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認養高雄] 馬麻說有鬍子的女生都是美女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1-09-27 01:17:49
我必須說
雖然g大跟w大的行為有點討人厭
但我覺得他們的行為是正確的 而且離想要摧毀認養制度很~~~~~~~遠
真正想要摧毀認養制度的
是拿流浪貓來斂財的中途 跟虐貓的垃圾
我擁有三隻貓
第一隻是自己路邊撿到
撿到以後有到這邊爬文 有買書來看 有參加流浪動物社跟同好交流
但我還是犯了很多新手養貓的錯
譬如不知道要讓她從小吃濕食 導致她長大只願意吃乾乾
不知道貓聽覺靈敏 每次聽音樂就跟她大聲唱歌 讓她嚇到
絕育後不懂怎麼包紮 導致傷口外翻 再次縫合才痊癒
不知道貓親人訓練的關鍵期是五週到12週歲 那時候就讓她自己待在房間
還有好多好多遺憾...
她走了 但我永遠都不會忘記我的過錯
但我真的不是故意做錯
如果有心斂財人士知道初心者其實很容易犯錯
而在認養契約上用心思
我相信應該會有不少意外之財
畢竟當初我中途第一隻貓 契約上也寫了如果不絕育會要求對方賠償
(但我完全忘記對方的聯絡方式 所以我不適合當中途 那隻貓是我唯一一隻中途Orz)
我的第二隻貓是在這邊遇到的天使中途
不但沒有要我負擔任何費用 簽任何契約
還在我領養後一直寄罐頭跟營養品來
(所以我把她的善意延續下去 也儘量這麼對貓咪有需要的主人)
(我的天使中途最近愛貓走了 我不擅長安慰人
但如果您有看到
真的謝謝您
您的愛貓一定在天堂過得很快樂)
我覺得人是善惡混合的動物
如果自己心有餘力 又有別人對她善良 她行善機會會比較大
但如果心無餘力 又沒有人監督時 行惡的機會就會比較大
就拿之前那位在貓瘋因為貓瘟被炎上的美甲師來說好了
她有家庭 當時又懷孕
大家都知道現在的台灣 要成家 養小孩 是多麼花錢
而美甲這個行業門檻不算太高 但又要付出不少勞力
我猜想她同時做了3600 per 貓跟美甲師後
發現3600比較有cp值
所以慢慢把重心移到3600上了
加上沒人訂定法律監督 相較美容美髮業者還要考證照
開設盈利單位還要通過政府安檢...
缺錢時
可以賺錢又沒人監督 跟 可以賺錢但有人監督
我想大部分人會選前者
所以我支持g大跟w大對於認養契約的監督
但也請兩位大大發言不要太激動或人身攻擊
免得被告或者讓有良心的中途被誤解
謝謝大家收看
作者: jhct110 (brownandcony)   2021-09-27 01:36:00
祝被告遲早的利用貓斂財很不可取也該7414 不過這些真的算中途少數的少數
作者: hsu0416 (如夢似幻)   2021-09-27 02:16:00
推這篇理性,果然說話是有藝術的
作者: jennyfish102 (想要多一個人)   2021-09-27 02:38:00
完全同意!理解兩位對契約的監督,但真的很討厭兩位的用字,原本覺得是來亂板,發現是針對認養文後,跳過看認養文
作者: ruka660101 (ruka)   2021-09-27 02:38:00
作者: lovewinds007 (阿斐卡住出不來了~)   2021-09-27 03:06:00
有些認養文的契約真的不太合理,但兩位的用詞確實太偏激。
作者: pomr8177 (媽媽的味道)   2021-09-27 03:06:00
真心覺得不用理那幾個人,越多人討論他們越爽。整天只會打著中途領養門檻高、斂財,不如買貓,這種想法邏輯不通,好像不能去收容所領養一樣。整天只想撿別人現成養好的貓,卻不想人家多麽辛苦奶貓把屎把尿,救援、醫療勞心費力,這些看不到地方對他們就像屎一樣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1-09-27 03:21:00
其實g大w大都有說可以去收容所領養 我想因為某些斂財中途被擋財路 所以黑他們 加上普遍貓版都信任中途 所以兩位大大覺得貓版對自己不友善 結果言詞也開始越來越不好聽 如同我文章說的 如果人覺得餘裕 環境又友善 就比較容易行善 反之 就容易行惡 g大w大現在就是上貓版的心情沒有餘裕 加上貓版對他們也不是很喜歡 所以他們就在討論中行惡了 希望兩位大大知道 其實也有人支持你們的監督的
作者: s6525480   2021-09-27 03:25:00
猫迷跟猫本是兩回事 猫迷很性感g w clyanal看起來是同類人邏什麼不通 貓本就是這樣 講好聽貓本 其實人本我愛貓 所以你們要順我 這叫人本其實養寵物是爽到你 外人有什麼爽的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1-09-27 03:53:00
養寵物很累 都是爽到旁邊玩貓的
作者: loopuntil (紫霖)   2021-09-27 06:56:00
我相信斂財中途是少數,就如虐貓者也是少數,但在我眼裡斂財中途也是另一種形式的虐貓虐貓者有動保法制裁,可是斂財中途除了道德抵制外竟然無法可管
作者: willike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21-09-27 08:01:00
支持監督認養同意書
作者: more0731 (水滴)   2021-09-27 08:07:00
我同意監督認養同意書,但無法認可某些人一天到晚在貓版和八卦版兩邊交互發文引戰,來了一堆亂喊購買代替領養邏輯死亡 只想吸引女網友注意的帳號...跟他們討論真的是浪費時間 那種人甚麼沒有 時間最多 也根本不愛貓
作者: twicekuai (桜﹒)   2021-09-27 08:10:00
其實不需要摧毀認養制度,就看一份認養協議書究竟有沒有辦法同時保護貓,又能同時規範送養跟認養雙方不要超過一定程度,而非毫無上限(比如到貓終身死亡之前都要回報狀況)的公平擬訂內容。我覺得大家要的是一種尊重跟信任,消耗彼此精力的來源最終還是那些垃圾們。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7 08:25:00
https://i.imgur.com/rHkl5Fq.jpghttps://i.imgur.com/hkC0Flq.jpg送養人說什麼(公版)這樣的認養書??後面罰責都不討論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7 08:29:00
https://i.imgur.com/1uzPux3.jpg 法律專業人士最新修訂版~如有需要的人可以站內信向我索取原始檔喔~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7 08:29:00
光第二項!!送養人只要放大檢示隨時都有可能帶走貓咪台中的白玉事件就是如此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7 08:31:00
舊版不合理,就不要再繼續拿出來以免有心人拿去使用~我個人很樂意提供新的版本供大家使用~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7 08:33:00
公版兩個字,真的夠無言的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529/V2U6LXKQAVEFXPFQITQXAFDOHY/
作者: v19791119 (阿育)   2021-09-27 08:35:00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7 08:35:00
最近5月的,一個養了8之貓咪的愛媽因為她母親的疏失,讓貓咪跑走中途跟她要40萬養不到貓生十分之一的生食要求認養人付擔10分之9 不然就收回貓咪,稱對貓咪好有推的送養文也不少,有心討論就被說攻擊在說一次,貓版不只服務中途
作者: LPCbaimlly (LPCbaimlly)   2021-09-27 08:43:00
老實說兩位用詞也還好,每篇認養文都有人在推慎選認養人看了也是很煩,平衡一下慎選送養人啊= =
作者: twicekuai (桜﹒)   2021-09-27 08:54:00
同樓上,慎選中途也很重要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1-09-27 09:13:00
我當初中途送出貓好像也是參考當時的公版契約 然後自己手寫一份 那時好像沒那麼多項目跟賠償名目 看來這份公版契約也需要與時俱進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9-27 09:16:00
也是為了認養好啊 不然有的同意書根本代養的吧
作者: ruka660101 (ruka)   2021-09-27 09:35:00
慎選中途+1
作者: we59422000 (張小和)   2021-09-27 09:35:00
我覺得這種事情吵了不會有甚麼結果,契約基本上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小人不管認養或中途都有可能會有,最後髒水都波在真正認真的購買者或中途身上
作者: philippa281 (龍貓)   2021-09-27 10:05:00
同意,覺得兩位的動機是好的,不過言行比較激動一些
作者: ants8069 ((<ゝω・)~吶吶)   2021-09-27 10:41:00
推理性討論 兩位講話嗆辣出發點都是為了貓跟認養人
作者: nyake (nyxxx)   2021-09-27 10:52:00
每篇都在慎選領養人,來個慎選中途就一堆人跳腳,做賊心虛膩
作者: skisk (星月痕)   2021-09-27 11:13:00
我之前也中途過幾隻貓,但就直接送了,什麼都沒簽當然也沒收過任何費用,畢竟是我自己想救,那是我的決定我的想法很簡單,浪貓平均壽命不到三年,算上幼貓夭折更低只要能送出去有人養,能過的比當浪貓好的機率不敢說百分百但應該也有個八九成吧,人類都沒辦法做到人人幸福了那要貓全都能幸福是不是太想當然了,虐貓自然有法律制裁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7 11:58:00
https://reurl.cc/52o2oV這份很不錯阿
作者: twicekuai (桜﹒)   2021-09-27 12:21:00
推樓上這份,我只在意不被當成長期代養的傻子,但這份我接受~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7 12:22:00
回G大,你的這份協議書對於我曾碰過一個沒關籠但是用50公分長的繩子鏈貓的認養人來說就是漏洞百出!只能說還好他的確也是無心飼養,我才能把貓平安帶回來~我當時就是相信人性本善,飼主會好好對待貓,沒有簽任何協議書,造成這樣的情況讓我覺得自己差點害了貓!所以建議你期望大家認同並使用你的協議書可以修訂得更完善一點~送養一兩次彼此碰到得可能是好人,送養上百次的我遇到太多形形色色的人~如何有效遏止惡劣動保蟑螂和惡質認養人的確是我們需要努力的方向~
作者: arnus (星狼)   2021-09-27 12:28:00
推這篇,覺得契約書很需要監督。反而是有幾個人一直在嗆說不喜歡不要簽,這種態度對於改善領養環境沒有幫助。送養跟領養雙方本來就需要在這樣討論與修正的過程中達到共識。我們都不樂見貓貓被傷害,但也沒有人喜歡一開始就被當成罪犯。
作者: momvic110456 (monvicada)   2021-09-27 12:42:00
純推35樓 認同監督同意書 但無法認同貓板八卦交互發文引戰把中途推上謾罵浪尖 改善送領養環境怎能吹捧這種去脈絡化又惡意的方式是為了貓和領養人好?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1-09-27 12:59:00
先前這篇我覺得可以考慮,覺得有不足的可以自己再補上#1UNdEaS_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1-09-27 13:32:00
樓上的版本很優秀耶
作者: rurumik (嚕嚕米)   2021-09-27 13:43:00
sherit那篇真的不錯
作者: HT52038   2021-09-27 15:31:00
這個版本很好啊 希望更多人能採用
作者: cocoCostco (摳摳好市多)   2021-09-27 16:58:00
推這篇 ,覺得中肯
作者: lovelyjojo (喬喬)   2021-09-27 21:29:00
推這篇
作者: flourella (rainbow star)   2021-09-27 22:14:00
推這篇另外推文好幾個偏激發言的,真的覺得g大w大可能監督中途擋人財路被怨恨到....
作者: momvic110456 (monvicada)   2021-09-27 22:51:00
g可不是擋財路被怨 他自己就是個把貓板中途發去別板公審的別有居心之人 這種粗暴的引戰方式還可以把他視為為了貓與認養者好也未免盲目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1-09-27 23:10:00
覺得有點欺軟怕惡,說去脈絡化的,其實回去翻翻這個月的認養文下方的推文就知道。如果不是這兩位其實認養文下面不會有這麼多人願意跳出來討論。板上討論條款和板上慘案我幾乎都有推,但我也不敢在中途文下說條款不合理、無期限根本代養之類的 。很難想像想認養的板友和中途討論條款要有多少勇氣。所以是覺得八卦太兇發過去不能得到公正的評論?所以覺得誇張?被戰的中途態度平和,但一開始的同意書版本真的是近期看過最扯。看下來我只能說對某些人而言,如果態度好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是可以接受的,那不喜歡G大和W大也很正常。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1-09-27 23:24:00
推樓上
作者: YamadaRyo (亞嘛搭六)   2021-09-27 23:30:00
同Kai大說法+1
作者: sin1245689 (一閃一閃亮晶晶)   2021-09-27 23:31:00
因為八卦版酸民大部分不是來認真討論的阿,一堆看了g自己翻譯的版本就跟風亂噓,要討論也請正經誠懇一點,從八卦版帶風向找援軍就是來亂無誤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1-09-27 23:45:00
那版本確實欠噓啊 這件事給我的感想是 沒想人感覺起來到這麼好的中途拿出的居然是這種同意書 這陣子剛好同意書貼出來的比較多 可以比較看看 真的是我看過最雷的以推文和中途認養的過的反應感覺真的是不錯的中途 上面怪怪的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1-09-28 00:04:00
真想噓樓上…把柵欄板的人招喚過來才是欺善怕惡和欠噓 檢討同意書還要撂一堆不做事只會批鬥的人蛤 中途就願意討論了結果柵欄那些繼續咄咄逼人四處出征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1-09-28 00:09:00
其實在你們眼中的八卦援軍的反應,是正常一般人的反應。我拿這些認養條件或條款在我自己臉書或跟其他朋友同事討論,大多人都覺得不合理。也許你們覺得即使不合理也應該走其他管道而不是買貓,覺得那些說不如買貓的滑坡滑到海裡去,但其實我朋友圈也有人聽到這些條件後,最直覺的想法就是去買。的確中途把貓打理乾乾淨淨覺得自己開條件合情合理,但一般人大多聽到收容所就覺得骯髒充滿病原,他們最直接的想法就是尋其他可以得到乾淨可愛的貓的來源。中途同溫層待久了覺得這些條件合情合理都是基本款,也有不少沒有想那麼多的人覺得這些條件沒什麼所以願意配合,久而久之看到外面世界的人的正常反應,就覺得人家有問題。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1-09-28 00:11:00
原來你的正常人反應就是叫人來批鬥和鼓吹購買喔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1-09-28 00:12:00
我說的正常反應是認為這些條件不合理,也說明為什麼一般人會想到去買,如果無法好好理解人家的話,也請不要曲解我的話。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1-09-28 00:13:00
就噓啊 貓板又沒禁XD真想討論還是只是想引戰其實大家都看得出來 上面看下來大家也不是一昧對這兩位歌功頌德 只是平心而論而已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1-09-28 00:15:00
會專程來批鬥願意討論的中途還順便鼓吹購買的根本連養都沒打算養只是要戰啦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21-09-28 00:15:00
你覺得是就是囉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1-09-28 00:20:00
沒有要養就不能發表意見?看到不合理的事情想戰也是人家的自由。可能你覺得中途很無辜也願意討論,但終究中途本來就應該對拿出來的合約負責,不然跟人家前什麼合約?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1-09-28 00:23:00
想戰有做事的中途是自由 那想罵沒做事只想出征批鬥的惡人也是自由 滑坡到擋人財路和欺善怕惡真的夠噁
作者: luvfilm (luvfilm)   2021-09-28 00:33:00
被告剛好而已 他們那是監督?我還以爲是毀謗兼人身攻擊呢
作者: mikashih   2021-09-28 00:38:00
贊同k大跟s大說法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1-09-28 00:43:00
贊同luv大 造謠擋人財路和人身攻擊的被告剛好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8 00:54:00
現實社會就是sherit大說的那樣,同溫層久了都不覺得自己很有問題,領養風氣有了但現在中途的做法,讓更多人選擇買貓尤其是一個被推的好中途,確拿出最雷的(公版)真的是唉,悲劇。至少我的親人,朋友原本有領養意願的都無法忍受,最後都是貓舍,寵物館而且貓咪都過的很好能告就去告,看看結果如何?每次去動物醫院,常常看到愛爸,愛媽又撈了幾之小貓,來除蟲打針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8 01:06:00
謝謝G大指教,你也清楚網路上找得到的協議書就那些,我自認不妥也重新修正~至於你自認為寫得很棒棒的協議書條款在我看來就是花五萬可以隨便處置認養的那隻貓,反正不當飼養致死什麼的只要賠五萬~虐貓事件為什麼常常發生就是因為現行法規處罰太輕造成虐貓仔根本沒在怕!我也沒有想把所有都想得那麼壞,但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我也曾經救援用買的受虐貓,不管是買的還是認養的貓貓都有可能遇到這種可怕的事!我們站的立場不同想法也就不會相同~但是其他人理性的建議我有看到,我會再花時間修正我使用的認養協議書,不會只出一張嘴!!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8 01:08:00
但可以感覺的出來,大部份都不富裕
作者: momvic110456 (monvicada)   2021-09-28 01:12:00
cl大辛苦了 原來那位一直駐板潛伏 難怪其他篇不少網友說查了ID的各板推發文史只能呵呵 一邊發他板公審一邊來這觀望 一但有人吹捧他是為了貓和認養者就能惺惺作態 佩服 被這種人纏上很可怕 別浪費時間了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8 01:15:00
這邊是PTT欸,來這po被質疑要看開一點不想聽別的聲音,可以po愛貓領養等社團,媒合率也不差轉發到八掛就是手段,不需要誰來認同只有推推推,高調愼選認養人對貓版也沒幫助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1-09-28 01:36:00
管你是不是需要認同 就噓你撂人來的損招 還叫人轉社團咧 哪天真的只剩你來才叫劣幣驅逐良幣
作者: fanny0825 (花花琳)   2021-09-28 01:36:00
臭嘴的永遠臭嘴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1-09-28 01:37:00
講得ㄧ副只有你對貓板有貢獻的樣子 結果是撂人批鬥
作者: jhct110 (brownandcony)   2021-09-28 05:42:00
等嘴賤被告了就會哭哭啼啼求和解了啦 還沒被告講話誰不大聲的?哈哈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8 07:29:00
樓上別在哭了,有夠難看的
作者: jhct110 (brownandcony)   2021-09-28 07:46:00
在再不分 好好讀書吧https://i.imgur.com/UMewGoW.jpg約到人了嗎?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09-28 09:04:00
終於要開始歪了XD 只能說別上鉤囉
作者: jl50491 (那個章)   2021-09-28 12:06:00
3年前跟5年前...
作者: jojomaan (這是誰的小啾啾)   2021-09-28 15:43:00
我反而覺得G大W大很勇敢,敢出來對抗利益團體他們推的文對自己不會有利益,不合理的條款他們也不會去簽,會被提醒到的都是原本無意識這些合約多離譜的人部分版友回G大W大的字眼更臭更髒吧,哪來的臉批人
作者: mikashih   2021-09-28 15:57:00
同意樓上,而且拿別人以前的文章出來鞭不知道有什麼用意,跟現在探討的東西根本沒關係,還是說已經沒有東西好講了只好拿這個說嘴?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1-09-28 16:11:00
那位是不是失業亂釣不管,隨便撂人批鬥或把ㄧ些花錢和心力的中途打成利益團體真的是可悲
作者: YamadaRyo (亞嘛搭六)   2021-09-28 16:11:00
這種不就現在立場站不住 只能找其他無關的事來嘴嗎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1-09-28 16:13:00
現在沒證據就能把自己看不慣的中途說成利益團體?
作者: z002928 (想睡覺)   2021-09-28 16:53:00
現實就是很多新手因為那些認養合約的不平等改去用買的啊
作者: jl50491 (那個章)   2021-09-28 17:00:00
花錢花時間並不能構成你收多餘的錢的理由,除非你就是把貓咪當商品賣,而如果要賣就請出示合格證照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8 17:23:00
回z大~不知道你的認知新手都買貓是從哪來的資訊?我送養上百隻的小小調查,認養人有一半都是新手來找我認養的呢!回j大~我想「正常」的中途都沒有把貓當商品,而我自己的確也從來不收「多餘」沒有收據的費用~
作者: hhyzzh511 (沉入海底的水母)   2021-09-28 17:31:00
C大不用再回應了 妳看最新那篇「我見」瞬間推文同時出現捧一踩一再歌功頌德呢 撂人帶風向已成功 妳把時間花在救助貓貓就好 這板沉默螺旋很多人還是相信妳
作者: jl50491 (那個章)   2021-09-28 17:40:00
回c大 我指的是那些寫了許多要求罰金條文的人 我一直覺得既然現行法律已經存在動物保護的罰則 那麽寫這些罰金條文的人意欲為何?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9-28 18:25:00
乾脆說PTT版友沒出現在支持監督認養契約推文的人,都是支持中途簽不合理認養契約的人好了,因為沒出聲反對,所以都是我的支持者,邏輯滿分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8 20:20:00
回h大很抱歉,我從來都沒有想要帶風向,我只是個兼職小中途,單純把我自己的想法寫出來而已~會積極回應是因為我發現送養文底下已經不再是推文鼓勵而是針對某件事某句話不斷的噓文批評,這樣的狀況已經持續好一陣子了...曾經這裡是我送養貓的首選平台,我在這裡認識了很多很棒的認養人,也在這裡獲得很多溫暖和鼓勵!不希望跟我一樣默默努力的中途在這裡獲得的只是批評和謾罵~我也要向那些有不好認養經驗的人伸出友誼的小手,你們沒有不好,願意來認養的你們已經踏出努力的一步,只是剛好善良小中途手上安置的貓貓沒有得你們的緣,只是剛好你們喜歡的貓貓在不能溝通的中途手上,只是這些剛好讓你們有很差的認養經驗,但是中途很多,外面需要找家的貓貓也永遠不缺,真的不要因為一次兩次被拒絕就放棄,讓我們一起努力創造更好的認養環境~回j大,好幾次的虐貓事件不都再再證明我們現行法規制度不足以遏止這些虐貓仔?茉莉事件還發生在貓版上找的認養人是高知識水平的人身上,而臉書上新聞上因沒有簽訂協議書消失的認養人不勝枚舉,我都替這些孩子的安全感到擔心~所以我們僅能靠這一點點保障來捍衛貓貓的生命,但是的確我也認同賠償金應該是用來做更有意義的事而不是直接賠付送養者~所以我才會立刻更換協議書,至於沒有虐貓之嫌的人真的不用擔心會賠上任何身家財產~
作者: flourella (rainbow star)   2021-09-28 21:07:00
momvic110456 如果你只看自己想看的,當然會覺得別人盲目。請把眼睛打開好嗎?誰別有居心很難說,你是嗎?
作者: momvic110456 (monvicada)   2021-09-28 21:23:00
因為他會把他想針對的人放去別板公審 也招惹了很多人來謾罵 我不希望有天妳或其他人以前或日後幫助浪貓的行為(比如餵養或誘捕治療再原放)也被他曲解成污染環境或棄養而拿去公審
作者: jl50491 (那個章)   2021-09-28 21:24:00
c大我認為大家反對協議書的最大理由就是不平等 送養人既沒有相關證照也不是執法人員為何可以要求罰金呢?就以那些條文來看,我不想提供「非虐待死亡證明」難道就是虐貓仔嗎?我換手機超過三個月不告知你我是不是也要被罰?法律在任何時候都應該是「無罪推定」才對,以看待罪犯的態度對待認養人,我相信多數人都會感到不快請記得要求罰金的舉動本身就不算合理 當你決定送出去時貓咪的生命責任就應該由認養人負責 也就是說認養人該對貓咪負責而不是對送養人負責 畢竟這時認養人已經繳清相關醫療費用 後續飲食開銷也是由認養人支出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8 22:26:00
我只能說如果現行法規可以有效懲罰讓不當飼養者惡意棄養和虐貓者消失,中途就完全不需要立這些條款~我自認早期送養比較沒那麼嚴格,協議書也不用簽然後就遇過鏈貓的、放養貓找不回來的、貓跳樓死亡的、生小孩退養的、搬家退養的、換工作退養的等等各式各樣的認養人...目前的條款訂都是希望自己不要再次遇到同樣的人,經歷相同懊悔痛苦的情緒~當然我也說我這個人很隨和,當彼此已經有對話產生信任要締結認養協議時是可以針對條款去做調整的,會給予討論修改的空間~
作者: jl50491 (那個章)   2021-09-28 23:47:00
說句不好聽的話請問你有什麼資格跟立場去懲罰別人呢?擅自懲罰別人的行為不就是私刑?還是你認為罰金不是懲罰呢?我能理解遇到那些事情心情會十分難過,但這不代表你能越過執法人員來行使這些罰則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8 23:57:00
https://i.imgur.com/JSZyIwf.jpg 回j大,我沒有隨便懲罰別人啊?沒虐貓沒有不當飼養就不用受到處罰,你為什麼要一直預設大家會被懲罰呢?而且「私刑」是不經過法律判決的行為,違反協議書還要獲得「法律程序」判定才能懲罰行為人呢!你是不是不懂私刑的定義?我幫估狗惹~再幫你註記關鍵字句:「在沒有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執行對其認為應受罰者的懲罰。」還需要更多私刑定義的其他資訊我很樂意提供~
作者: oplp407 (Milo)   2021-09-28 23:58:00
呃 民事契約不符合私刑的定義喔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09-29 00:21:00
笑了
作者: jl50491 (那個章)   2021-09-29 00:37:00
c大私刑這個詞使用不當是我的錯那麼可以解釋不提供「非虐待死亡證明」可以開罰的理由嗎?按照「無罪推定」原則應該要有人證明虐待致死才能開罰吧?按照條文就算不是虐貓仔如果不提供對方還是有權開罰,這樣不就會罰到「沒虐貓」的人,這個權利根本不該存在吧還有感謝c大幫忙補充法學知識~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9 01:11:00
我的條款是寫出具醫療院所非因人為虐待致死的證明或遺體照片~飼養貓咪突然離世總該知道原因吧?沒有外傷可能是心臟病突發~這樣醫生一定會幫你證明啊!我送養的一隻貓大概兩歲就突然走掉了,認養人處理貓咪後事之後回報是心臟病突發,我安慰她之後打電話去醫院詢問,醫生也很nice的告訴我飼主一直有帶貓咪做心臟病相關治療並給藥!這樣貓咪突然暴斃的死因完全合理沒有問題,不需追究~如果今天對方完全沒有就診紀錄沒有貓咪遺體照片,貓咪遺體又被處理掉,這樣就是要走法院(這條是針對茉莉事件訂定的條款)想了解細節可以去貓版搜尋看一下事件經過~
作者: s6525480   2021-09-29 04:40:00
人猝死都有機率了 算了我不知道該說什麼請問你的飲食健不健康有沒有運動習慣你的飲食健康與否是你自己覺得還是有一個客觀標準類似這樣的問題你不覺得撇開恐懼後才會有答案嗎我阿嬤上上個禮拜9x歲當打之年(我主觀感覺)喝水嗆到住院由於正是敏感期間 吸入性肺炎規定也比照cov-19規格我自己是覺得這個年紀 恩但是我樂天的小阿姨一天陪病12小時還覺得阿嬤歡得很可愛 很健康說要回去家裡倒垃圾說要煮飯怎麼看護還不來看護一天只給500在我看起來就像迴光返照果不其然走了阿難道我還去追究醫師跟護理師有沒有責任嗎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9 07:40:00
一個早有查覺貓咪有心臟問提,並醫療的認養人當然可以提出單據,甚至在送養人追縱的情況下早就提出結果你還特別去問醫院,不覺得讓人壓力超大?如果沒查覺的-上法院如果醫師不想回答-上法院醫師講的的跟你的理解的不一樣-上法院提出的醫療達不到心中的認定-上法院說你虐貓就虐貓(有心中途)上法院敲敲看光妳說妳打去醫院就讓人感受極差無比了好嗎何況是挺妳的中途,講的要付該負的責任不是貓走了就沒事了所以貓意外走了,只要一個地方讓送養人抓辮子結果可想而知光貓咪心臟病,100個送養人就會有100種認定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9 08:57:00
回G大,我是不知道你是不是曾經經歷過以上描述的可能,但是實際發生的案例是?我舉出茉莉事件和親身經歷來跟你解釋,但你卻用想像假設的話語來揣測?我之所以會打去醫院是認養人許可下的行為!如果認養人中間也持續有跟中途保持聯繫,我想沒有人會懷疑貓是被惡意處理掉~回S大,你舉例的事件不適合類比我描述的~一個人猝死難道直接火化都不需要到醫療院所判定死因?虐貓仔就是知道貓狗死掉遺體直接處理掉即可,根本不需要送去醫院請醫生判定死因,請問你要怎麼杜絕這種可怕的人?再次強調,今天送養認養兩方保持良好聯繫就不會有這種問題發生~茉莉事件可以去深入了解一下,就會知道這個條款的立意是為了保障一個無法替自己發聲的生命而不是刁難認養人!
作者: HT52038   2021-09-29 09:07:00
人家在說有心人可以如何濫用條款而已 你一直強調自己人很好絕對不會濫用 但這篇討論不是針對你個人啊 你也不能保證中途全都是好人 照常見條款這都是可能產生的狀況 你說惡意揣測 總不能大家都等被找麻煩才上來抱怨吧 條款你自己簽的抱怨也沒有用喔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9 09:22:00
有喔有喔,我找一下,是個公務員女兒最近有澄清,不一定是真相兩邊都無從考證了,但公務員有賠疏失的錢也有提出死因報告墜樓,但送養人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9 09:25:00
所以大家提醒慎選認養人,一樣也要學會慎選中途!無差別在要求簽訂協議或是沒有出示協議書的中途底下噓文批評指責,然後我願意為我的協議書出來說明我的立場我的作法你們又開始說其他人怎樣,再次強調你們管不到虐貓仔,我也管不到其他惡意中途啊!中途要學會辨別認養人的好壞,認養人也必須辨別中途的好壞啊!單用一份協議書條款來辨識是不是太狹隘了一點?從談話過程溝通過程就可以知道了~說真的中途這麼久我不覺得認識陌生人是很痛苦的事情,反而透過談話來找到和自己頻率觀點一樣的愛貓人是很開心的~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09-29 09:25:00
認定並且間持是虐貓,到現在還去上班的地方持續糾纏
作者: HT52038   2021-09-29 09:51:00
對很多人來說高風險協議就算相信對方人超好也不會簽的~如果看人這麼準大家就不用簽協議了對吧 正因為誰都會有看走眼的時候 所以送養方才會訂一堆條款 但通常被保障的只有送養方喔
作者: clyanal (bow)   2021-09-29 12:22:00
所以要寫明那些項目也保障認養方是目前我修訂協議努力的方向,但絕對不會是用噓文批評的方式來達到目標~再次感謝願意理性討論的人~https://i.imgur.com/wv0vzpN.jpg 我當然知道噓文不一定是批評啊~但是這文字敘述很明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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