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呂秋遠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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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意見
前幾天看到新聞,沒有太大的波瀾,想說怎麼會這樣。
直到看了律師的文章,才發現整個立法有問題!
也才知道下面這幾件事:
1.
多年來,藥師公會與獸醫師一直有一個重大的爭議,就是藥師要求徹底落實醫藥分業,要
求獸醫師只能使用動物用藥,如果使用人用藥品治療動物,必須經過藥師,否則就有觸法
問題。
2.
現在可以使用的用藥,都是正面表列,什麼叫作正面表列呢?就是有列的可以用,沒列的
就不能用。這對於獸醫師的開藥來說,根本就是惡夢一場。
最後律師的結語還蠻動人的
1.
立委不就是負責修法的人嗎?要拿個案去質詢主管機關,也不是不行,但是,要喊出「國
王沒穿衣服」這件事,那就要負責幫國王把衣服穿上啊!
2.
毛小孩的醫療,在現行法規落後的情況下,是該怎麼辦啦!
以上四點節自律師文章
立委不就是要立法,改善目前的法規嗎?
怎麼知法弄法
為了搏眼球,把問題丟給別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