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yingdream (miss.Duai)》之銘言:
: 上次有聽禁餵養/反禁餵兩方線上討論,真的是覺得某些動保人士的發言很傻眼
: (ex:「而且那些遭受犬隻攻擊的真的是有限,我去google搜尋就沒有很多(笑),相反的
: 人類世界每天都有很多刑事案件,所以根本是沒辦法成比例的,最近我看到一個導演,好
: 像他的丈母娘被狗追,狗也沒有咬她,她自己跌倒的啊」)
: 有興趣可以去八卦版查我的文,我有打發言摘要
: 覺得好像餵食浪浪直覺上實在太有愛心了
: 還是要普羅大眾都多認識一點流浪動物的危害才有辦法有改變,支持將貓狗為外來種加入
: 教科書!
分享個最近遇到的案例,我被某貓咪社團踢出來了。
領養條件我就沒什麼好討論的,反正願打願挨,
不過有些真的是法學素養的問題,
這種我就會回去噹一些連基本概念都沒有的"愛媽",
只可惜那族群某些人會把貓放在法律之上
就講我在那社團遇到的事情
1. 跑到私人土地餵貓,結果被地主貼告示。
沒想到這位仁兄第一件事情是po上網說這地主憑什麼不讓她餵貓?
明明以前可以餵的....
老大,你這私闖別人土地是違法的阿,人家以前願意寬容不代表要讓你長期使用阿。
2.有人上去求助,家裡庭院被人丟貓飼料與廚餘餵貓,導致環境髒亂,
想要把貓抓去其他地方丟
猜到結果了嗎? 果然有人跳出來說,你敢對貓著麼樣我跟你沒完沒了
不然就是,你買個鐵碗給他放飼料不就得了?
但問題是這些嗎? 問題是有人把垃圾丟進別人庭院裡啊....
3.有人在台中遇到一隻走丟的貓,掃完晶片後發現是在花蓮,主人放養。
這時候要如何做? 物歸原主不是嗎?
沒有,他要想辦法找出台中的飼主,
讓他跟花蓮的飼主協調轉移所有權給台中的..
因為發文者認為台中的飼主養得比較好
等一下,物品所有權是在花蓮的飼主啊,
貓要給誰是飼主的事,你應該是請他來領貓吧,你扣住貓做協調幹嘛?
你不怕台中那位飼主其實是侵占者或是偷貓者?
4.有人抱怨,自家大樓的樓梯被貓尿的惡臭難聞。
沒想到有人的提議是,各退一步社區買貓砂+去味劑???????
不是應該請在人家門口餵貓的人滾嗎?
其實這社團我加入時好像也才兩萬人左右,後來陸續加到十萬人,
你就會發現正常人越來越少,奇怪的人越來越多,
他們很善於去經營自己的同溫層,不是的很快也會改造成自己想要的。
你一定問我為什麼被踢出來對吧?
因為我認為這些行為很"無恥",所以我說了出來。
我順便告訴發問者,直接請人來抓貓丟收容所,因為你已經做到告知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