛吃貓的魚)   2021-08-28 18:59:00
推,真的很受不了那種,覺得有人闖關成功,就反問為什麼自己不可以闖關?!然後還怪關主不知變通,守門守的太嚴格,不近人情。(白眼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1-08-29 01:47:00
推 但我還是覺得在悶熱的台灣養長毛貓是不好的行為
作者: s6525480   2021-08-29 16:04:00
#1XAo01-E (Military)剛好看到這篇文章 註解言簡意賅親親而仁民 仁民而愛物其實國文跟中國文化基本教材應該不要廢才對
作者: bloodclod (傷痛之赤)   2021-08-30 03:52:00
貓就是可愛而已走私就是走私雖然我也愛貓,但如果今天是150隻猴子走私?走私按法規就是撲殺,應該駡的是那些走私的人不是政府吧(修法是另一件事)
作者: ERDDD (err)   2021-08-30 13:32:00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5702455德國哪有合法獵殺貓狗? 證據呢?原po也很奇怪,嘴裡說不想殺,但手裡卻買品種貓,我才不相信有合法貓舍,就算有,這種買貓風氣也會助長非法貓舍,你沒想過嗎? 另外,修法明明是可行的辦法,法律不合理的這麼麼多條,什麼都依法行事,那要腦袋思考何用?就是走私的很多,法律很輕,才有人一直鋌而走險去走私罵歸罵,走私還是走私,買品種貓的還是照買,哪有用? 修法才是唯一,至於退回是另外一件事,但總比直接撲殺還好吧?我是願意為了養貓狗繳稅的喔,你各位不願意就不願意吧別嘴裡說愛貓,卻支持直接撲殺,虛偽的很~ 也不用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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