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認養條件 (灣收FB專頁回覆)

作者: hjk145h (Mixture)   2022-08-10 21:50:55
看起來灣裡收容所志工似乎仍然沒有理解問題的本質是什麼
https://imgur.com/a/EeqnzUK
只能說我感到非常心寒
大概對他們這些自認有愛的志工來說
任何企圖破壞和諧氣氛的人都是別有用心的吧
作者: eo8h1 (LDK)   2022-08-10 21:57:00
就毛寶社團那套阿 反對的都是假動保假野保仇貓仇狗人士來亂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2-08-10 21:59:00
沒差吧 就留著自己養
作者: hjk145h (Mixture)   2022-08-10 22:00:00
枉費我還試圖幫他們緩頰呢 呵呵原來是我自作多情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2-08-10 22:06:00
https://i.imgur.com/baRgd3W.jpg開始玩中途這套,要先討志工歡心才能認養,完全無制度與公開透明客觀的標準可言
作者: liliQ   2022-08-10 22:10:00
我支持明文規範出來,由動保處自己明確規範養寵物條件,要去的民眾自我審核不用浪費時間,公家機關志工沒時間就不能領養真的是匪夷所思
作者: sherit (Sherit)   2022-08-10 22:16:00
看板上來發文的那位志工回應推文的邏輯,再看到粉絲專頁的回應,你還會感到意外嗎XD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2-08-10 22:19:00
作者: s720602 (燒仙草)   2022-08-10 22:20:00
看志工回文說他們也有正職工作.沒辦法整天在那邊協助,那我不知道為什麼把審核這個權限交給一些只能算輔助的人?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2-08-10 22:24:00
租屋族要房東同意,以後住家裡是不是要全家同意,有養寵物的,乾脆再預約寵溝一下看既有寵物同不同意,家裡有拜祖先神明的,擲筊問一下家裡祖先神明同不同意,有一個不同意,就失去認養資格,打給公賀恩賀!這些完全都是志工自由心證,和動保法規定的認養條件沒有半點關係,真的好好笑
作者: liliQ   2022-08-10 22:29:00
總之這是一個違反志工內心的規範就不能辦理公務的公務機關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2-08-10 22:30:00
https://i.imgur.com/6f1XrlZ.jpg動保法規定提供參閱,真的好想知道認養需要房東同意,規定在哪一條裡
作者: deathslipkno (Soloist)   2022-08-10 22:33:00
個人頁面是政治和電玩... 這些志工管真寬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2-08-10 22:40:00
哈哈 複雜的防衛機制開始了 八成是被那些奇怪的社團入侵了吧
作者: HT52038   2022-08-10 22:53:00
一個公務員跟民眾都要配合志工時間跟自由心證做事的神奇公家機關XD
作者: hahawo (批踢踢我愛你)   2022-08-10 22:55:00
我覺得目前2方這樣吵,完全不會改善什麼@@沒建設性這應該是台南市動保處要規範的!我對法律僅有一丁點的知識,但我知道不是只有動保法才是法律,機關可以自己訂定自治規則(也是法)如果台南動保處認同現在的審核標準就應該要制定規則,而不是放任民眾吵架(反正怎麼吵都不是我的錯的心態?!)
作者: yshii (:D)   2022-08-10 22:57:00
不知道是不是我多心,但感覺臉書粉專小編的打字方式跟這串志工原po好像......字句之間都是用頓號、而不是用一般常用的逗號
作者: ininder30cm (ININDER_30cm)   2022-08-10 23:06:00
就好像跑郵局志工不在不給領錢存錢 XDD
作者: PTTliang (批踢踢亮)   2022-08-10 23:08:00
希望志工自己也可以冷靜 不要像職業倦怠一樣民眾來就想送客了事 收容所還是要流動才能發揮他的機能 至少對貓來說是這樣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2-08-10 23:08:00
警局志工不在不能報案 XDD
作者: pyon1214   2022-08-10 23:08:00
可見公務機關有多失能,全部都交給志工呢
作者: floraiku (floraiku)   2022-08-10 23:13:00
實在是太離譜了!收容所沒有自己的員工/公務員管理嗎? 怎麼會全部都交給志工這樣亂搞?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2-08-10 23:21:00
交給志工瞎搞就是收容所失能啊 領薪水的都在幹嘛?要給他們這樣搞那就請志工先把這些貓帶回家讓他們自己慢慢審核 愛怎麼挑就怎麼挑 沒人會在乎新竹的收容所都沒這麼魯小
作者: ininder30cm (ININDER_30cm)   2022-08-10 23:22:00
爽領薪水吧,一直不收新貓狗還能維持乾淨又輕鬆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22-08-10 23:24:00
人家是不是動保這塊網頁上寫得是什麼關他屁事?公家機關是納稅人的錢,不是動保這塊電玩政治的人是不用納稅,你灣裡收容所是不用網頁電玩政治的納稅人的錢?到底是太蠢還是臉皮厚這種話都用說的出來
作者: floraiku (floraiku)   2022-08-10 23:25:00
yshii觀察入微!真的,這篇上來詢問哪裡機車的原原po志工,和收容所臉書小編的打字方式一樣,多是用頓號代替逗點,蠻有可能是同一位 XD
作者: knight0201 (檸檬汽水)   2022-08-11 00:06:00
現在是要做動保才能養貓狗、關心貓狗喔XDD 到現在還搞不懂問題,枉費大家提那麼多意見給他們
作者: jimhall (真好)   2022-08-11 00:10:00
直接找議員去監督啊
作者: Loraiba (L)   2022-08-11 02:41:00
志工有屯貓症吧 公費養貓呵呵呵呵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22-08-11 02:56:00
公家機關授權志工做篩選條件應該要有公文 到底是哪個行政人員下指示的
作者: GingerMeow   2022-08-11 04:56:00
公家機關要照志工的方法走也是奇葩,裡面的公務員都可以稱得上篤職了吧。
作者: VendeRox (春秋)   2022-08-11 06:07:00
看一下他原本的po(後面版面有回覆有他的原文)比對他現在修改後的原文,還有官方臉書的回覆。一堆全型的頓號、驚嘆號和問號,發文風文和板上PO的一樣然後說話語氣像機關槍一樣掃射,最好這麼巧臉書小編也剛好說話和打字風格這麼相似。隨便找了八卦板和電影板,搜尋作者monguly出現monguly00,一樣的說話風格和標點符號,還很巧的自己留了台南國賓影城的電影票根。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2-08-11 06:57:00
那個人就志工啊 想說來貓板討拍沒想到直接炸裂吧
作者: onsun (棉被~)   2022-08-11 08:14:00
但找志工修法本來就莫名奇妙啊 他們本來就不懂法律 頂多去諮詢問這樣有沒問題 然後對方說沒問題(現在的做法)如果這有問題 上面的公務員問題更大 要找也是找給他們權力的人公務員全權放手給志工想必也樂得輕鬆
作者: VendeRox (春秋)   2022-08-11 08:24:00
如果原po和臉書小編是同一人,那他發在PTT討拍的(原)文官方不知道他是誰。後來有人說要報給灣里收容所,他就修改原文,然後把原文他會受到疑慮的地方和推文下回覆都刪光光。然後臉書上也是講得很好啊,講得好像都是民眾的問題,自己都沒有問題。啊是怎樣,怕被官方抓包嗎?
作者: wsx321edc (poli波哩)   2022-08-11 09:20:00
看上面志工fb回應的留言,早點把那些問題拿去請所長蓋章發公告,讓民眾知悉,不就沒這麼多事了嗎不過我是比較相信志工po的第一篇才是他們的真實想法
作者: smileahpain   2022-08-11 09:22:00
所長敢蓋嗎XD? 我只覺得這收容所從上到下都有問題
作者: wsx321edc (poli波哩)   2022-08-11 09:23:00
許多人提到的需要跟志工約時間這點倒是完全沒回覆如果志工不在就完全無法處理領養,那如果志工確診呢?領養業務直接停擺?其他正職人員不負責審核?志工應該是協助業務,怎麼變成主導業務,還要約志工在的時間才能進行領養,本末倒置
作者: catbabe (滾滾)   2022-08-11 09:40:00
行政機關不依法行政似乎可以直接找市政府檢舉囉?
作者: pyon1214   2022-08-11 09:47:00
看粉專志工回覆的態度就知道所方有多‘’倚重‘’這群人啦!這種應對方式完全沒有身處在公家該有的senses,反正最後所方可以兩手一攤把火都燒在這群志工上就沒事也是啦,巴不得很多免費志工來做公務員不想做的麻煩事,真正領稅金的公務員(除了獸醫)還真是輕鬆寫意
作者: sintryhao (Rad)   2022-08-11 11:13:00
怎麼跟政黨有夠像
作者: honda0327 (Some本田)   2022-08-11 12:13:00
這種就直接找上面的釘他啊 總有議員吧
作者: aya130 (Aya)   2022-08-11 12:21:00
他們已經準備要扣人不愛動物不支持動保的帽子了 不知道還有沒有議員願意出面釘人 看看他們內文都直接嗆選舉要到了
作者: nyake (nyxxx)   2022-08-11 12:38:00
我覺得還是直接推廣自己撈或是買,不要再碰領養比較快,讓這些人自負因果
作者: ming33069 (Joy)   2022-08-11 12:58:00
公費養貓~
作者: FBing (FBing)   2022-08-11 13:15:00
這種嘴臉真是讓人心寒...
作者: lkksppet (義美鮮奶茶)   2022-08-11 13:36:00
法治國家,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是國家行政的基石,即使是授權也必須有明確的法規許可,今天法律明文規定志工是協助所方的角色,卻被台南市動保處擴張解釋為志工可以在第一關審核民眾認養資格,甚至要與收容動物互動,還要先和志工預約,與政府公告認養流程大相徑庭。舉個簡單的例子,警局也有志工協助民眾報案,警局志工不在,民眾能不能報案呢?民眾在警局服務時間內想要報案,是否需要和警局志工預約?警局志工是否可以拒絕民眾報案呢?收容所志工與警局志工一樣,協助公部門運作的角色,收容所志工也不能審核民眾認養資格與拒絕民眾認養。能不能請法律相關人士幫忙陳情監察院,政府機關任意擴張解釋法規,默許志工濫權,不能讓這種事情成為常態
作者: catbabe (滾滾)   2022-08-11 13:44:00
樓上 市長信箱是一定要回應的 建議你直接丟市長信箱理論上送市長信箱相關當局勢必要回應 如果回應有問題如果回應太敷衍 還可以再反應上級機關
作者: loveriver777 (夢幻白老虎)   2022-08-11 13:47:00
要通過十萬個為什麼 還是換間收容所領吧新手會被嚇跑 老手不願浪費時間 所以貓都還在
作者: nisi0773 (再會了 曾有的夢想生活)   2022-08-11 14:04:00
這位志工已經開啟愛媽心態模式了 接觸過愛媽就知道這種人很難改變想法
作者: s720602 (燒仙草)   2022-08-11 14:27:00
如果有疑慮就寫市長信箱,收容所會打來跟你解釋XD,還有,我是勸FB換個人經營吧,除了護航的之外,那種回文方式解釋不了什麼又只會惹怒網友
作者: hesione (我離開我自己)   2022-08-11 14:36:00
他回自己家去不改變想法,不要爛在納稅人繳稅的地方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22-08-11 14:52:00
可能不能對該收容所提出行政訴訟或訴願或是投市長信箱和監察院陳情上面多打不能
作者: Cucoco588   2022-08-11 17:02:00
直接投市長信箱反應就好了,這群志工真的很妙
作者: erinwu (erinwu)   2022-08-11 17:10:00
看到志工原先的po文雖然覺得很扯但還欣慰說至少有想改進,結果看到FB的回應整個要氣死,已投市長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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