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活剁貓尾」男抓到了!屋內發現貓屍

作者: jhct110 (brownandcony)   2021-11-25 00:59:59
https://i.imgur.com/Xv1hwxA.jpg
▲網路流傳一段殘忍虐貓影片,光頭兇嫌今在台中被找到。(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
公社公開版)
台中驚傳一名光頭男子持生魚片刀將灰色小貓的尾巴剁下,還將過程拍成影片,影片遭PO
網後引發熱議。台中市動保處今天(24日)獲報前往男子住所,發現屋內有5隻貓,其中
一隻已經死亡,疑似就是影片中遭虐殺貓咪,但仍待確定。動保處當場扣留所有貓隻安置
,並送往動物醫院進一步檢查及醫療,另已光頭男子列入飼養黑名單,全案地檢署已依違
反動物保護法偵辦。
動保處表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依
動物保護法第25條,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
金,另散布虐待貓隻影片的行為亦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7-1條,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新聞來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124/2131131.htm
個人認為刑罰真的太輕了……
短短不到幾個月
走了茶茶又再度有虐貓事件
雖然覺得有些送養人比較機車要求很多
太侵犯領養人的私領域
但撇除那些人
多數應該是真的為貓著想
怕把貓貓送給奇怪的人
畢竟真的也不少年紀很小、行為怪異的人想認養貓
「適度」的篩選仍有必要
雖然不可能100%過濾掉惡人
但還是有機會避免
前幾天也有重機車行老闆的貓被員工重摔倒骨折
每天都在發生的慘劇
完全無法遏止
那些影片完全無法看完
看到一半聽到貓咪驚嚇的慘叫
太不忍
關注這塊的立委民代感覺也不多
比起吵一些沒意義的事
這些更值得關注吧!
法定刑就在那邊
即使法官想判重一點也只能依照法條
希望民代能看見這些在陰暗角落面對生命恐懼又無法為自己發聲的貓貓/狗狗/其他動物
無辜可憐的貓貓、小動物
據國外犯罪行為學統計
一些重大刑案的殺人犯
和年幼時/曾有虐殺小動物間兩者是有正相關的
看了一些刑案的介紹也確實如此
今天殺貓
明天殺人?
司法無法制裁這種人
改天就是他要繼續無差別殺人了……
貓貓的生命也是命
到底多喪心病狂才這樣:(
真是難過
到底還要死幾隻貓才能獲得重視呢
作者: luismars (ㄚ卜)   2021-11-25 01:15:00
人類呀...無期待零犯罪之可能,統計上就是必然要出現
作者: happy13520 (高進)   2021-11-25 01:18:00
真的是垃圾
作者: GcmF48xl   2021-11-25 01:18:00
看到新聞難過的睡不著一直哭...怎麼可以這麼慘忍QQ 希望不要再有任何小動物被虐待了T_T,真的很難過......
作者: noreplace (waiting)   2021-11-25 01:20:00
他應該要被罰拿生魚片刀去勢放置捕獸夾的,只有人類誤觸被夾到才會上新聞
作者: momvic110456 (monvicada)   2021-11-25 01:24:00
剛剛沒有留言成功再留一次 慎選認養人的目的就在此國外就有新聞是從收容所頻繁領養浪犬出來虐殺的直到次數太多才被工作人員發現異常舉發
作者: sunset0511 (殘陽)   2021-11-25 01:26:00
這種垃圾就沒有馬賽克的必要了吧^ ^真的希望有立委可以關心這塊的議題…現在養寵物代替生孩子的人越來越多,說白點這都是選票啊啊啊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1-11-25 01:34:00
這種的直接公布名字還比較有用...
作者: sunset0511 (殘陽)   2021-11-25 01:42:00
上次茶茶事件後加重動物保護法中虐待動物的刑則的提案到底有沒有下文啊
作者: tyrande (泰蘭德)   2021-11-25 04:22:00
心疼 我不敢看
作者: catcc4406ma (neargo)   2021-11-25 06:53:00
真想拿那個刀幫他去勢
作者: yy0204yy (一阿翹一)   2021-11-25 07:11:00
人渣
作者: Grant055 (張酸酸)   2021-11-25 07:34:00
唉,虐待動物跟酒駕的罰責真的都太清了太輕了,希望有立委黨團強力修法
作者: yehlin1985 (Chuck)   2021-11-25 07:36:00
好可怕,可憐的小貓,光是看文字都揪心了
作者: scott67871 (dodo)   2021-11-25 07:49:00
台中真是敗類之都
作者: ilovecat0310 (蛤蜊波特)   2021-11-25 08:31:00
政府畢竟就是要有選票、知道人民有在關注,可能才會被動的去執行相關法案(就算是為了選票),希望關注動保議題的人能越來越多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1-11-25 08:38:00
死刑!
作者: Jolin610852 (橘色溫度~愛自助^_^)   2021-11-25 09:06:00
社會垃圾不需容忍
作者: belif818   2021-11-25 09:07:00
到底心理和精神是有什麼問題?有夠殘忍的
作者: RadioMan (電台男)   2021-11-25 09:13:00
幹 太殘忍了
作者: tayajojo (Obake)   2021-11-25 09:57:00
哎哎
作者: ganlinlausu (老輸)   2021-11-25 09:59:00
好噁心
作者: light20735 (我有嗜睡症..)   2021-11-25 10:18:00
...好可怕
作者: zxc547896321 (Leo)   2021-11-25 10:32:00
垃圾
作者: sunjanet (JJ)   2021-11-25 10:32:00
人渣!
作者: kimcyh (kimcyh)   2021-11-25 10:42:00
那些酸中途認養程序的人應該會無視這新聞吧呵呵
作者: fallforyou11 (DD)   2021-11-25 10:43:00
垃圾
作者: rcarry0730   2021-11-25 10:51:00
好可怕
作者: tngs123   2021-11-25 10:57:00
人渣敗類,祝他慘死
作者: LUSG ( LUSG)   2021-11-25 10:58:00
希望他死的很痛苦
作者: nyake (nyxxx)   2021-11-25 11:52:00
設一大堆條件還不是把貓送給虐貓人 ♀啊他貓哪來的?中途愛媽收容所?奇葩契約支持者少在那邊借題發揮
作者: Wx7621 (陳飽飽)   2021-11-25 12:02:00
直接公布姓名地址吧
作者: HT52038   2021-11-25 12:06:00
慎選認養人是對的啊 這不代表訂什麼奇葩條款都合理好嗎
作者: Britannia (不列塔尼亞)   2021-11-25 12:06:00
支持加重刑罰,但一樣要理性地說過度篩選無法預防這種事,適度篩選、合理罰則、適度追蹤才能最大化避免這類憾事。虐貓人通常不會有耐心跟你演個一年兩年的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1-11-25 12:11:00
推樓上
作者: ssiz816 (SSIZ816)   2021-11-25 12:43:00
廢這個人雙手或插瞎他的眼才能避免犯罪
作者: betty1234567 (wicca)   2021-11-25 13:39:00
為什麼這類案件總是無法停止…每次看到都不敢看詳細內容,尤其是照片(即使遮碼),太痛心…
作者: xupmc (台灣老鮮肉)   2021-11-25 13:40:00
只有我覺得用心篩選跟嚴苛同意書是兩回事嗎?
作者: betty1234567 (wicca)   2021-11-25 13:41:00
因為法律無情的隱私問題…,不然這種人就該像通緝犯一樣,貼照片和姓名在各大獸醫院寵物美容的大門口和各種認養資訊相關網站,讓人一看就知道貓不可以交給他我也覺得用心篩選和同意書不一樣,真的用心去家訪,即使對方故意打掃得很乾淨,有些小細節還是能看出對方不適合還有談話間,問他問題時他的言行舉止,這些都只能靠經驗豐富的中途了…我自己也曾救一隻貓送養給人,不到一個月就說貓跑出家被狗咬死…同意書跟家訪在這邊就沒幫上我的忙…自那以後我自認經驗不足以面對這些可以預防的『意外』,後來就乖乖照顧自家貓,然後幫忙金援經驗豐富的中途就好抱歉好像有點歪樓,若不妥可以刪除我的發言。
作者: BTFREE (蝴蝶)   2021-11-25 15:46:00
台灣怎沒有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刑法
作者: zxc30836 (魔法繪本)   2021-11-25 16:41:00
某些又想拿著偷換概念推那些不合理的的賣身契
作者: triplee (none)   2021-11-25 16:48:00
嚴選是一回事 板上的看法大多是一翻兩瞪眼 但認養人被嚴選後還得簽下那張不合理的同意書才是之前討論的重點
作者: onsun (棉被~)   2021-11-25 17:41:00
這種被判刑後應該就沒隱私的問題?只是那時風頭可能過了
作者: setomoku (小木馬)   2021-11-25 18:43:00
垃圾……
作者: aaheecuv (熊唄)   2021-11-25 20:04:00
變態
作者: armfire1911 (ArmFire1911)   2021-11-25 20:20:00
判重一點也沒用啊,想殺的還是會去殺,你判越重他殺越多,他會覺得都要判那麼重了殺更多比較划算。法律只對正常人有嚇阻作用,對老子來說就只是一本公開定價菜單而已+瘋子*瘋子靠邀,手機選字瘋子打成老子,樓主可以幫忙改一下嗎= =
作者: QQmouse   2021-11-25 22:35:00
垃圾死一死 人渣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1-11-25 23:22:00
認同追蹤不代表要簽賣身契,有些神奇認養協議書的支持者真的很喜歡偷換概念,還有從頭到尾被反對的都是「不合理的認養協議書」,協議書內容需要雙方討論達成共識,不是送養方拿出來要求認養方簽認養協議書,認養方就一定要照單全收
作者: li72716 (Wu.)   2021-11-26 12:24:00
超噁心的人 怎麼不剁自己的雞雞
作者: rgnuj122 (小舞)   2021-11-26 13:01:00
認養切結書就是為了放這種垃圾領養貓
作者: MGCHU (たけ)   2021-11-26 14:14:00
真的很憤怒!
作者: fredkuo2000 (Cathy~)   2021-11-26 14:42:00
太可憐了!應該重罰!
作者: n131419 (很老的大三)   2021-11-26 21:34:00
為什麼要傷害他們orz支持加重刑法
作者: cyc114 (cyc)   2021-11-26 21:37:00
QQ
作者: nariz (無所畏懼)   2021-11-27 01:10:00
真的很過分!!!為什麼要欺負無辜的貓咪!
作者: x06h93mp4 (lanlanblue)   2021-11-27 10:23:00
真的好希望不要再有下一次了…….
作者: fhghg2001 (sarina)   2021-11-27 11:45:00
真的垃圾敗類
作者: jellydepp (我是潔立)   2021-11-27 16:49:00
噓某樓戰城市補推,本來就應該慎選認養人,而不是出事後藉此合理化嚴苛又不平等的認養條件。版上某虐死事件當初也經過慎選、家訪等等,還是沒能避免悲劇。把不幸事件歸因於慎不慎選,只是過於偷懶的簡化,實則幫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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